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東是什麼意思啊
根據《公司法》第216條(二)的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❷ H股72戶股東是什麼意思
H股72戶股東表示H股股東很少,只有72戶,但是自從開通港股通之後,這個數字不再具有實際意義,因為通過港股通參與購買H股的內地投資者持有的H股,是由中登公司替內地港股通投資者代持港股的也就是說,中登公司名下可能會有無數個投資者。
❸ A股和H股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
A股,即人民幣普通股,是由中國境內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從2013年4月1日起,境內、港、澳、台居民可開立A股賬戶)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A股不是實物股票,以無紙化電子記賬,實行「T+1」交割制度,有漲跌幅(10%)限制,參與投資者為中國大陸機構或個人。
H股也稱國企股,指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因香港英文——HongKong首字母,而稱得名H股。)H股為實物股票,實行「T+0」交割制度,無漲跌幅限制。中國大陸地區只有機構投資者可以投資H股,大陸地區個人投資者目前尚不能直接投資H股。在天津,個人投資者可以在各大證券公司網點開辦「港股直通車」業務而直接投資於H股。但是,國務院目前尚未對此項業務最後的開閘放水。個人直接投資於H股尚需時日。國際資本投資者可以投資H股。
拓展資料:
股票區別
根據股票上市地點和所面向的投資者的不同,中國上市公司的股票分為A股、B股和H股等。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即由中國注冊公司發行,在境內上市,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供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個人和機構以人民幣交易和認購的股票。
2005年11月5日,證監會和人民銀行聯合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管理暫行辦法》,允許符合條件並經證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境外機構投資於A股。
H股是在香港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用港幣交易。
B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人。現階段B股的投資人,主要是上述幾類中的機構投資者。B股公司的注冊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內,只不過投資者在境外或在中國香港、澳門及台灣。
二者的區別是:A股、B股及H股的計價和發行對象不同,內地投資者不具備炒作H股的條件。B股2001年前投資者限制為境外人士,2001年之後,開放境內個人居民投資B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滬市掛牌B股以美元計價,而深市B股以港元計價,故兩市股價差異較大,如果將美元、港元以人民幣進行換算,便知兩地股價大體一致。以字母代稱進行股票分類,不甚規范,根據中國證監會要求,股票簡稱必須統一、規范。可以相信,隨著我國股市的進一步發展,A股、B股、H股等稱謂將成為歷史。
❹ 公眾H股東是什麼意思
h就是香港,在a股上市的個別國企同樣在香港也上市,香港那邊的持股就叫h股股東
❺ 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和非公開發行h股股票是什麼意思
非公開發行股票:就是指上市公司增發的時候,不是向現有股東按比例全部配售發行,而是向特定的對象發行,如某些公墓基金、上市公司的戰略合作夥伴。A股就是大陸上市股票,H股就是香港上市股票,那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就是指中國大陸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也叫定向增發股票。
❻ 該名稱包含非法人股東無法辦理設立登記什麼意思
名稱包含非法人股東,無法辦理設立登記是什麼意思?就是不是法人股東沒有辦法這個登記,這個登記
❼ A股、H股究竟什麼意思發行這些股票有什麼條件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N股、S股等的區分。這一區分的主要依據股票的上市地點和所面對的投資者而定。
A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台、港、澳投資者)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票。1990年我國A股股票一共只有10隻,至1997年底,A股股票增加到720隻,A股總股本為1646億股,總市值17529億元人民幣,與GDP的比率為22.7%。1997年A 股年成交額為30295億元人民幣。我國A 股股票市場經過幾年快速發展,已經初具規模。
B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它的投資人限於:外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人。現階段B股的投資人,主要是上述幾類中的機構投資者。B股公司的注冊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內,只不過投資者在境外或在中國香港、澳門及台灣。
自1991底第一隻B股-----上海電真空B股上市發行以來,經過6年的發展,中國的B 股市場已經由地方性市場發展到由中國證監會統一管理的全國性市場。到1997年底,我國B股股票有101隻,總股本為125億股,總市值為375億元人民幣,B股市場規模與A股市場相比要小的多。近幾年來,我國還在B股衍生產品及其他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例如,1995年在深圳南玻公司成功地發行了B股可轉換債券,蛇口招商港務在新加坡進行了第二上市試點,滬、深兩地的4家公司還進行了將B股轉為一級ADR在美國櫃台市場交易的試點等。
H股,即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 Kong ,取其字首,在香港上市外資股就叫做H股。依次類推,紐約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是S,紐約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分別叫做N股和S股
我國A股發行的一般條件:
①發行人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經依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經批准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②其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③其發行的普通股限於一種,同股同權。
④發起人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
⑤在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不少於人民幣3 000萬元,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⑥本次發行後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 000萬元。
⑦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25%,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數額不得超過擬發行社會公眾股本的10%,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份總額的10%。
⑧發起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⑨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3)特別要求條件
特別要求條件是針對某些特殊情況或特殊的股票發行而制定的條件。如我國對已上市公司的A股增資發行,除必須滿足上述的一般條件外,還必須滿足以下的特殊條件: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得資金的使用與其招股書所述的用途相符,並且資金使用效益良好。
②距前一次公開發行時間不少於12個月。
③從前一次公開發行股票到本次申請期間沒有重大違法行為。
④證券委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中國,已發行A股的發行人再申請發行B股,則還必須滿足B股特別要求條件。
據香港聯交所在《上市規則》第十九A章的有關規定,在境外發行股票並在中國香港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應滿足以下條件:
1.公司上市時預計二級市場的流通量不低於1億港元,其中一半以上的股票要
在香港發行。
2.如在香港主板上市,需滿足中國證監會《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國內公司申請境外上市其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
3.如果發行人已在國內發行A股,則所有的H股須由社會公眾持有,且由社會公眾持有的H股不得低於股本總額的10%,公眾持有A股的總額不得低於公司股本總額的25%。
4.每發行100萬港元市值的股票,獲配發股份的股東不少於3名,公司至少由100名股東。
5.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30%獲以上者)不能擁有可能與上市公司的業務構成競爭的業務。
6.公司須委任至少2名獨立於控股股東的董事,以代表公眾股東的利益。
7.公司必須在相同的管理層人員的管理下有連續3年的營業紀錄,最近1年的利潤不低於2000萬港幣,前兩年的利潤不少於3000萬港幣。或者公司預期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港元;或預計市值20億元,最近一個財政年度的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億港元,最近3年的經營性現金流不少於1億港元,也可以申請在香港主板發行股份。控股權變化需間隔一個完整的財政年度才能夠申請上市。
8.除非聯交所特許,公司必須有兩名執行董事通常居於香港;如果聯交所對此實行豁免,則內地公司必須有專門的電話、傳真。持續的保薦人和常駐香港的公司秘書,以保證上市公司與境外投資者的有效聯系與溝通。
9.公司在上市的最近3年期限間必須聘用保薦人(或聯交所接受的其他財務顧問)。
10.有由獨立會計師根據香港或國際會計准則審計的3年財務報告,最近一次報告與上市報告書的刊登時間不能超過6個月。
11.公司必須委任兩名授權代表,作為上市公司與聯交所之間的主要溝通渠道。
12.公司必須委任代理人於其股份在聯交所上市期間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傳票及通告。
13.公司必須為香港股東設置股東名冊。只有在香港股東名冊上登記的股票,才能在聯交所進行買賣。
❽ 暫停辦理H股股東過戶是什麼意思股票要停盤嗎
不讓你買了 、
❾ H股股東登記是什麼方式
H股公司的A股股東在抄內地的登記機構襲登記,另在香港設一家股東登記機構負責H股股東的登記工作。
H股股東的登記程序與其他股票基本相同,只是要求股票交易的受讓方在登記時必須簽署一份書面聲明,同意將有關爭議提交仲裁,以使仲裁機構能夠受理該類糾紛案件,相當於合同中的仲裁協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