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權激勵的經典案例
華一世紀股權激勵的案例版:權http://www.huayeee.com/case/
② 什麼是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業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回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答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業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業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③ 美的電器有沒有實施股權激勵方案
這個應該是行業內的公司隱秘事情
基本上是有保密協議的
網上的回答有還是沒有都么有可信度
④ 股權激勵方案有哪些
股份分配、復股份與資金來源制、激勵目的、激勵模式、激勵對象與考核、股份管理等。
股權激勵制度,旨在通過有條件的給予企業員工一定的股份權益,如分紅權、增值權和表決權等,使企業與企業員工之間形成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機制,從而使員工以主人翁的心態去工作,推動企業長期健康發展。
股權激勵制度作為一種中長期的激勵制度,有著績效獎勵等傳統激勵手法難以達到的效果。無論是對內激勵企業員工,還是對外激勵上下游,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制度,都能為企業釋放股權核能。
(4)美的集團2017年股權激勵計劃擴展閱讀:
具體來說,股權激勵的優勢如下:
(1)吸引、激勵和留住人才;
(2)綁定老闆和員工的利益,整合上下游,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共同發展;
(3)解決股東和高管之間的委託代理關系所帶來的潛在問題;
(4)讓公司的發展目標成為員工的個人發展目標,推動企業全速發展;
(5)對一些創業期的公司來說,前期現金流壓力較大,通過股權激勵給予員工未來收益的預期,從而減少現金流的支出。
⑤ 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司案例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以格力電器為例
寧可不分紅也要做新業務
4月25日晚間,格力電器發布十屆十七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公布《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明確說明:擬定 2017 年度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余額轉入下年分配。
分紅歷來大手筆的格力為何此次突然吝嗇?格力給出了兩方面的解釋:一是根據遠期產業規劃,公司需要進行產能擴充及多元化拓展,因而資本性支出較大,公司需留存資金用於智慧工廠升級、智能家電和集成電路等新產業的技術研發和市場推廣;二是盡管2017不分配利潤,但公司近三年累計分配的利潤占年均可分配利潤的109.3%,已經足夠慷慨,且符合《公司章程》和《2016-2018 年股東回報規劃》中的承諾。
格力的問題是經營層和股東的矛盾
然而,從4月26日格力股價大跌8.98%來看,投資者對這樣的解釋並不買賬。甚至深交所也向格力發送了關注函,要求格力進一步說明2017年度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關注函還要求格力電器說明2017年度及2018年至今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是否切實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對此,格力回復深交所問詢稱,公司將進行2018年度中期分紅。
董明珠在2016年要做汽車遭到股東的極力反對,2018年要投資晶元再次被資本市場唱衰。原因何在?其實很簡單,企業發展要花錢投資,而這筆投資影響了股東的分紅,而格力的分紅一直是資本方投資持股的重要原因之一。當格力為業務發展投資花出去的錢,被股東認為覆水難收的時候,就會出來唱反調。然而企業的戰略和發展,又有誰比經營層更了解呢?就這么一筆錢,要麼用於企業發展,要麼用於股東分紅,雙方立足點不一致,自然就有矛盾。2016年董明珠退敗,自己找王健林投資做汽車;2018年直接不分紅,最後事情會怎樣演變,不可預知。
其實董明珠很清楚經營層面臨的困難,因此從2006年借混改東風,進行大規模持股動作,直至2016年的持股計劃被否,暫時停下了增持的步伐,但我們相信董明珠一定不會就此罷休,因為她知道,沒有足夠多的股權,格力的經營層就不會有足夠的話語權,如此格力經營層和股東的矛盾將始終存在,要發展還是要分紅的問題,依舊無可避免。
「發展與分紅」矛盾在中長期激勵中的思考
長期發展與短期收益是一個永恆的矛盾,在中長期激勵中,企業經營者謀求長遠發展,激勵對象更多的謀求個人收益,兩者一旦出現沒有預期解決方案的矛盾時,則不僅激勵效果大大折扣,還有可能對企業發展造成不良影響。這個矛盾在企業每年的利潤中對應了兩種錢:「發展的錢」和「可分的錢」。如何界定這兩種錢也是解決這個矛盾的關鍵:
對於採用虛擬股權的公司而言,因其設計操作的靈活性較強,解決矛盾的關鍵在於明確「可分的錢「的標准:合理、可控和有效。合理是指界定方式要與業務成長的相關性強;可控指企業要有一定的調節閥門,不能把「可分的錢」做成激勵對象的投資收益;有效是指激勵對象要對該部分錢要有較強的感觀,要做可視化激勵。
對於採用實股(法律意義上的股東)的公司而言,因其設計操作的靈活性較弱,解決矛盾關鍵是對於確定「發展的錢」的權力歸屬方:事前要有權責約定,過程中再明確。事前要有權責約定是指在授予股權(份)時,企業要明確「發展的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未來發展過程中可能會增加此類錢的情形,最關鍵的是確定企業調整的權利。過程中再確定是當企業需要擴大當年」發展的錢「時,企業依據約定有權進行合理增加。
在中長期激勵中,解決此類矛盾的關鍵是事前規劃和約定。讓激勵對象看到「可分的錢「的合理性和激勵性,同時也需要給激勵對象打一支溫和的預防針。未來實施過程中,對於能預見的情形按約定進行,對於不確定的事項由權力歸屬方決策。
⑥ 美的15年股權激勵,是不是利好
美的股權激勵當然是利好,會激勵公司的高層,刺激股價的上行,助力股市的走牛。。。
⑦ 小公司股權激勵方案
使用Teamtoken工具做員工股權激勵。
一、 股權激勵
股權作為一種代表企業價值的數字資產,主要有兩種能力,融資和激勵,且這兩種能力在不同的階段會在一定范圍之內自動切換。為了加速企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在使用股權激勵,特別是創業型企業和成長型企業尤為突出,這類企業基本都面臨資金困難、員工流動性大等問題,如果業務骨幹、核心高管、掌握技術的不可替代者離職對企業來說損失巨大。
股權激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
(1)建立企業的利益共同體;
(2)業績激勵;
(3)約束經營者短視行為;
(4)留住和吸引人才;
(5)有利於緩解公司面臨的薪酬壓力。
與股權相關的數字資產大概有:實股股權、受限股權、股票、期權、虛擬股權、認購權等,但與股權相關的數字資產流動性都比較差(主要指未上市公司),所以也有其局限性:如實股股權相對固定,變更手續麻煩,限制了動態股權模式的可操作性,小股東容易搭便車,而且實股股權的分配一開始很難公平,需要通過時間來檢驗。如果能解決流動性差的問題,激勵頻次將提高,通過動態的股權激勵模式會更加公平。
也有些企業不適合做股權激勵,比如走下坡路的企業股權激勵就不好用,吸引力將大打折扣,虧損企業的股權是不值錢的,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二、 員工股權激勵模式
針對員工股權激勵,我們主要介紹兩種模式:即虛擬股權激勵模式和期權激勵模式,二者有功能有重疊的部分,所以可以單獨落地執行,也可以組合執行,所以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擇優選擇。在此我不會再介紹激勵的目的等概念性的內容,因為股權激勵的目的都差不多,主要從應用的角度進行介紹。
(A) 虛擬股權激勵模式
(1) 對象:聯合創始人、高管、骨幹、外部顧問。
(2) 時機:初創期、成長期
(3) 性質:虛擬股的發放不會影響公司的總資本和所有權結構。
(4) 權利:只有分紅權,無表決權、無轉讓權和繼承權。
(5) 義務:嚴禁從事有損於公司利益的一切活動,包括同業競爭行為,一旦發現公司應收回授予的虛擬股份,並由有關部門追求責任;激勵對象符合公司考核要求,不得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及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激勵對象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而被判定刑事責任的;激勵對象不得在任職期間,有受賄、挪用、貪污盜竊、泄露公司商業機密、嚴重損害公司聲譽與利益等行為;激勵對象若主動離職的,按自動放棄獲得虛擬股權的資格。
(6) 用到的工具:虛擬股認購權。
(7) 虛擬股期限:原則上長期有效。
(8) 虛擬股的獲得
(a)公司根據一定規則(如績效、積分排名、綜合表現等)直接獎勵給表現優秀的員工;
(b)員工可以使用現金幣組合虛擬股認購權認購公司不定期釋放的虛擬股,認購權和現金幣也是由公司獎勵給員工;
(c)員工可以使用人民幣組合虛擬股認購權認購公司不定期釋放的虛擬股。 以上三種模式,從激勵效果的角度,最好是採用方式3,其次是方式2,最後才是方式1。因為沒有代價的股權是不被認可的,當然企業也要考慮自身實際情況,在不同的階段採取不同的方式。
(9) 虛擬股的出售:企業可以選擇是否允許內部有條件的出售。
(10) 虛擬股的退出條件:
(a)正常離職:從離職之日起所授予虛擬股份自動喪失;
(b)退休:從退休之日起所授予虛擬股份自動喪失;
(c)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同退休處理。
(11)虛擬股強制退出條件:
(a)自動離職:從確認日起一個月後,所授予虛擬股份及分紅權自動喪失;
(b)解僱:從解僱之日起,所授予虛擬股份及分紅權自動喪失。
(12)虛擬股的分紅池:由董事會根據企業利潤等財務指標因素決定虛擬股的分紅池大小,虛擬股的分紅屬於企業稅前列支的獎勵。
(13)虛擬股的分紅方式:只有正常持有虛擬股份到分紅之日才享有分紅的權利,員工根據持股比例加權獲得分紅。
(14) 與受限股的結合應用:虛擬股可以和受限股組合使用,受限股一般發給聯合創始人,在達到公司要求之前受限股以虛擬股的形式存在,享受公司分紅。在達到條件後轉為實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