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要變更法人代表,但董事沒變。需要股東會決議,還是董事會決議
董事就是企業的出資人或出資人之一,變更法人不影響。
變更法人需要股東會決議。
*****有限公司(居中)
股東會決議 (居中)
時間:2011年10月13日 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公司地址) 召集人:李**
主持人:李**
股東會應到會人數2人,實到會人數2人,參加會議的股東在身份和資格上符合有關規定;股東會以電話方式通知各股東參加,股東會形成決議如下: 本公司股東決定內容如下:
1.同意原法定代表人李**變更為新法定代表人朱***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李**
********有限公司蓋公章
2011-10-13
(這是一個例子)希望可以幫到你
② 董事會延期換屆需要召開股東大會嗎
需要看具體延期時間的長短,一兩個月問題不大,如果時間長了,有必要獲得股東會的授權。
③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的產生是不是一定要通過股東會
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董事和監事是應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實行一股一票制,由一人控股的還應提倡累積計票法產生董事。董事會成立後再在董事會內產生董事長。董事自已提名監事這監事還能起到監督作用嗎?你們的公司章程這樣制定的話就預示你們將來股東大會只是一種擺設而已,監事更是收集下面情報的小耳朵了。以後公司的各項事務只能靠董事長(實際控股人)的自身素質了。小股東在贏利的情況下說不定還能穩定工作,如發生虧損矛盾大著就大了。
④ 董事會和股東會有什麼區別董事是必須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的嗎董事必須是股東嗎
董事是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選舉產生的。董事會由全體股東或職工民主選舉的董事組成,所以董事可以不是股東。
董事會和股東會的區別如下:
1、含義上的區別
董事會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
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
2、性質上的區別
董事會是解決代理問題的制度安排,信任託管機構。是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關的業務執行機關。
股東大會的性質是體現股東意志,是全體股東參加的全會。也是企業最高權力機關,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股東利益的最高決策機關。但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它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3、職權上的區別
董事會負責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方案;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
股東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
⑤ 一般哪些需要股東大會批准,哪些需要董事會批准
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董事會議事規則必須有股東大會批准。一般是根據公司專章程規定。股份公司章程對股屬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有明確的約定,行使這些規則都是要按照章程的規定程序。
公司章程必須依法制定,是設立公司的必備文件之一,也是在公司法下,公司管理和活動的重要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⑥ 免去副董事長職務需要股東大會嗎
結論:不需要
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任免由公司章程規定來規定。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在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的任免權在董事會。
⑦ 股份公司董事長變更是否要召開股東大會
是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召開股東大會,並要提前15天通知與會股東。根據公司專法規定
第一百零四屬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⑧ 職工董事和監事不通過股東大會的選舉嗎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⑨ 增加新董事成員,工商變更時需要董事會決議,還是股東會決議呢
董事會人員變更抄了,法律上襲沒有硬性規定必須去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如果到工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應依據股東會和新董事會的決議。但如果是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和股東變更了,法律上(公司法)規定必須到工商局進行變更登記。因為董事會是股東會議選出的,董事長是由董事會選出來的,股東會是公司(企業)的最高決策機構,工商局依法需要這方面的資料備案存檔。
⑩ 董事長(法人代表)調走,要增加董事並變更董事長(法人代表)需召開董事會還是股東會
董事會成員集體辭職,還有部分監事辭職,但是任期都沒有屆滿,需要召開臨時股東會,來選舉董事和部分監事人員。那麼應該是補選還是換屆選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