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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發股東大會決議

發布時間:2021-05-09 15:50:16

『壹』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和「股東大會決議」是一回事嗎兩者有什麼區別

一個是股東大會決議,一個是發布這個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

『貳』 股東大會的普通決議案和特別決議案在定義上有什麼區別

根據企業自己的章程規定,股東大會的普通決議是過半數投票權通過即可通過的決議,特別決議是超過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通過才可通過的決議。
供參考。

『叄』 股東會特別決議的表決方式與股東大會特別決議的表決方式,有什麼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復中,股東會制的特別決議事項,是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這是「全體股東表決權」。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事項,是經「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這是「出席會議股東的表決權」。
比如:甲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是1000萬元,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是700萬元,但是要通過特別決議就需要1000萬元×2/3以上表決權通過。
又如:乙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表決權是1000萬股,出席會議的股東持有的表決權是700萬股,但是要通過特別決議就需要700萬股×2/3以上表決權通過。

『肆』 浦發銀行為什麼這么多天了沒上市呢

股改停牌,如果不出什麼意外的話,3月9日復牌

三 、本次改革相關股東會議的日程安排

1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的股權登記日: 2006 年 3 月 20 日

2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現場會議召開日: 2006 年 4 月 6 日

3 、本次相關股東會議網路投票時間: 2006 年 4 月 4 日 - 2006 年 4 月 6 日

四、本次改革相關證券停復牌安排

1 、本公司董事會將申請公司股票自 2006 年 2 月 27 日 起停牌,最晚於 2006 年 3 月 9 日 復牌,此段時期為股東溝通時期;

2 、本公司董事會將在 2006 年 3 月 8 日 (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溝通協商的情況、協商確定的改革方案,並申請公司股票於公告次日復牌。

3 、如果本公司董事會未能在 2006 年 3 月 8 日 (含本日)之前公告協商確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將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關股東會議,並申請公司股票於公告次日復牌,或者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進行協商並取得其同意後 , 董事會將申請延期舉行相關股東會議 , 具體延期時間將視與上交所的協商結果而定。

4 、本公司董事會將申請自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的次日起至改革方案實施完畢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伍』 股東大會的決議方式包括什麼內容

1.出席+>1/2
股東大會的一般決議(對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選舉和更換獨立董事、審議批准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發行公司債券等),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迴避+出席+>1/2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者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3.出席+≥2/3
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3)公司合並、分立、解散;
(4)變更公司形式;
(5)重大資產重組;
(6)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
4.迴避+出席+≥2/3
(1)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宜與本公司股東或者其關聯人存在關聯關系的,股東大會就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進行表決時,關聯股東應當迴避表決,該事項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本次發行涉及關聯股東的,應當迴避表決,該事項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3)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約定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的,轉股價格修正方案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且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同意;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公司可轉換債券的股東應當迴避。
5.分類表決:≥2/3+≥2/3
(1)優先股
以下情形,除須經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之外,還須經出席會議的優先股股東(不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①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
②一次或者累計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超過10%;
③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④發行優先股。
(2)上市公司主動申請退市或者轉市
上市公司擬決定其股票不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轉而申請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或者轉讓的,應當召開股東大會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且經出席會議的除以下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②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陸』 必須由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有哪些

通常,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作出決定: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版資計劃。
2、選舉權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4、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推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7、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8、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本項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議特有的職權)。
9、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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