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有幾個股東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抄司債務負襲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B. 本公司有幾個股東
若想查詢某些公司的股東情況,如股東人數、股東比例等等,可通過以版下方式來實現:權
1、登陸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
2、將想要查詢的企業名稱輸進去;
3、點擊確定,即可得到對應的查詢結果。
通過查詢結果,我們可以看到公司的注冊時間、注冊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股東組成、股東佔比以及股資實際出資情況等。
C. 公司法案例——2001年11月14日,黃X、何X和龔X3人投資成立寧波華昌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昌公司)。3人
公司章程的第19條無效。其理由是:《公司法》立法精神在於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為了實現《公司法》的宗旨,《公司法》明確規定了「重大事項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來實現「多數資本決」這一各國公司法都通行的根本制度。而在本案中,華昌公司章程第十九條雖然在形式上並不違反《公司法》的規定,但實質上卻與立法精神相悖,是對《公司法》「多數資本決」的否定,客觀上造成少數股東的意見左右股東會甚至決定了股東會的意見,以致公司無法正常運行的局面,故依法應予變更。,謝謝
D. 我是法人,有8個股東,但我不參與經營管理,請問我什麼風險謝謝
1、有些資金賬上有,實際可能沒有;
2、有些貨物賬上看到已經采購,實際上倉庫裡面沒有;
3、有些產品是以10000塊出售的,賬上可能只有2000塊的記錄;
4、有些人可能整天不上班,一樣能拿到工資;
5、有些人工作不行,可能是管理崗位;
6、有些產品剛剛采購,可以已經進入報廢環節了。
E. 一個公司最多能有幾個股東
最多50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新的公司法對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最高人數進行限制,不得多於50人;但最低人數沒有進行限制,也就是說可以設立一人的有限責任公司。廢除舊《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規定(必須有兩以上的股東,但最多不得超過五十人)。
拓展資料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1、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公司法》,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注意:國有獨資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
F. 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幾個股東
50個以下。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版共和權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G. 甲、乙、丙、丁均為非國有企業。1996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資依法設立華昌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
1)股東會會議作出由乙企業代表陳某代替丁企業代錶王某出任公司監事的決議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而做出由公司職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職工代表徐某擔任公司監事的決議不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中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公司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2)不符合我國〈公司法〉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能發行公司債券(或因為公司由四個非國有企業投資設立),華昌公具備發行公司債券的資格。
(3)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公司可以將公積金的一部分轉為資本,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25%。
(4)不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依法提取的公益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5)不符合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為本公司股東或者其他個人(親屬)債務提供保。
H. 我公司有8個股東,今天一個股東將注冊資本中的股份轉入另一股東名下,地稅要求交個人所得稅,該如何計算
轉讓的股東交個人所得稅。比如轉讓給另一個股東作價150萬(價格還要稅務局核定或批准,不是你說轉讓價多少就多少的),那他要交(150-100)*20%=10萬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我不清楚,要交也不多0.5%,應該是新股東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