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朋友的公司如何參股
1、參股的方法要根據公司的性質而定,如果是上市公司,則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就可叫參股某公司。但如果是還沒有上市的公司,又分為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凡是投資人,都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記載於股東名冊上,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有權按照出資比的百分比來算。如果是合夥公司,參股所佔的公司比例則要看雙方的協商。
2、參股,簡單地說是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也可叫參股某公司。詳細地說,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② 控股企業和參股企業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同
1、控股企業:指通過持有某一企業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版企業權進行控制的企業。
2、參股企業:指母公司參股的企業以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參股的企業。
二、特點不同
1、控股企業:控股企業控制下的各個企業,在法律上都是各自獨立的經濟實體,同控股企業在經濟責任上是完全獨立的,相互之間沒有連帶責任。因此,控股企業中各企業的風險責任不會相互轉嫁。
2、參股企業:是說在被投資企業中有投資,並未突出強調所佔股權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權或實際影響力。
三、企業關系不同
1、控股企業:控股企業中各個企業都是獨立的,因此需要各自申報納稅,所以存在雙重納稅的可能。
2、參股企業:子公司和總部以及其它子公司的關聯度不大,因此,只需要對其實施分權的管控模式和產出結果進行績效評價即可。
③ 新股東如何入股
我認為解決的方法和步驟如下: 一、首先應該確定新加入的股東是准備用現金,還是實物或技術入股。除現金外,實物或技術應通過評估先確定價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現金,可採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冊資本和原股東轉讓其部分投資而保持原注冊資本不變兩種參股方式。 三、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形成決議,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東加入及採用哪種方式。 公司法有關條款如下: 第三十三條:股東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第三十四條: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第三十五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 載於股東名冊。 四、如果是採用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方式,應該先將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然後將公司評估後的資產和新投入的資金相加的總資產作為新的注冊資本,按照新投入資金與評估後公司資產的比例確定新加入股東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採用新股東受讓原股東投資的方式,應由原股東協商誰願意出讓手中的投資?原股東即可以出讓部分投資減少投資比例,也可以出讓全部投資退出股東會。這些都應該由原股東之間進行協商。 六、如果原股東同意新股東用實物(儀器、設備等)或技術入股,也應先進行評估後再按照規定操作。 公司法有關條款如下: 第二十四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土地使用權的評估作價,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國家對採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准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 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七、如果新增股東,操作的手續可能和新設立公司相近似。 公司法有關條款如下: 第三十七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八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條: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四十一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關於第一個問題,希望有網友還有其他的操作解決方法發表。
④ 參股公司控制力之思考 參股股東如何爭取權益
事實果真如此嗎?前幾天和公司同事交流,很受啟發,現在把參股公司如何體現權益,爭取控制力,作一簡要梳理,以下各方面根據參股股東的可控性、可操作性高低進行排序。 一、取得經營權 有些控股股東之所以要控股,尤其是絕對控股,無論如何第一選擇就是要把自己的股權做到51%及以上,就是擔心不控股就會失去對企業的控制力,這是最初始的朴實想法,因為總體上,我國的誠信環境和規范化運作還是遠遠不夠,所以企業希望通過控股而達到控制。但是,正如眾所周知的一樣,控股權不等於控制權。 控股股東盡管控股,但可能由於攤子大,距離遠,人才不夠等諸多方面的因素,事實上對於企業經營,往往無能為力,此時,參股公司的機會來了,參股公司可以通過自身能力建設,打造人才隊伍,獲取企業的經營權,盡管過程中會投入更多的人力資源、時間精力,但這是確保自身權益,甚至是放大自己價值的最好的手段,也最可行。二、確保人員派駐權 在合資合作之初,即明確雙(多)方在哪些崗位派出哪些人員,我方作為參股公司,要盡可能多地確保人員派駐權,比如控股股東派出人員任董事長,我方派出人員任總經理,對方派出人員任總經理,我方派出人員任財務經理,對方派出人員任會計,我方派出人員任出納,僅為示意,表達的意思是要確保和盡可能多地爭取人員派駐權,重大決策事項通過要實行聯簽制度。三、增加知情權當參股公司無法取得企業經營權的時候,該怎麼辦?增加知情權,盡可能多地了解和掌握企業的運行情況。 一般地,作為股東,參股股東具有對財務報表、董事會決議、監事會決議等方面的查閱權、知情權,但光有這些還是不夠,這些是基本的,但並不能有效確保參股股東的權益,因為我國大部分企業的報表真實性存疑,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具有滯後性。 所以,我們建議,在章程或三會議事規則中,盡可能多地列舉股東知情事項,比如,增加公司投資動向、資金計劃及使用情況、審計監察報告等。一方面參股股東有了解掌握這些事項的權力,另一方面要規定好時限,比如,董事會決議、公司投資動向、審計監察報告必須在幾個工作日內抄報參股股東。四、放大投票權(否決權) 作為參股股東,在股東會上表達意見是最基本的權力,公司的股東會決議有普通決議和提別決議,普通決議需要1/2以上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方可通過,特別決議需要2/3以上具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方可通過。在這方面,參股股東可以在合資合作之初,在公司章程等重要文件中,建議增加特別決議的事項,這樣,對這些事項控股股東需要2/3以上方可通過,增加了通過門檻,降低了控股股東的控制力,間接地增加了參股股東的控制力,通過否決權曲折地放大了自己的投票權,對於那些控股股東股權未達到2/3以上,或者參股股東股權達到1/3以上的參股股東,非常有意義。五、培育關鍵資源能力控制權 沒有控股權,沒有經營權,那麼需要在增加知情權和放大投票權的前提下,培育對關鍵資源的控制權。比如,合資合作生產廠家的原材料供應、核心技術控制在我方手裡,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政府關系、銀行關系我方更為牢固,等等,都是參股股東通過掌握關鍵資源而增加對合資合作企業控制力和影響力的法寶。這要求參股股東要明確哪些是合資合作企業的關鍵資源,而自身需要對這些資源能力進行強化建設。六、利用第三方監督權(推動公司公眾化) 通過引入其他股東、引進戰略投資者、推進企業上市等多種方式,使企業成為一個公眾公司,通過其他外來壓力,使得公司信息更加透明化,更加規范化。七、放棄控制權(只追求結果) 如果你投資(參股或控股)一個公司,你的精力不足以你去參與經營、了解情況,或者你根本不擅長去經營管理,那麼放棄控制權,利用對賭協議等形式,只追求結果,未必不是一個好方法。正如大摩等公司,投資甚廣,領域眾多,此時,要求對方給予一定的固定回報,放棄過程中的控制,通常是一個簡單而不失有效的好方式。 以上各方面,大約根據參股股東的可控性、可操作性進行排序。
⑤ 新股東入股需要哪些手續
一、需要公司出具公司股東會關於接受你投資入股,形成股權的會議決議書;二、需要公司法人代表到工商局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提供公司股東會關於變更公司股權結構的會議決議書,取出原先在工商局備案的公司股權登記表,變更為具有你的股權登記資料的股權登記表,完成了股權備案手續以後,你就成為公司的股東了,具有股東的一切權利
⑥ 在天眼查中是看十大股東還是參股控股
在天然茶中間一般是可以看參股控股的,具體內容是可以的。
⑦ 如果有新股東入股怎麼分配股份
原則是你和你的合夥人最少要有50%的股份,如果其它人想入股的話根據相應的資金量的來決定
投資是風險與收益共存的,大股東佔大股,同樣承擔了更大的責任\義務和風險!
⑧ 控股和參股分別是什麼意思
1、控股指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版制的公司。即是掌握權一定數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業務。
某一機構持有股份達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該股份公司的經營活動。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是絕對控股。
2、參股是指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簡單地說:持有某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票,就可叫參股某公司。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運營。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運營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⑨ 公司是否能作為股東參股
1、可以的。
2、公司作為股東,就等於是法人股。
3、是可以參股其他公司並作為股東的。
4、法律對此是許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