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朋友要開公司,請我做掛名股東,我能答應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果公司未實際繳納你名下的注冊資本,一旦公司對外擔負債務,債權方可以要求你在出資額度內承擔補充責任。所以,擔任掛名股東需謹慎。
㈡ 當掛名股東,請問有什麼風險
購買一家公司的股票,成為某家公司的股東這是一種投資行為,有可能會獲得收入,但是,同樣也可能會面臨本金虧損的風險,並且股票只能轉讓,不能夠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
2.股票價格下跌。
如果你買進股票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得資本利得,那麼就可能會面臨買進之後價格並沒有上漲,而是下跌了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如果你要賣出的話,相當於是在價格高的時候買進的,在價格低的時候賣出的,最後的結果是虧錢的。
總之,任何投資都是面臨風險的,在你參與之前建議仔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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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有限責任公司的掛名股東有什麼風險
公司出事掛名股東抄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需要在認繳的出資額或者認購的股份范圍內承擔責任。
如果掛名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掛名股東,是指一方與他方約定,同意僅以其名義參加設立公司,實際上並不出資,公司注冊資本均由他方投入,該不出資一方即為掛名股東。
(3)掛名股東能要收益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股東禁止行為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㈣ 掛名股東有什麼法律責任
按照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按照公司出資付有限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出現資不抵債,你只對50萬元的債務負責,不管你是否實際出資,因為公司的注冊資金完全出完,你說你是掛名不用出資怎麼說的清楚呢,再加上你只要是掛名就有獲得收益的權利,該公司是要給錢你的
㈤ 掛名股東有哪些法律責任
掛名股東的法律責任
1、被借名股東的
如果有證據證明經登記注冊的股東僅僅是被別人借名而掛名,並未參與公司的治理,未享有過真正的股東權利,也未履行過股東義務,那麼法律不會保護其作為「股東」而應享有的權利。因為對公司履行出資義務是享有股東權利的基礎,而並未實際出資的掛名股東,則不會享有基於出資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轉讓出資權、收益權等股東權利。相反,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因為其股東身份已向社會公示,實際出資人與掛名股東之間的這種私下借名行為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掛名股東不但不會享有股東的權利,卻存在在其出資范圍內對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風險。
2、約定掛名的法律責任
因為約定掛名的形式主要體現在的法律行為中,所以因約定掛名而在實務中發生的糾紛則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問題。對於股權轉讓後未進行登記而是否影響股東資格的取得,筆者認為應根據在股權轉讓後當事人的行為狀況來確定,不能簡單肯定或否定。但一般認為在各種要件具備的前提下,僅僅未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應當肯定其股東資格。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解釋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登記後生效的,才依此認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擔保法》中關於抵押權生效的規定。否則適用當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則,只要當事人雙方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條規定的情形,合同即為成立。因此,股權轉讓協議成立的要件應當是當事人合意,與合同是否經過工商登記沒有直接關系。工商登記是國家對法人進行行政管理的一種方式,是社會公信力的具體體現,這種證權性登記僅旨在向社會宣示股東資格的證權功能,起到對抗第三人的表面證據功能,而不具有設權性功能。所以,在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樣不會保護約定掛名股東的股東權利,而已履行受讓對價義務,實際享有股東權利並履行股東義務的受讓方其股東資格則應受到法律保護。
㈥ 法律對掛名股東是怎樣規定的
1、借名股東律責任
證據證明經登記注冊股東僅僅別借名掛名並未參與公司治理未享真股東權利未履行股東義務律保護其作股東應享權利公司履行資義務享股東權利基礎並未實際資掛名股東則享基於資享公司知情權、表決權、選舉權選舉權、轉讓資權、收益權等股東權利相反公司資抵債其股東身份已向社公示實際資與掛名股東間種私借名行能抗善意第三所掛名股東享股東權利卻存其資范圍內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律風險
2、約定掛名律責任
約定掛名形式主要體現股權轉讓律行所約定掛名實務發糾紛則往往涉及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效力問題於股權轉讓未進行登記否影響股東資格取筆者認應根據股權轉讓事行狀況確定能簡單肯定或否定般認各種要件具備前提僅僅未進行工商變更登記應肯定其股東資格根據我《合同》及其解釋立精神律、行政規規定應登記效才依認定合同效力比《擔保》關於抵押權效規定
㈦ 掛名股東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掛名股東承擔的責任是,按照章程中出資額度對外負。比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100萬元,如果你掛名出次50萬元。假定給第三方造成損失,200萬元,最後追訴你的責任也就是50萬為限,當你承擔責任之後,可以向實名股東追償。
㈧ 當公務員前是兩人合夥公司的掛名股東,公司純粹父親出的資,我佔50%的股份,我有權收益嗎,現該怎麼辦
你的出資,只要股東沒有追究就沒事的,因為股東是你們,和別人無關,所以你還有收益權。另外你是股東 大股東或者法人代表把公司資產給別人了如果侵犯到公司還有你的利益你是可以站出來說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