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財務管理的法規有哪些
會計法律制度一覽
一、會計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二、會計制度
1、企業會計制度
2、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3、城市合作銀行會計制度
4、物業管理企業會計制度
5、醫院會計制度
6、保險公司會計制度
7、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
8、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9、行政單位會計制度
10、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11、科學事業單位會計制度
12、高等學校會計制度
13、中小學校會計制度
14、地質勘查單位會計制度
15、測繪單位會計制度
16、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三、財務制度
1、企業財務通則
2、金融企業財務制度
3、物業管理企業財務規定
4、證券公司財務制度
5、關於對《證券公司財務制度》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的通知
6、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7、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8、醫院財務制度
9、地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0、地質勘察單位財務制度
11、工商行政管理單位財務管理辦法
12、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3、關於執行《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
14、計劃生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5、文物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6、體育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7、農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8、文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19、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20、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21、廣播電視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22、測繪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國家物質儲備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四、會計准則
1、事業單位會計准則
2、企業會計准則
3、關於深化企業會計核算的制度改革、實施會計准則的意見
4、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5、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
6、企業會計准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7、企業會計准則——收入
8、企業會計准則——債務重組
9、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
10、企業會計准則——投資
11、企業會計准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
12、企業會計准則——非貨幣性交易
13、企業會計准則——或有事項
14、企業會計准則——無形資產
15、企業會計准則——借款費用
16、企業會計准則——租賃
17、企業會計准則——中期財務報告
18、企業會計准則——存貨
19、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
五、審計准則
1、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准則序言
2、獨立審計基本准則
3、獨立審計具體准則(27條)
4、獨立審計實務公告(10條
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1、內部會計控制規范——貨幣資金(試行)
2、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試行)
七、會計核算方法
1、汽車運輸企業內部單車承包租賃產權轉讓經營會計核算辦法
2、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3、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計核算辦法
5、職工醫療保險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6、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
7、事業單位住房基金和離退休經費會計核算規定
8、物業管理企業會計核算補充規定
9、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辦法補充規定
10、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
11、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八、會計處理規定
1、關於企業處理期初庫存納稅問題有關會計核算的通知
2、關於將撥改貸資金本息余額轉為國家資本金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3、關於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4、關於上市公司會計處理補充規定的通知
5、郵電通信企業市話初裝基金會計處理規定
6、郵電通信企業郵電附加費會計處理的規定
7、國有企業試行破產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8、企業兼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
9、企業代國家儲備棉花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10、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11、關於自產自用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
12、關於企業資產評估等有關會計處理通知
13、保險公司保險保障基金會計處理辦法
14、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
15、企業基建業務會計處理辦法
16、企業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17、地質勘查單位探礦權采礦權會計處理規定
18、企業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19、就業機構就業經費會計處理規定
20、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處理問題補充規定問題解答
21、車輛購置稅會計處理規定
22、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23、公開發行證券的商業銀行有關業務會計處理補充規定
24、天然林保護工程財政資金會計處理規定
25、保險公司個人抵押貸款保險等業務會計處理規定
26、關於新增糧食財務掛賬和其他不合理佔用貸款會計處理問題的通知
27、關於下發民航國內航線客運收入聯營會計處理辦法的通知
28、關於改變應收款項壞賬准備計提比例和方法的會計處理規定
29、股份有限公司稅收返還等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30、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退稅和接受捐贈有關會計處理規定
31、轉發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從事金融相關審計業務暫行辦法
33、關於印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中有關會計處理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34、財政部關於印發《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的通知
35、關於執行《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問題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復函
九、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
1、《企業會計制度》實施范圍有關問題的規定
2、貫徹實施《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准則問題解答
3、實施《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准則問題解答
4、國有企業申請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程序及報送材料的規定
5、外商投資企業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規定
6、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
十、其他會計制度
1、財政部關於彩票發行與銷售機構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2、財政部關於修改事業單位事業支出核算內容的通知
3、財政部關於印發《保險公司投資連結產品等業務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4、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稅務師事務所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
5、關於貫徹實施《會計法》加強會計監督的意見
6、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
7、關於對契稅會計處理辦法請示的復函
8、中國總會計師協會章程
9、國務院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
10、關於短期投資收益核算問題的復函
11、關於社會保險基金暫收款等有關會計問題的復函。
❷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法律規定
B公司是上市公司,怎麼會是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對於上市公司A公司只能行使股東權利。如是全資子公司當然可以進行審計。
❸ 財務報告的相關法律有哪些
中國對於財務報告審查的法律、法規性規定,隨著建立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而逐步加強。
國務院1992年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三十條規定:「企業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資產負債和損益考核制度,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有條件的,經登記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審查後,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生產辦1992年5月印發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中規定:「經批准,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股票可以交易或轉讓;股東數不得少於規定數目,但沒有上限;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公司應將經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過的會計報表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9百七十五條規定:「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表,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國家體改委1992年5月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第六十九條和《有限責任公司規范意見》第四十六條,都規定:「會計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驗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承辦的*9項業務是「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同時,在第十六條中規定「會計事務所對本所注冊會計師依照前款規定承辦的業務,承擔民事責任」。
國務院1996年4月發布的《關於整頓會計工作秩序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質量的通知》中明確規定:「為了有效制止和防範利用會計報表弄虛作假,提高會計報表質量,要依法實行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制度。根據注冊會計師事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實行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制度要採取分步到位的辦法,即:凡是沒有實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制度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1996年年底前實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制度;凡是沒有實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制度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必須在1997年年底前實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制度;到2000年依法應當實行會計報表審計制度的所有企業,必須實行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制度。」
為了防止注冊會計師在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中發生質量問題,國務院還規定:「國家主管機關應當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每年應抽查一定數量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的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或審計准則、規則,有意隱瞞真實情況、甚至通同作弊的,要依法嚴肅處理,並取消其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資格;情節嚴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法吊銷該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的營業執照」。
財政部1995年2月印發的《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財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年度財務報告應於年度終了後在規定的時間內連同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查賬報告一並報送主管財政機關」。
《規范》第八十三條規定:「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委託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的單位,應當委託注冊會計師進行審計並配合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注冊會計師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❹ 上市公司依據的會計規范主要有
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披露,通常指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定期報告等文件向廣大投資者、債權人等披露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信息,是投資者評價公司業績決定投資方向的重要參考之一,也是資本市場運行的基礎。及時有效的會計信息披露可以規范公司行為,降低代理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由於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保護廣大中小投資者利益,幫助投資者制定正確的投資決策。
財務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載體,其在公布之前屬於公司的私有信息,一旦被披露便成為公共信息,存在很強的外部性,因此企業都不願意將重要信息徹底披露,並且考慮到信息公布後的市場反映,公司會傾向於披露利好信息而刻意迴避利差信息,以此來穩定投資者對公司的信心,引起會計信息披露失真。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通過謊報資產;虛構財務狀況;編造虛假利潤或虧損;隱瞞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誇大公司未來盈利等來進行會計信息造假,扭曲披露信息的真實性。信息披露虛假可以說是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最為嚴重、危害最大的問題,既誤導了廣大投資者,也嚴重影響到了市場的健康運行。從會計信息披露成本角度來看,如果上市公司從會計信息披造假為中獲得的收益大於其違規成本,那麼公司就有虛報會計信息的動因。而我國目前,會計造假的違規成本是相當低廉的。
首先,公司造假被揭露的概率很小。正如上文所指出的,我國相關的會計制度不完善,資本市場不健全,有關部門的監管不力和缺位,使虛假信息被揭露的可能性變得很小;其次,即使被揭露出來,其受到的處罰的力度也不夠大,並不能使違規上市公司感受到切膚之痛。相較於西方發達國家,我國目前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會計信息造假行為進行嚴厲的處罰,使得造假者難以受到應有的處罰,即其造假所付出的代價遠遠小於因失信而得到的收益。這種成本—效益的不對稱性使得上市公司在巨額收益的誘惑下,不惜通過隱藏或歪曲某些會計信息來形成對自己有利的局面。同時這還大大挫傷了誠信者的積極性,可能會放棄原則,紛紛效仿,進而整個社會陷入會計誠信缺失的黑洞,嚴重影響整個市場的健康運行。1.加強對上市公司的治理
上市公司是虛假會計信息產生的源頭,因此是我們治理的重點。要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治理力度。除了要對公司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外,還要進行股權結構調整。主要是指通過改制重組,引入新股東,分散大股東股權來抑制公司的「內部人控制」問題,加強不同持股者之間的制衡關系,約束大股東行為。此外,還因不斷推進獨立董事制度,提高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地位,增強董事或內部的制約機制。使獨立董事和監事會在監管公司的過程中相互配合相互補充,促進真實會計信息的披露。
2.建立完善的會計准則
會計信息披露的規范體系包括了會計准則、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會計信息披露信用評價制度、審計制度及其他相關法規,其中的核心便是會計准則。准則規定了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基本內容,是衡量會計信息質量的標准,是我們進行會計監督的主要手段。但就目前來看,我國的會計准則中對上市公司會汁信息披露的規定並不完善,有必要構建一套准確、系統、適應未來發展需要、與國際接軌的會計准則體系,為上市公司披露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提供技術保證。
3.強化對會計信息披露的監管
我們有必要參照國際慣例,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將政府監管、行業監管和市場監管進行有機結合。第一,要明確政府的監督職能,各部門合理分工,明確職責。財政部與證監會在工作中保持協調一致,加強合作,在規范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中各司其職。財政部主要負責制定和完善會計准則,側重於規范披露信息的實質內容;證監會負責監管,確認會計信息披露,重點在於規范披露信息的表現形式,即披露什麼,如何披露,何時披露等等。第二,健全和完善注冊會計師審汁制度。比如建立注冊會計師獎懲制度,實施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輪換制度,提高會計師職業道德和執業水平,強化其獨立性,充分發揮他們的行業監督作用。
4.嚴格執法,加大對違規公司的處罰力度
我們要嚴厲懲罰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上市公司,以及與這些上市公司合謀或無法公正履行職責的會計中介機構。第一,完善民事賠償制度,對提供虛假信息的公司以及參與造假的個人給予嚴厲的懲罰,追求其法律責任。第二,構建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當上市公司的造假行為被揭發後,應該把相關的肇事者驅逐出其所處的行業,給那些沒有職業操守、不守誠信的上市公司或個人以嚴厲的打擊。比如,對會計造假的上市公司進行強制退市,對參與造假的會計中介機構進行停業整頓,對會計造假的單位責任人、會計從業人員和注冊會計師則應該吊銷其從業執照,不允許繼續從事相關職業等。
我國改進無形資產計量的緊迫性
綜上所述,與國外報表中的充分、詳盡、謹慎相比,我國上市公司報表中關於無形資產的披露狀況不盡如人意:范圍過窄、結構不合理、表外披露太少。特別是對某些維持企業核心競爭能力的無形資產沒有充分揭示和披露,一方面使得報表的相關性減弱,也必然使報表國際通用的程度降低,在國內企業與國外企業更加廣泛地進行聯營、兼並及商務交往的活動中,無形資產披露不充分則會導致國內企業處於不利地位。
報表披露出現種種差異的原因,究其根本,在於國內外會計准則中關於無形資產披露的要求不同。我國改進無形資產的計量迫在眉睫。財政部實施的《企業會計准則》,其中關於無形資產的部分作出的大幅改動,正是順應了這一要求。
修訂後的《企業會計准則》,明確規定無形資產不包括商譽,商譽在企業合並相關准則中規定。這樣,商譽的核算更為明確;新准則對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計價作了改變,取消了原准則第10條中「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該以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意在減少實際工作中遇到的能否用評估價入賬的問題;新准則還增加了有關不確定壽命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規定,不確定性的說明應運用穩健原則,應當進行減值測試,這一點體現了新准則中的謹慎性原則。
對於研發費用,原准則規定「自行開發並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入賬價值應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費用確定;依法申請取得前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予發生時確認為當期費用。」新准則中,研究費用依然是費用化處理,進入開發程序後,對開發過程中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資本化。此條規定適應了知識經濟時代信息披露的要求,對於研發費用較大的企業影響巨大,將極大增加企業的權益,資產結構隨之發生變化,權益比率的提高,有利於增加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
為了消除上市公司利用無形資產減值准備調節利潤、粉飾報表來應付投資者及規避退市。新的資產減值准則規定,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期間不得轉回。它是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進行的重大變革。新的資產減值准則將有效的遏制利用減值准備作為「秘密儲備」調節利潤的情況。准則實施後,利用減值准備調節利潤的空間變得越來越小,利用計提手法調節利潤將越來越難,相應的,報表真實性會越來越高。
關於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接軌的若干思考
判斷一個會計准則的好壞不在於該准則有多先進,而在於是否適應其所處的會計環境。新會計准則是隨著我國目前資本市場及監管環境的發展而制定出台的,是與我國當前的會計環境相適應的。以下是關於無形資產方面我國新准則與國際准則接軌的幾點思考。
(一)擴大確認范圍
知識經濟時代,能夠給企業帶來不確定性的超額未來經濟利益的資產中絕大部分是無形資產,包括我們所熟悉的無形資產(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特許使用權等)、組織資本、智力資本、人力資本等。國際會計准則中無形資產包括六大類,分別為與營銷有關的無形資產、與客戶關系有關的無形資產、與技術有關的無形資產、與合同權利有關的無形資產、與技術革新有關的無形資產、商譽。客戶關系、資料庫升級費用、製造合同、設計許可等都納入了無形資產核算的范疇。其范圍十分寬泛,也充分體現了無形資產對企業價值的驅動作用。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國准則規定的無形資產范圍過於狹窄。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出現的形形色色的「無形資產」對於企業價值的驅動作用日益明顯,因此有必要進一步擴大無形資產的確認范圍,將客戶關系、技術文檔、非競爭協議等納入無形資產核算體系,同時要積極研究可行的確認與計量方法,包括一些非財務計量方法,在理論成熟的基礎上,逐步將這些新興的無形資產予以確認。
(二)逐步建立公允價值計價的環境
與國外公司治理相對規范、監管體系完備、資本市場發展相對成熟相適應,在計量手段上,國際會計准則對於無形資產都採用的是以公允價值計量。此次頒布的新准則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產、債務重組等方面均謹慎地採用了公允價值,成為本次會計准則的一大亮點。雖然我國證券市場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和完善,但我國公允價值的應用環境並未完全建立。國際接軌是方向,是大勢所趨,因此我國應在今後逐步建立公允價值的計價環境。
(三)對研發費用資本化的建議
對於研發費用的會計處理,在英國,研發費用一般存在於科學或工程項目中,缺乏「獨特性」使之與其它內生資產一樣被資本化(Company Reporting, January, 2002)。目前國際會計准則(IAS No.38)對研發費用採用的是有條件的資本化方法,即通過技術可行性測試後,內生無形資產在研發過程中的支出可予以資本化處理。
新准則中,我國改變了之前研發費用完全費用化的做法。對開發過程中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資本化。這與國際會計准則接軌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但應注意的是:要嚴格制定研究和開發階段的標准,以防企業利用費用資本化調節利潤。
Amir&Lev(1996)提出,在慎重對待研發費用資本化的問題中,「內部效用」是一個很好的評判標准。為了製造出令人滿意的產品,成功的非商業產品所含的智力資本也可能用於內部研究。因此,基於市場生存能力及內部有用性的研發費用進行資本化處理將更有意義。
(四)加強表外披露
美國的Paul B·W·Miller和Paul R· Bahnson 在《高質量財務報告》一書中指出:產生QFR(高質量財務報告)信息最可能的途徑在於提供大量的補充披露信息,以幫助財務報表使用者了解所有已確認的和未確認的無形資產。同時應該使用這些補充披露來描述所有無形資產的來源和對未來現金流量的預計價值。當衡量無形資產時,不應該給出一個單獨的確切數字,而應該描述可能的價值分布。在本文所研究的15家國外上市公司2004年年報中,發現其中對於無形資產的披露相比國內公司而言充分很多。不僅體現在無形資產包含項目上,而且對近三年攤銷、減值情況的對比、今後五年的預計減值(具體到每項資產)、研發活動對於企業生存及發展的重要性等等都作了詳盡描述。 因此,我國上市公司需要進一步加強表外披露,在擴大披露范圍的基礎上,盡可能多的給出每項無形資產的來源、增減情況、預計未來攤銷額、預計減值情況等,這樣,不僅可以增強信息與決策的相關性,也使得企業的獲利能力及盈利的增長率更符合實際。
綜觀世界上著名的公司無不靠無形資產贏得投資者信任,其股票受到投資者追捧,從而使公司及投資者雙贏。當前,舊《企業會計准則》編制的上市公司報表中關於無形資產的披露不完全,不能真實反映企業價值,使得報表不具相關性及可比性。新會計准則的頒布在很大程度上加強並改善了無形資產的披露狀況,但與國際會計准則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今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全、市場監管的逐步有序,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接軌的程度會越來越高。
信息披露制度是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基石,其理論基礎是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解決證券市場中的逆向選擇問題,從而糾正證券定價偏差,最終促進資本的有效配置。真實、准確、完整、公平披露、規范、易解、易得的信息是投資者作出理性投資決策的先決條件,是證券市場賴以生存的基礎之一。在沒有建立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情況下,證券市場上信息的混雜狀態使得投資者無法辨別高品質證券與低品質證券,結果便是高低品質證券的價格趨同,換句話說,投資者不願意為高品質證券支付高價,因為他不知道哪些是高品質證券。這就是證券市場中的逆向選擇問題,其直接後果便是「資源將會配置到一些低價值的替代物上作用 」(Esterbrook and Fischel,1984),而高價值的證券定價偏低,證券市場的有效性降低,資源配置功能受損。作為一種低成本高效益的證券監管方式,信息披露制度已經在世界各主要資本市場中得以推行。實踐強有力地證明,通過樹立並維護公眾對證券市場的信心和提供投資者保障,信息披露制度增進了資本市場的有效性並最終促進了資本的有效配置,推動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從維護投資者權益和資本市場運行秩序出發,按照法定要求將自身財務經營等會計信息情況向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並且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告。
❺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包括: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籌資管理 2、投資管理 3、營運資金管理 4、利潤分配管理
財務管理是指運用管理知識、技能、方法,對企業資金的籌集、使用以及分配進行管理的活動。主要在事前事中管理、重在「理」。會計是指以資金形式,對企業經營活動進行連續地反映、監督和參與決策的工作。主要在事後核算,重在「算」。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❻ 上市公司財務制度規定說明
一是審批控制點。
把收支審批點作為關鍵點,是為了控制資金的流入和流出,審批許可權的合理劃分是資金營運活動業務順利開展的前提條件。審批活動關鍵點包括:制定資金的限制接近措施,經辦人員進行業務活動時應該得到授權審批,任務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辦理資金收支業務;使用資金的部門應提出用款申請,記載用途、金額、時間等事項;經辦人員在原始憑證上簽章;經辦部門負責人、主管總經理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批並簽章。
二是復核控制點。
復核控制點是減少錯誤和舞弊的重要措施。根據企業內部層級的隸屬關系可以劃分為縱向復核和橫向復核這兩種類型。前者是指上級主管對下級活動的復核;後者是指平級或無上下級關系人員的相互核對,如財務系統內部的核對。復核關鍵點包括:資金營運活動會計主管審查原始憑證反映的收支業務是否真實合法,經審核通 過並簽字蓋章後才能填制原始憑證;憑證上的主管、審核、出納和制單等印章是否齊全。
三是收付控制點。
資金的收付導致資金流入流出,反映著資金的來龍去脈。該控制點包括:出納人員按照審核後的原始憑證收付款,並對已完成收付的憑證加蓋戳記,並登記日記賬;主管會計人員及時准確地記錄在相關賬簿中,定期與出納人員的日記賬核對。
四是記賬控制點
資金的憑證和賬簿是反映企業資金流入流出的信息源,如果記賬環節出現管理漏洞,很容易導致整個會計信息處理結果失真。記賬控制點包括:出納人員根據資金收付憑證登記日記賬,會計人員根據相關憑證登記有關明細分類賬;主管會計登記總分類賬。
五是對賬控制點
對賬是賬簿記錄系統的最後一個環節,也是報表生成前一個環節,對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起到重要作用。對賬控制點包括:賬證核對、賬賬核對、賬表核對、賬實核對等。
六是銀行賬戶管理控制點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銀行賬戶管理的關鍵控制點包括銀行賬戶的開立、使用和撤消是否有授權,下屬企業或單位是否有賬外賬。
❼ 關於上市公司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定,最好有相關的法律依據,謝謝!
第五節 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回司,是指其股票答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二條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並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二十三條 上市公司設立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 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東資料的管理,辦理信息披露事務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五條 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❽ 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法律法規
IFRS=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
國際財務報告准則.
IFRS是由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制定的,在2001年以前一直被稱為國際會計准則。IFRS是一個概括性的術語,包括一個財務報告的准備和編制的框架、37個不同標題的單獨准則以及由IASB的相關理事會出版的解釋。2001年之前出版的32個准則保留IAS前綴,之後出版的准則加IFRS前綴。2005年,超過90個國家(包括所有歐盟國家)的法律規定,必需或允許採用IFRS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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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上市公司的法律規定
第四十八條
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
證券交易所根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的決定安排政府債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條
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本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適用於上市保薦人。
第五十一條
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第五十二條
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十三條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五十四條
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
(一)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
(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該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第五十五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七條
公司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債券的期限為一年以上;
(二)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五千萬元;
(三)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第五十八條
申請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公司債券上市的董事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六)公司債券的實際發行數額
(七)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交易,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上市保薦書。
第五十九條
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公司債券上市文件及有關文件,並將其申請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
第六十條
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二)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三)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核準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五)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
第六十一條
公司有前條第(一)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經查實後果嚴重的,或者有前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的,由證券交易所終止其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第六十二條
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❿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有什麼法律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手段
1、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
一般而言,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還是經營涉足范圍、各個運作環節等,大多處於一種復合形的多元架構。
其向公眾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
關聯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核算,但關聯企業之間往往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這些在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並數據提供了一個平台。
2、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等方式,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
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等方式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並不是總能得到,由於主營業務沒有實際成長,這些企業在業績大幅提升一兩年後,往往又出現業績大幅縮水的情況,投資者則因為只看重企業表面收益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10)上市公司相關財務方面法律規定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市場是政府主導型市場。上市公司在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企業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導致很多企業為了利益進行財務包裝。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起源,是由於公司管理者基於自利可能有操縱利潤、虛報業績的動機,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股東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委託獨立的審計人員對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進行審查、鑒證和報告。
但目前注冊會計師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財務造假行為不斷出現,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