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要縮股縮股對原有股東有什麼好處
其實縮小股本,每股凈資產可以提高,但是對於原有持有原始股的股東來說,其實印象並不大,他們的成本就是幾毛錢而已,在二級市場卻賣到幾塊,甚至幾十塊,唉
『貳』 每個公司上市前都要縮股嗎 一般縮股比例是多少 10倍的縮股是不是比例太大了
縮股是指將股票數量減少的意思。一般來說,公司在上市之前不會這么做,反而會擴大股本。因為上市就是為了「圈錢」,股份數量越多圈錢越多,哪有傻到減少股份數量的老闆?你所說的按10倍比例縮股,更是聞所未聞。
『叄』 股票確權不是登記退市前的股份嗎,縮股同讓渡關我什麼事
權不一定是退市前的股份,而是可能上市前也要進行一個確權鎖骨的話,只要大多數股東同意時可以進行縮股了
『肆』 請問股票縮股是什麼意思
縮股是股本分割的一種。縮股是指為了實現股份的全流通,根據歷史成本原則,按專流通股發行價與非流屬通股折股價的比例關糸,將現有的非流通股進行合並後,使非流通股合並後的每股估值與流通股的價格基本一致,然後在二級市場上減持。
縮股的方法是:選擇一個時點,以每隻股票的每股凈資產與該股的收盤價(或一定時期平均價)進行縮股,縮股後重新進行股權登記,縮股後的非流通股可以進行流通。
(4)000408大股東縮股擴展閱讀
優缺點
優點:心理上更容易接受,縮股後上市公司總股本會減少,市盈率會有所降低。
缺點:與送股方案無質的不同,縮股比例上同送股方案一樣存在博弈。
縮股後的原非流通股的流通會受到分期賣出或賣出報告等規范性的限制,不會給市場造成集中性沖擊;很多股票的大股東並不需要將全部手中股票賣出,為了加強控制權有些還要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縮股對市場是會有些沖擊,但決不是供求引起的,而是心理因素,是短期的。
『伍』 公司股東縮股計算方法
這個問題得抄從幾方面來考慮:
1、《公司襲法》規定,有限公司增資屬於特別決議,要在股東會在表決且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案例中,公司只有兩個原始股東,且出資比例為52%、48%,所以可以推斷增資決議通過必須是二者都投贊成票才行。
2、如果不考慮第1條規定,接下來的問題是增資1000萬如何認購的問題,首先應該看公司章程有沒有對增資的認購作出規定,如果沒有規定,應該按照出資比例來認購即52%:48%。若佔48%的股東先同意認購後又反悔,則該股東應屬於未盡出資義務的股東,其他股東、公司有權要求其履行該義務。
3、若1、2均不考慮,簡單的計算方法為=150*48%/(1000+150)=6.3%。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結果並不準確,因為該計算方法僅僅是從實收資本的角度來考慮,忽略了48%的股東在投資經營期間取得的投資回報。實踐中,往往會高於6.3%。
『陸』 每個公司上市前都要縮股嗎 一般縮股比例是多少
都不一定,因股而異
『柒』 有限責任公司減資縮股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
縮股方式的特點:(1)具有直觀性,(2)具有可比性,(3)由於A股數量不變,全流通時無須進行除權處理。(4)不適用於含B股或H股上市公司的全流通;(5)股份數量減少,但資本金額並沒有減少。因此縮股方式對方案設計者而言是全流通基準方式,對A股股東而言,是全流通最簡潔方式。
縮股是減股,而非減資,也就無須履行復雜的減資程序並申請公司變更登記。同理,擴股是增股,而非增資,也無須履行增資程序並申請公司變更登記。筆者一再強調股權分置改革不適用《公司法》和《證券法》,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不論縮股、擴股或送股,C股股東持股歷史成本不變。在雙贏原則下,C股股東實現流通權溢價,持股市價不僅沒有減值和流失,反而實現增值。在股改過程中,僅含A股和C股的上市公司應放心使用縮股方式,或者以縮股為主附加派現或送現的方式。
『捌』 請問股份企業 縮股會給個人股東造成直接損失吧 股本面值少了,分紅或轉讓價值也少了
其實單純就縮股這件事來說,如果是所有股東同比例縮股,不涉及到某股東的退出,並不會對股東造成損失,因為公司的資產沒變,你占的股份比例不變,那麼你的權益也是不變的。
關鍵是縮股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出現了巨額虧損還是因為公司重組的需要,或者是別的什麼原因。這個要綜合考慮的。單單一個縮股,並不能證明給你造成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