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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查賬律師函

發布時間:2021-05-17 18:00:55

Ⅰ 我是大股東,但是我沒有參與經營,現在我要求查賬,我可以請審計公司來查賬么,是否有法律依據謝謝!

大股東如果不是董事長的話,就不可以那樣做的,必須通過董事會的決議後,才~。

Ⅱ 中小股東,是否有權查閱會計賬簿

一、股東有權查閱公司會計賬簿
公司會計賬簿,同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等其他公司文件材料一樣,都是公司經營管理等重要信息的載體。
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股東享有股東知情權,即了解和掌握公司經營管理等重要信息的權利。股東行使知情權的主要途徑有兩種,為查閱、復制前述文件材料,但對不同載體,途徑也不同。對於會計賬簿,在公司章程未做明確約定的情況下,為保障公司商業機密和重要經營信息不被泄露,股東僅有權查閱,無權復制。
因此,中小股東有權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如果被公司拒絕的,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查閱。

二、中小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注意事項
中小股東提起此類股東知情權訴訟時,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一)被告適格
在股東知情權糾紛案件中,具有履行為股東提供查閱復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行為義務人是公司,故明確的被告是公司。
(二)中小股東履行一定的舉證責任
中小股東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有前置條件,即需要先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而非口頭請求,並適當說明查賬目的。
對此,實踐中大多認可公司股東以律師函的形式,或者自行發出書面申請函的形式,向公司提出查閱要求。公司在收到查閱要求十五日內書面答復拒絕查賬,或者十五日內未書面答復,也未提供查閱的話,中小股東就可以請求法院判決公司提供查閱。其中,要注意保留簽收證據,即快遞回執及快遞跟蹤查詢單以證明公司已收到書面查閱請求。
如在深圳市世銀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與郭某股東知情權糾紛一案中,世銀公司成立日期為2011年10月25日,范某出資比例為60%,郭某出資比例為40%。2014年7月14日,郭某與范某協議拆分公司,後小股東郭某想查閱會計賬簿,被拒絕,起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就認為,「郭某委託律師所發的律師函表明其要求查閱相關資料,應認定為是·郭某提出的書面查閱請求。

(三)公司行駛拒絕權,也應履行一定的舉證責任
實踐中,公司通常以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為由,行使拒絕權。一般來說,只要股東提出初步證據證明存在查賬正當性目的,公司必須承擔說服責任,即提交充分證據證明股東存在「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否則,公司將承擔不利的訴訟結果。
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釋四》在第八條中,對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有的不正當目的作了列舉,明確劃定了公司拒絕權的行使邊界。
如在深圳市華聯通物流有限公司與陳某股東知情權糾紛一案中,華聯通公司以陳某與中泰公司合作,違反競業禁止、禁止關聯交易規定,查閱目的不正當為由,拒絕陳某查閱會計賬簿。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首先,陳某作為華聯通公司占股10%的股東,其希望通過查閱相關資料,了解華聯通公司的經營狀況,目的並無不當;其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競業禁止、禁止關聯交易的約束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而非股東;華聯通公司的章程,亦未限制股東對外投資,未對股東從事關聯交易作出限制;即使陳某系同業競爭公司的股東或該同業競爭公司與華聯通公司存在關聯交易,華聯通公司並未舉證證明陳某在關聯交易中侵害了華聯通公司的利益,或者陳某曾以華聯通公司股東的名義為同業競爭公司謀取過非法利益。故不予採納對華聯通公司關於陳某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目的不正當的辯論意見。

Ⅲ 股東提起訴訟要求查賬需要提交什麼證據

-公司股東知情權之申請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案情簡介:甲是公司小股東,當初設立公司的時候和大股東乙的關系十分要好,甲占公司20%的股東,兩人設立了一家餐飲娛樂公司,公司經營期間甲並不怎麼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的一切事務基本都是由乙來負責。甲每年會按照出資取得一定的分紅。後來甲乙兩人產生矛盾。年底分紅時,乙稱公司虧損,不分紅。但甲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來判斷,認為公司肯定是有盈餘的。因此要求查賬,乙不同意。 律師點評:公司股東知情權的重要體現就是查賬權,即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但是根據公司性質不同,查賬權的具體規定略有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公司的性質決定了查賬權的范圍,有限責任公司一般規模較小,股東享有的查賬權更寬松,也更容易行使,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即可:第一步:書面申請:股東向公司提交查帳的書面申請書,並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查帳的目的、會計賬簿的起止日期等。如果股東當場提交的,公司應當自提交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如果股東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的,公司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答復。為了固定證據,建議將申請書先復印一份留底,然後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郵寄並保存好郵寄憑證。

Ⅳ 股東查賬,公司拿不出憑證怎麼辦,並把以前的憑證都弄丟了

像這個公司股東查賬公司拿不出憑證怎麼辦?把以前的憑證都弄丟了,像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申請這個公司做財務審計,也可以通過法院做法律訴訟。

Ⅳ 公司在這幾種情況下有權拒絕股東查賬(太有用了

裁判要旨
股東在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時,應當以正當目的為限制,亦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地行使查閱權。在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時,公司可以拒絕其進行查閱。拒絕查閱的前提並未要求公司證明股東的查閱已實際產生了損害的後果,公司只需證明股東一旦行使上述權利可能會產生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即可拒絕查閱。
案情簡介
一、電源公司成立於2004年4月12日,其經營項目為生產及銷售電池材料及電池。其魯為電源公司的股東,持股3.95%,其在2010年5月前任電源公司副董事長及總經理,2010年5月5日電源公司免去其魯職務。
二、其魯之妻晨暉系昆侖公司的股東,任該公司副董事長。昆侖公司的經營范圍為生產鋰電池電解液,銷售本公司自產產品。
三、其魯之子漠楠為力盟公司股東,力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電池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同時,其魯之妻晨暉、其魯之子漠楠擁有「一種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及其制備方法」的專利權。
四、2013年1月21日,其魯致函電源公司要求查閱、復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賬冊和會計賬簿及相關憑證,查閱2005年到2010年公司全部合同、資金和財務往來的賬冊、憑證和文件。
五、電源公司以其魯未說明查閱的目的,其與電源公司的同業競爭企業有關聯關系,公司法中關於股東可以查閱的財務文件不包括相關合同等原因,不同意其魯的查閱請求。
六、此後,其魯訴至法院要求電源公司提供公司會計賬簿(含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其他輔助性賬簿)、會計憑證(含會計憑證、相關原始憑證及作為原始憑證入賬備查的有關資料)、財務報告給其查閱、復制;並提供2005年至2010年期間公司全部合同、資金和賬務往來賬冊、憑證和文件供其查閱、復制。
七、本案經北京昌平法院一審,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最終判定電源公司置備財務會計報告供其魯查閱,駁回其查閱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合同的請求。
敗訴原因
股東知情權是法律規定的股東享有的一項重要的、獨立的權利。但是為了對公司商業秘密進行保護和避免惡意干擾公司經營的行為,對於公司知情權的行使同樣應當給予適當的限制。會計賬簿記載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為了平衡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益,避免股東知情權的濫用,股東在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時,應當以正當目的為限制,亦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地行使查閱權。在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時,公司可以拒絕其進行查閱。另外,公司法並未要求公司證明股東的查閱已實際產生了損害的後果,公司只需證明股東一旦行使上述權利可能會產生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即可拒絕查閱。本案中,電源公司舉證證明其魯的妻子、兒子等利害關系人參與經營的多家公司與電源公司之間存在競爭關系或者關聯關系,電源公司的會計賬簿及其合同賬冊等所記載的客戶信息、技術信息、產品價格、成本、生產數量等如被競爭者或者關聯者知悉,則可能損害電源公司的合法權益。因此,電源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其魯行使知情權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拒絕其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等存在合理根據。
敗訴教訓、經驗總結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為避免未來發生類似敗訴,提出如下建議:
公司拒絕股東行使知情權需要在兩個方向作出努力:
首先,舉證證明股東有不正當目的,該種情形包括:1、股東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的業務;2、股東為了向第三人通報得知的事實以獲取利益;3、在過去的兩年內,股東曾通過查閱、復制公司文件材料,向第三人通報得知的事實以獲取利益。
其次,要舉證證明股東一旦查閱了會計賬簿等材料可能會產生損害公司利益的可能或危險,此時可在公司與股東的經營范圍、產品類型、銷售渠道、價格體系、競爭關系、技術信息、市場區域等多個因素進行分析
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若干問題的規定(四)》(2017年9月1日施行) 對此已有更細致和明確的規定。
第七條 股東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九十七條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起訴請求查閱或者復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有證據證明前款規定的原告在起訴時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原告有初步證據證明在持股期間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依法查閱或者復制其持股期間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
第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有證據證明股東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股東有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不正當目的」:
(一)股東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主營業務有實質性競爭關系業務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股東為了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三)股東在向公司提出查閱請求之日前的三年內,曾通過查閱公司會計賬簿,向他人通報有關信息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四)股東有不正當目的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公司章程、股東之間的協議等實質性剝奪股東依據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九十七條規定查閱或者復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權利,公司以此為由拒絕股東查閱或者復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股東請求查閱或者復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案件,對原告訴訟請求予以支持的,應當在判決中明確查閱或者復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時間、地點和特定文件材料的名錄。
股東依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查閱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該股東在場的情況下,可以由會計師、律師等依法或者依據執業行為規范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機構執業人員輔助進行。
第十一條 股東行使知情權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導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損害,公司請求該股東賠償相關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根據本規定第十條輔助股東查閱公司文件材料的會計師、律師等泄露公司商業秘密導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損害,公司請求其賠償相關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第十二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公司未依法製作或者保存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九十七條規定的公司文件材料,給股東造成損失,股東依法請求負有相應責任的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以下為該案在法院審理階段,判決書中「本院認為」就該問題的論述:
本院認為:二審審理的焦點為其魯是否有權查閱電源公司的會計賬簿、會計憑證、以及與湖南盟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間的合同、賬務往來等憑證。對此,本院認為股東知情權是法律賦予股東通過查閱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賬簿等有關公司經營、管理、決策的相關資料,實現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監督公司高管人員活動的權利。股東知情權是法律規定的股東享有的一項重要的、獨立的權利。但是為了對公司商業秘密進行保護和避免惡意干擾公司經營的行為,對於公司知情權的行使同樣應當給予適當的限制。會計賬簿記載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為了平衡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益,避免股東知情權的濫用,股東在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時,應當以正當目的為限制,亦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合理地行使查閱權。在公司有合理理由相信股東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會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時,公司可以拒絕其進行查閱。需要說明的是,在公司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中,並未要求公司證明股東的查閱已實際產生了損害的後果,公司只需證明股東一旦行使上述權利可能會產生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即可拒絕查閱。本案中,電源公司舉證證明其魯的妻子、兒子等利害關系人參與經營的多家公司與電源公司之間存在競爭關系或者關聯關系,電源公司的會計賬簿及其與湖南盟力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同賬冊等所記載的客戶信息、技術信息、產品價格、成本、生產數量等如被競爭者或者關聯者知悉,則可能損害電源公司的合法權益。因此,電源公司在本案中確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其魯行使知情權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電源公司拒絕其魯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等存在合理根據。綜上,其魯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案件來源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其魯與中信國安盟固利電源技術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2014)一中民(商)終字第7299號]。

Ⅵ 原有股東因賬目不清,雙方協議查賬。有問題法人承擔。但大股東未給賬本,我已什麼原因起訴起訴主題

《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Ⅶ 股東該如何查帳

每個股東都有這個權力,但還是要向董事會申請,經批准之後才能去查,不能隨意去查,並憑個人愛好,企業成立之前一般都會做這個規定,並規定哪個部門哪個人專管,要不然財務部會沒辦法正常工作,而同時負責財務管理的人也會很難受,但如果因為正常經營運作,是可以向財務部門問詢賬務資金情況。

Ⅷ 股東查賬被拒,可否起訴

公司法上有規定,股東可以查賬,
第三十三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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