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第一次上市和IPO是一個概念么
IPO是首次公開發行的意思,就是公司第一次上市並發行股票的意思。公司上市後還可以繼續發行股票,比如增發或非公開發行。但上市只是一次性的,由非上市公司通過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上市。
⑵ IPO是什麼意思
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簡稱。
首次公開招股是指一家私人企業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向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出具的招股說明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股票承銷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最近,IPO較為成功的有阿里巴巴、巨人集團、分眾傳媒等,都獲得了預期的招股效果。
⑶ ipo是什麼意思通俗講
指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是其簡寫。
首次公開募股指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
好處:募集資金,吸引投資者;增強流通性;提高知名度和員工認同感;回報個人和風險投資;利於完善企業制度,便於管理。
壞處:審計成本增加,公司必須符合SEC規定。募股上市後,上市公司影響加大路演和定價時易於被券商炒作;失去對公司的控制,風投等容易獲利退場。
(3)上市公司說的ipo是擴展閱讀:
數據顯示,2010年以來,中國企業海外IPO融資案例為71起,融資金額140.12億美元,相當於2010年全年總量的47.97%、27.62%。而在8月-10月三個月中,赴美IPO的成功案例只有土豆網一家,中國概念股海外IPO似乎提前入冬。
中國的民營企業要尋求進一步的發展,要走出國門,利用國際資本市場來壯大自己,中間有許多看得見和看不見的障礙,光靠企業自身是很難完全解決的,需要投資人和專業的中介機構的共同努力。
⑷ IPO是什麼意思
IPO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簡稱。
首次公開招股是指一家企業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向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出具的招股說明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股票承銷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⑸ iPo是什麼意思
IPO是英文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的簡稱,中文釋義是首次公開募股,指的是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業屬性、成長性、財務特性決定了上市公司適用不同的估值模型。較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為兩大類:收益折現法與類比法。所謂收益折現法,就是通過合理的方式估計出上市公司未來的經營狀況,並選擇恰當的貼現率與貼現模型,計算出上市公司價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現模型(DDM)、現金流貼現(DCF)模型等。
發行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
4、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的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IPO對股市具有四大影響。
第一、強化了股市的融資色彩。雖說不能實現融資的股市不是一個健全的市場,但是對長期以來過分重視融資的市場而言,就應該區別對待。據統計,近10年A股市場的融資是現金分紅的1.76倍。
第二、打擊了股民的投資信心。股市必向下!隨著利空政策的陸續推出,股民的持股信心也必下降。
第三、扭曲了價值投資的本質。IPO重啟難免會牽涉到不少的問題,如股票的「三高現象」、部分企業力求上市而出現造假的行為等等。假設一家企業上市前的PE值約15倍,而未來三年公司的凈利潤會以30%的增速增長。
第四、助長了利益輸送等關鍵問題。談及此點,我們很容易聯想到IPO的四大輔助機構,分別是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和IPO咨詢機構。
⑹ 股票上經常說到的IPO是什麼意思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1]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2] 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⑺ IPO與上市的關系
你好,IPO的全部名稱是initial public offerings,指的是首次公開募股,或者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發行股票的一種方式。而股票上市指的就是企業在證券交易所中向社會的投資者們發售股票,然後募集資金的一個過程。
ipo和上市有什麼區別?
企業上市方式有三種:
1、中國境內上的話就是到上海證券交易所,或者是去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股票。分別是A股股票或B股股票。
2、中國公司都是到境外的交易所去上市股票,比如說紐約證券交易所以及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
3、中國公司都是間接在海外設立公司,然後通過改公司的名義到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紅籌股。
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其實就是增發股票,讓新的、更多的投資者把錢投資到公司裡面來,同時給他們些新的股票,讓他們有參與公司分紅的權利。
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人就簡單的把IPO理解為上市了,不過作為專業的投資者還是應該了解兩者的差別,雖然這對於大家的投資沒有太大的關系,但是也是體現你投資水平的一個點。
ipo之後一定能上市嗎?
對於炒股的人都知道,新股發行稱為IPO,提到IPO就不能不說上會和過會。IPO上會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用語,申請發行股票的公司向證監會提交IPO申請,將在發審委的定期會議上審核,如果通過公司即可發行股票,沒有通過則不能通過股票市場融資。
IPO過會也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用語,申請發行股票的公司向證監會提出IPO申請,獲得通過稱為過會,公司可以通過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新股發行需要通過證監會的審批,證監會開會討論對提出IPO申請的公司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IPO公司獲得上市資格,這個過程就是IPO上會以及過會。當然,IPO不一定獲得證監會的審核通過,被否的IPO申請不具備上市資格。
上會被否,股票就不能上市,到二級市場流通,普通投資者不能購買。通過之後,由簽訂合同的主承銷商和分銷商(證券公司)來完成股票的分銷工作,IPO日期公布之後,大家就可以通過自己的證券賬戶購買股票了。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⑻ IPO後就是上市公司了嗎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券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一種獲得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可行方法是在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允許私人公司將它們的股份向公眾銷售。這些股份被認為是「自由交易」的,從而使得這家企業達到在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的要求條件。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對上市公司在擁有最少自由交易股票數量的股東人數方面有著硬性規定。
⑼ 上市公司和IPO的是什麼關系
不應對IPO詢價制期望過高
最近,中國證監會正式推出IPO詢價制度,從規范新股發行的詢價程序、定價機制及發行方式的角度看,這一制度對A股定價機制的市場化改革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如果不能徹底解決股權分置這一制度頑疾,A股市場的定價機制就始終會存在問題,始終找不到屬於自己的估值標准。
成熟市場股市定價功能之所以比我國的A股市場更為有效,源於股市定價機制生效的一個重要條件,即一二級市場的雙重套利機制。對於二級市場的套利機制和價值發現功能,目前討論較多,各方認識也比較一致,即認為在既定的股市環境下,二級市場的充分套利可以有效消除市場的定價偏差。
其實,從股市定價效率角度看,一級市場套利功能的重要性絕不亞於二級市場,甚至比二級市場更為重要。如果一級市場沒有充分套利的機制,二級市場的價值發現功能也將被大大削弱。例如,假設某隻股票的股東發現該股二級市場定價過高,即可通過發行新股獲利,同時股價也將相應回落。顯然,這種套利行為所承擔的風險有二,一是增發可能壓低股價,造成股東原有財富縮水,從而使獲利下降,甚至得不償失;二是市場可能據此發現該股股價高估進而沽出股票,導致股價進一步下滑,股東財富進一步縮水。這也就是通常所謂的增發新股的信息反應機制。大股東減少持股的信息反應機制也與此類似。
綜合起來看,二級市場的充分套利有助於提高股票的流動性,增強和發揮市場的價值發現和資金籌集功能;一級市場的充分套利則有助於減少二級市場的過度投機,補充和完善二級市場的價值發現功能。同時,一級市場的套利風險還可以有效抑制大股東的過度融資行為,從而使市場均衡得以維持。
當前A股市場的主要問題不在於二級市場套利功能的不完善,甚至也不在於流通股的一級市場定價機制問題上,而在於一級市場整個套利功能的缺失。而造成一級市場套利功能缺失的根本原因則在於股權分置的制度安排。
在股權分置的制度框架內,占據控制地位的非流通股價格不受二級市場股價波動影響。因此,如果某隻股票的非流通股股東發現該股二級市場定價過高,即可通過發行新股獲利。但是,對非流通股股東而言,成熟市場中股東在一級市場從事套利交易時所可能承擔的風險現在都不再是問題了:首先,增發有可能壓低流通股的二級市場價格,但是非流通股價格早已鎖定,故此不會受到影響;其次,只要新股增發價格高於非流通股的鎖定價格,增發新股即可獲利,非流通股股東財富不受股票二級市場表現的影響,二級市場股價波動與非流通股股東利益無關。
以某大型企業增發案為例,增發前總股本125.12億股,流通股為18.77億股,它對2004年的盈利預測為每股0.66元,中報業績為0.38元;如果按照增發50億新股,增發後170億股本攤薄的每股盈利計算,寶鋼增發價格下降的空間很大,原有的流通股股東財富縮水,但這跟大股東沒有什麼關系。非流通股股東可以享有一級市場的套利收益,卻無需承擔一級市場的套利風險,一級市場套利功能因而失效。
從這個角度看,A股市場的根本問題是由於股權分置的制度安排導致制度內生性的市場均衡缺失,市場無法自發達到均衡。因此,擱置股權分置問題,則無法消除大股東因不承擔一級市場套利風險而形成的過度融資沖動,就不可能找到制度內生的市場均衡,從而也就不可能解決A股市場定價機制失效、估值標准迷失的問題。任何單邊的一級市場發行定價機制的改革,只可能是"空中樓閣",最終的效果必然是"泥牛入海無消息"。
IPO詢價制度也許有助於壓低新股發行價格,解決新股上市跌破發行價的問題,從而在投資銀行、機構投資者和上市公司之間對IPO的收益與風險進行重新配置。但是,它並沒有對非流通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之間風險收益的整體差異進行重新配置。
由於沒有解決一級市場內生套利風險缺失的問題,IPO詢價制度不能形成對大股東增發配股行為的自我約束機制,非流通股股東仍然會極度熱衷於增發配股。如果不對新股發行的行政管制,A股的增發配股仍將頻繁發生。因為對非流通股股東而言,一級市場的套利機會始終沒有消除,市場始終遠離均衡。為抑制非流通股股東過度融資,就仍然不得不對一級市場進行低效的強制性准入監管。但是,由於流通股股東現在已經了解到增發配股對二級市場及其切身利益的影響,以及這種影響在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之間的非對稱分布。因此,市場一旦有新股發行傳聞,股價仍會立即下行,股市籌資功能萎縮的問題不可能得到解決。
理解了這些問題之後,對於如何確立A股估值標准、解決定價機制失效、籌資功能萎縮和新股跌破發行價等問題的答案也就再清楚不過了:根本的解決之道顯然不在於對股市制度進行零敲碎打式的小修小補,這不能從根本上改變A股市場天生的制度頑疾,因此,我們也不該對IPO詢價制度抱過高的期望。解決問題的核心是要改變股權分置的制度缺陷,真正建立起股票一級市場的套利機制,完善一、二級市場的雙重套利機制,這才有可能重塑投資者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平衡關系,從而使A股市場能夠在持續套利交易過程中自發達成其內生性的市場均衡。
⑽ 中國ipo上市公司有哪些
中國人壽、如上港、tcl、百聯股份、中石化、寶鋼、武鋼、本鋼、鞍鋼等。
(ipo上市)是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向證券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證券管理部門經過審查,符合發行條件,同意公司通過發行一定數量的社會公眾股的方式直接在證券市場上市。
(1)「A+H」模式。既可以同時發行A股與H股;也可以先在海外上市然後再回歸發行A股。主要適合大型國企整體ipo上市。如工行、中國人壽。
(2)「換股IPO」模式。即集團公司按一定比例與旗下上市公司公眾股東進行換股,吸收合並所屬上市子公司,同時發行新股。主要適合於快速發展時期的集團公司。如上港、tcl。
(3)「換股並購」模式。即同一實際控制人通過換股方式對旗下多個上市公司進行吸收合並,完成公司的整體上市。也稱「私有化模式」。主要適合同一集團內的資源整合、旗下有數家上市公司且經營內容重疊的控股公司。如:百聯股份、中石化。
(4)「增發收購」模式。即上市公司通過向公眾股東、或向控股股東、或向母公司定向增發,收購控股或母公司資產,從而實現集團整體上市。這是目前應用較為廣泛的模式。主要適用於實力強大的企業集團整體上市。如:寶鋼、武鋼、本鋼、鞍鋼。
增發收購模式有三種類型:定向增發反向收購母公司資產、再融資反收購母公司資產、自有資金反向收購母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