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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子公司借殼上市

發布時間:2021-03-30 02:26:03

⑴ 借殼上市是什麼意思呀為什麼空殼公司也能上市呢是因為該公司本來就是上市公司

借殼上市是一個金融術語,指一家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把資產注入一家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與一般企業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優勢是能在證券市場上大規模籌集資金,以此促進公司規模的快速增長。因此,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已成為一種「稀有資源」,所謂「殼」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由於有些上市公司機制轉換不徹底,不善於經營管理,其業績表現不盡如人意,喪失了在證券市場進一步籌集資金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這個「殼」資源,就必須對其進行資產重組,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就是更充分地利用上市資源的兩種資產重組形式。

而借殼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主要資產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來實現母公司的上市,借殼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強生集團的「母」借「子」殼。

借殼上市一般都涉及大宗的關聯交易,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些關聯交易的信息皆需要根據有關的監管要求,充分、准確、及時地予以公開披露。

(1)上市公司子公司借殼上市擴展閱讀:

一、實現途徑

要實現借殼上市,或買殼上市,必須首先要選擇殼公司,要結合自身的經營情況、資產情況、融資能力及發展計劃。

選擇規模適宜的殼公司,殼公司要具備一定的質量,不能具有太多的債務和不良債權,具備一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組的可塑性。接下來,非上市公司通過並購,取得相對控股地位,要考慮殼公司的股本結構,只要達到控股地位就算並購成功。其具體形式可有三種:

A:通過現金收購,這樣可以節省大量時間,智能軟體集團即採用這種方式借殼上市,借殼完成後很快進入角色,形成良好的市場反映。

B:完全通過資產或股權置換,實現「殼」的清理和重組合並,容易使殼公司的資產、質量和業績迅速發生變化,很快實現效果。

C:兩種方式結合使用,實際上大部分借「殼」或買「殼」上市都採取這種方法。

非上市公司進而成為控制股東,通過重組後的董事會對上市殼公司進行清理和內部重組,剝離不良資產或整頓提高殼公司原有業務狀況,改善經營業績。

二、會計處理

針對部分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反映,對於非上市公司通過購買上市公司的股權、實現間接上市交易應當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存在一些理解差別,財政部會計司日前發布《關於非上市公司購買上市公司股權實現間接上市會計處理的復函》,明確相關問題。

財政部在復函中明確,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未形成反向購買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的規定執行。

非上市公司以所持有的對子公司投資等資產為對價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構成反向購買的,上市公司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交易發生時,上市公司未持有任何資產負債或僅持有現金、交易性金融資產等不構成業務的資產或負債的,上市公司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財政部關於做好執行會計准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08]60號)的規定執行。

交易發生時,上市公司保留的資產、負債構成業務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及相關講解的規定執行,即對於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的,企業合並成本與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應當確認為商譽或是計入當期損益。

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構成反向購買的,上市公司在其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等的規定確定取得資產的入賬價值。上市公司的前期比較個別財務報表應為其自身個別財務報表。

⑵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的條件

1、在中國的主板市場上市,公司所具備的條件是股本5000W以上,連續3年盈利,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現象.公司對外發放的股數必須達到公司總股本的25% 。

2、中國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條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 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 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百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三名股東持有。

發行H股上市:
中國注冊的企業,可通過資產重組,經所屬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只適用於國有企業)及中國證監會審批,組建在中國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H股在香港上市。
·優點:A 企業對國內公司法和申報制度比較熟悉
B 中國證監會對H股上市,政策上較為支持,所需的時間較短,手續較直接。
·缺點: 未來公司股份轉讓或其他企業行為方面,受國內法規的牽制較多。
隨著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場對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為提高。

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向一家擬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然後將資產注入,達到「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目的。
香港聯交所及證監會都會對買殼上市有幾個主要限制:
· 全面收購: 收購者如購入上市公司超過30%的股份,須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 重新上市申請: 買殼後的資產收購行為,有可能被聯交所視作新上市申請。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須維護足夠的公眾持股量,否則可能被停牌。
買殼上市初期未必能達至集資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購後的上市公司進行配股、供股集資; 根據《紅籌指引》規定,凡是中資控股公司在海外買殼,都受嚴格限制。 買殼上市在已有收購對象的情況下,籌備時間較短,工作較精簡。 然而,需更多時間及規劃去迴避各監管的條例。 買殼上市手續有時比申請新上市更加繁瑣。同時,很多國內及香港的審批手續並不一定可以省卻。

創業板上市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紀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紀錄」減至12個月)
· 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致該等目標
· 最低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紀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 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發行紅籌股上市:
紅籌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冊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達或開曼群島),作為上市個體,申請發行紅籌股上市。
·優點:A 紅籌公司在海外注冊,控股股東的股權在上市後6個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後的融資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場運作繭自縛靈活性最高
·國務院在1996年6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紅籌指引》)嚴格限制國有企業以紅籌方式上市。
·中國證監會亦在2000年6月發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上市項目,須在上市前取得中證監不持異議的書面確認。

⑶ 子公司借殼上市我持有總公司的原始股怎麼辦

1,你持有的A公司的股份不完全你持有B或C公司的股份,這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管理層對B進行運營管理。
2.如果你覺得B與C公司資產置換後,B注入C的資產,前景很好,未來成長空間大,獲利會逐步提升的情況下,建議大量長期大量吸納C的股份。
3,價格由市場決定,但資產置換,這種屬利好,按照以往經驗來說會高於C的股價

⑷ 借殼上市中,既然子公司已經上市,為什麼母公司還要借子公司殼來上市母公司(集團公司)以前還沒上市嗎

《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證券法》第五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必須符合的條件之一是,「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講,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資產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大家都可以買這種公司的股票從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則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場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國家投資,個人投資,銀行貸款,風險投資)。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眾披露公司的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則不必。
最後,在獲利能力方面,並不能絕對的說誰好誰差,上市並不代表獲利能力多強,不上市也不代表沒有獲利能力。當然,獲利能力強的公司上市的話,會更容易受到追捧。
借殼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主要資產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來實現母公司的上市,借殼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強生集團的「母」借「子」殼。強生集團由上海出租汽車公司改制而成,擁有較大的優質資產和投資項目,近年來,強生集團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東強生的「殼」資源,通過三次配股集資,先後將集團下屬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東強生之中,從而完成了集團借殼上市的目的。

買殼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

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的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都是一種對上市公司「殼」資源進行重新配置的活動,都是為了實現間接上市,它們的不同點在於,買殼上市的企業首先需要獲得對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而借殼上市的企業已經擁有了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從具體操作的角度看,當非上市公司准備進行買殼或借殼上市時,首先碰到的問題便是如何挑選理想的「殼」公司,一般來說,「殼」公司具有這樣一些特徵,即所處行業大多為夕陽行業,其主營業務增長緩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虧損;此外,公司的股權結構較為單一,以利於對其進行收購控股。

在實施手段上,借殼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團公司先剝離一塊優質資產上市;第二步,通過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籌集資金,將集團公司的重點項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過配股將集團公司的非重點項目注入進上市公司,實現借殼上市。與借殼上市略有不同,買殼上市可分為「買殼——借殼」兩步走,即先收購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後利用這家上市公司,將買殼者的其他資產通過配股、收購等機會注入進去。

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可以上市嗎

可以。

子公司上市方式是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指一個母公司通過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現有母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

分拆上市後,原母公司的股東雖然在持股比例和絕對持股數量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分成,而且最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後,母公司將獲得超額的投資收益。

(5)上市公司子公司借殼上市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2019年1月末出台的《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實施意見》中,在「完善基礎制度」環節明確提及: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法分拆其業務獨立、符合條件的子公司在科創板上市。

當前A股上市公司群體,已有眾多公司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新三板掛牌的案例,將子公司分拆到境外上市的案例也已日趨常見,但將旗下子公司分拆到A股上市則少之又少,個別分拆、分立案例也是極端、特殊情形,或是避開監管紅線變通實施。

在當前發行體制下,一家公司通過IPO上市便達到了融資發展的目的,如果再將子公司分拆上市,則相當於多擁有了一個資本平台。此外,分拆子公司上市還可能涉及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及獨立性等問題。

在專業人士看來,科創板允許分拆上市有著諸多積極意義。科創板旨在補齊資本市場服務於科技創新的短板,允許分拆子公司於科創板上市,有利於調動上市公司創新投入的積極性。

發揮上市公司在資金、人員、研究能力和市場能力等方面的優勢,孵化和培育出更多的創新企業,充分發揮上市公司科技孵化器的功能。

⑹ 什麼叫借殼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主要資產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來實現母公司的上

你說的只是一種形式

只要某公司具有實力和符合條件就可以借殼(不行的上市公司)上市

⑺ 什麼叫借殼上市

借殼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團公司)通過將主要資產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版中,來實現母公權司的上市,借殼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強生集團的「母」借「子」殼。強生集團由上海出租汽車公司改制而成,擁有較大的優質資產和投資項目,近年來,強生集團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東強生的「殼」資源,通過三次配股集資,先後將集團下屬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東強生之中,從而完成了集團借殼上市的目的。

買殼上市,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過收購一些業績較差,籌資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剝離被購公司資產,注入自己的資產,從而實現間接上市的目的

買殼上市和借殼上市的共同之處在於,它們都是一種對上市公司「殼」資源進行重新配置的活動,都是為了實現間接上市,它們的不同點在於,買殼上市的企業首先需要獲得對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而借殼上市的企業已經擁有了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從具體操作的角度看,當非上市公司准備進行買殼或借殼上市時,首先碰到的問題便是如何挑選理想的「殼」公司,一般來說,「殼」公司具有這樣一些特徵,即所處行業大多為夕陽行業,其主營業務增長緩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虧損;此外,公司的股權結構較為單一,以利於對其進行收購控股。

⑻ 非上市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購,成為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算是借殼上市么

當然不算。

⑼ 子公司借殼母公司上市

看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如果子公司規模和盈利能力比母公司強就算是利好消息,估價會上漲。

⑽ 如果某個公司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然後用上市公司購買子公司的股票,幫子公司上市,完成借殼上市,會犯罪嗎

你的概念錯了,
用上市公司購買子公司的股票,幫子公司上市:只是把這個子公司裝進了上市公司。子公司並不是上市主體。

能做這么大的公司,自然有法律顧問,而且有證監會審批,違法是過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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