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股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公司股東通常情況下不用承擔債務責任,特殊情況下要承擔責任。《公司法》第20條第3款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通常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企業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種,法人是法律規定擬制的人,對於股東來說,公司這種企業法人就是別人,別人的債務當然不需要你來承擔。
原理是這樣的,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無論是用實物、貨幣、知識產權或是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出資,都是所有權的轉移,而不是簡單的給公司使用。
二、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在股東有限責任的制度下,股東只對公司承擔責任,所以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幾乎唯一的義務就是出資,如果股東出資不實,就需要在不實的范圍內承擔責任,例如,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而全體股東實際出資200萬,有800萬的缺口,而公司欠債1000萬無法償還,那全體股東,應對公司1000萬債務中800萬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公司違法股東責任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20條第3款對該制度作出了規定:「公司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按照該規定,股東對公司債務直接承擔法律責任應滿足以下條件:
(1)股東實施了不正當使用或濫用公司人格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的行為。濫用公司法人人格逃避債務是引起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法律關系的基本法律事實,是適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必要條件。其在實踐中的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如「一套班子、兩個牌子」,財產混同,利用同一資產設立多個公司,轉移資產、空殼運轉等。
(2)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這是衡量法人人格是否濫用的一個客觀標准。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是由債權人啟動的,而只有當債權人的損害達到一定程度時,其才可以啟動這一制度。而何謂「嚴重損害」則是需要人民法院在審判實踐中自由裁量的不確定條款,要根據債權人所舉證據綜合認定。
(3)濫用公司人格行為與債權人利益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債權人必須舉證證明自己因為股東的濫用公司人格行為而遭受到了損害。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行為人的主觀過錯是確定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一般原則,雖然公司人格被否定後,要追究的責任並非一般的世事賠償責任,但主觀過錯仍是承擔這種責任的必要條件。
2. 公司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該公司股東在什麼情況下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涉及到有違該公司的經營規章,還有就是一個賠償或者破產問題,跟一個連帶責任的問題
3. 公司違法股東有責任嗎
公司出現違法事件,股東不承擔責任。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
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管層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
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4. 公司經營者違規操作,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
公司出現違法事件,股東不承擔責任。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內東是容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管層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5. 公司出現違法事件,股東擔什麼責任
公司出現違法事件,股東不承擔責任。
股東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股東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有表決權,也指其他合資經營的工商企業的投資者。從一般意義上說,股東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資者。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管層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股東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6. 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違法股東有責任嗎
很高興為你解答!依照我國《公司法》第三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依照此規定可以總結出,在我國,公司的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但股東的有限責任並不是絕對的,在有些情況下,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包括以下這些情形:
1、公司股東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出資不足等,導致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於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標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對外產生的債務,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公司成立後,股東抽逃出資,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的,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公司股東實為一人,其餘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假股東的,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7. 請問如果公司違法經營,股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股東參與了違法經營(即使沒有直接參與,但在公司的協議或章程中有載定也視為參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沒有參與、不知情的情況下,一般是由法人或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任或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
8. 如果公司違法,股東是否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如果公司違法,一般股東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公司涉嫌犯罪,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責任人承擔刑事責任,公司承擔罰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