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營公司大股東挪用公款13萬是違法嗎
挪用資金數額較大,不僅違法,而且涉嫌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Ⅱ 公司大股東挪用公款如何量刑
公司復、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
(2)大股東佔用資金違法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給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給私有公司、私有企業使用的,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但在案發前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三個月,案發前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Ⅲ 股份公司。大股東私自將公司的錢轉到自己卡上,屬於什麼行為
這是職務侵佔罪。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犯本罪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你們應該向法院起訴的。
Ⅳ 什麼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什麼行為可以算是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這是常識啊,就是大股東在沒有向其它股東交代的情況下拿了原本屬於公司的錢,有時也會有大股東以公司作擔保來為他自己貨款,這些都是違法的行為!
Ⅳ 私企公司大股東侵佔公司財產和錢怎麼辦
該股東公司擔任相關職務並且利用職務便利備件職務侵佔否則般侵佔行
職務侵佔罪指公司、企業或者其單位員利用職務便利本單位財物非占數額較行
()客體要件
本罪犯罪客體公司、企業或者其單位財產所權處所稱公司指按照《華民共公司》規定設立非限責任公司股份限公司;所稱企業指除述公司外非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設立定數量注冊資金及定數量業員營利性經濟組織商店、工廠、飯店、賓館及各種服務性行業、交通運輸行業等經濟組織;其單位指除述公司、企業外非社團體或經濟組織包括集體或者民辦事業單位及各類團體
職務侵佔罪侵犯象公司、企業或者其單位財物包括產產所謂產僅指已公司、企業、其單位占、管理錢財(包括民幣、外幣、價證券等)且包括本單位權占未占財物公司、企業或其單位擁債權財物形態言犯罪象包括形物形物廠房、電力、煤氣、氣、工業產權等等
(二)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面表現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行具體言包括三面:
1、必須利用自職務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便利指利用職權及與職務關便利條作職權指指本職務、崗位范圍內權力與職務關便利條件指雖直接利用職務或崗位許可權卻利用本職權或位所形便利條件或通其員利用職務或位便利條件包括:(1)利用自主管、管、經手、決定或處理及經辦定事項等權力;(2)依靠、憑借自權力指揮、影響屬或利用其員與職務、崗位關許可權;(3)依靠、憑借許可權、位控制、左右其員或者利用所求員許可權單位領導利用調撥、處置單位財產權力;納利用經手、管理錢財權利;般職工利用單位暫財物房屋等交給自使用、保管權利等至於利用職務便利僅利用工作便利熟悉環境、容易混現場、易接近目標等即使取財物構本罪構犯罪應罪盜竊罪論處
2、必須侵佔行本單位財物指單位依佔全部財產包括本單位自名義擁或雖自名義擁本單位占切物權、形財物權債權其具體形態建築物、設備、庫存商品、現金、專利、商標等所謂非占指採用侵吞、竊取、騙取等各種手段本單位財物化私既包括合已持單位財物視物加處、使用、收藏即變持所行自所佔單位房屋、設備等財產等謊稱自標價售;所住單位房屋戶登記;或者隱匿保管物謊稱已盜竊、遺失、損壞等等包括先佔單位財物利用職務便騙取、竊取、侵吞、私轉化私行論先持轉先持採取侵吞、竊取、騙取轉要本質於非占目並利用職務便作種非占意思表示達數額較標准即構本罪值注意行本單位財物非侵佔旦始便處於繼續狀態非所狀態結繼續並非本罪侵佔行繼續侵佔行完則應視既遂至於未遂則應視侵佔行否完定沒完則應未遂論處財員故意某筆收款入帳未及結帳發現則應本罪未遂論處
3、必須達數額較程度僅非侵佔公司、企業及其單位財物行沒達數額較標准則能構本罪至於數額較起點數額參照高民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律若干問題解釋》規定指侵佔公司、企業等單位財物5000元至2萬元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單位員具體指三種同身份自股份限公司、限責任公司董事、監事些董事、監事必須具家工作員身份公司實際領導者具定職權本罪主體二述公司員指除公司董事、監事外經理、部門負責其般職員工些經理、部門負責及職員必須具家工作員身份或特定職權或事定工作利用職權或工作便侵佔公司財物本罪主體三述公司外企業或者其單位員指集體性質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職工企業、公司、外合資、外合作企業等具家工作員身份所職工綜凡具家工作員身份員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應依照本第382383條關於貪污罪規定處罰具家工作員身份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則按本罪論處所說家工作員指公司、企業或者其公司、企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家工作員身份員包括受公司、企業委派或者聘請作公司、企業代表外合資、合作、股份制公司、企業等非公司企業行使管理職權並具家工作員身份員具家工作員身份能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面直接故意且具非占公司、企業或其單位財物目即行妄圖經濟取本單位財物占、收益、處權利至於否已經取或行使些權利並影響犯罪構
Ⅵ 什麼是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為什麼不被允許
就是資金實力比較強的股東沒有經過其他股東的允許,私自挪用公款。假如說你允許他們這樣做,那麼你們的公司財務賬目混亂,資金外流無法繼續發展
Ⅶ 什麼叫大股東佔用資金
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一般是指上市公司上市圈錢之後將錢借給大股東,或者版通過資產置換將廉價的權資產高價賣給上市公司等方式將上市公司的錢拿來自己用。可通過分析上市公司年報中的應收賬款,關聯交易,附註等來發現這種情況。 http://www.dqlb.net/
Ⅷ 非上市公司大股東擅自將錢轉走算刑事犯罪嗎
當然抄算,抽逃資金罪
根據刑法第159條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給公司、股東、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資不抵債或者無法正常經營的;
2、公司發起人、股東合謀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3、因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
4、利用虛假出資、抽逃出資所得資金進行違法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