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與董事會的差別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差別
1、組成不同
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董事會由董事組回成。股東在公司設立的時候負有出資義答務。也就是說股東出錢。公司歸根結底是股東的。股東會擁有對公司很多重要事項的決定權。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
2、職責不同
股東大會的主要職責是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製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形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董事會由全體股東選舉的董事組成,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的常設機構。
3、性質不同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體現股東意志和企業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的性質是解決代理問題的制度安排,信任託管機構。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可以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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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東會和董事會都是什麼意思該怎麼去區分
大家都知道,萬科創始人王石被踢出董事局,格力董事長董明珠也被免集團董事長。我們也經常聽說,股東會怎麼怎麼著,董事會怎麼怎麼著,那麼股東會和董事會是什麼呢,又有什麼區別呢?
如果你想辦一個公司,僅僅有一個好的創業的項目和昂揚的鬥志是不行的。對於公司中組織的一些知識,你如果不懂的話,你就可能像王石和董明珠那樣,被自己曾經的夥伴坑!
3. 股東大會與董事會的區別
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股東大會內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它機構都由它產生並對它負責。股東大會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相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二節的相關規定,股東大會(Shareholders Meeting) 股東大會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
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大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董事會,經營決策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三節的相關規定,董事會,容是由董事組成的、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公司設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規定,最長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4.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區別
組成不同、職自責不同、性質不同等。
1、組成不同
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董事會由董事組成。股東在公司設立的時候負有出資義務。也就是說股東出錢。公司歸根結底是股東的。股東會擁有對公司很多重要事項的決定權。董事大部分由股東會產生,少部分由成員大會產生。
2、職責不同
股東大會的主要職責是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製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董事會由全體股東選舉的董事組成,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的常設機構。
3、性質不同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體現股東意志和企業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的性質是解決代理問題的制度安排,信任託管機構。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它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