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集團股份 > 破產重整的上市公司2019

破產重整的上市公司2019

發布時間:2021-05-22 07:17:02

Ⅰ 如何看待上市公司破產重整

首先,應當認識到債權人利益優先於股東利益的原則貫穿於整個破產法,對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當然也不例外。對破產重整程序而言,正確認識和理解債權人利益優先原則需要注意三點。其一,債務人的財產首先應用於清償債權人,在債權人未能全額清償的情況下,股東權益理論上可以歸零。其二,在債權人未能全額清償的情況下,重整計劃若為股東保留了一定權益,本質上屬於債權人做出的利益讓步。其三,在重整計劃草案獲得了債權人表決通過而未獲得出資人表決通過的情況下,只要債權人不是全額受償或超額受償,出資人組的反對就不會成為法院強制批准重整計劃的剛性障礙。
其次,應當在破產法框架下行使權利。股東應在破產法框架下行使權利,包括如下三點含義。第一,《企業破產法》賦予的權利股東可以行使,《企業破產法》沒有賦予的權利則不能行使。列席債權人會議、出席出資人組會議並對重整計劃草案涉及的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進行表決,是《企業破產法》賦予股東在破產重整程序中可以行使的權利。對法院指定管理人的異議、對債權審查確認的異議等,則不屬於股東依據《企業破產法》享有的權利,股東在法律上無權對法院指定管理人的行為或者債權確認結論提出異議,如果堅持提出異議,法院或者管理人有權不做處理。第二,股東依據《公司法》享有的權利在破產重整程序中不當然都能行使,是否能夠行使應以是否與破產重整程序相悖為判斷標准。在重整程序中,股東下列常見的權利應受到限制:一是剩餘分配請求權不得行使;二是除法院批准外,董監高持股轉讓禁止;三是分期出資的期限利益被剝奪,認繳出資加速到期;四是通過更換董事管理公司的權利受限;五是重大事項決策權受限;六是未經管理人或法院同意,不得行使更換董事、監事之權利;七是債務人自行管理,由管理層制定的重整計劃草案在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前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八是股東的查閱權、提議召開股東大會的權利受限。第三,股東對破產重整程序有異議,應依照《企業破產法》向法院尋求救濟。破產重整程序具有司法程序屬性,法院是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程序的主導者和監督者。因此,在股東對破產重整程序有異議時,應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向法院尋求救濟。
最後,破產重整程序啟動後不可逆轉。與常見的訴訟程序不同,破產重整程序屬於非訴程序。破產重整程序一旦啟動就要按《企業破產法》設定的規則往前推進,程序走向和最終結果不可逆轉。對於法院在破產重整程序中做出的裁定,《企業破產法》並沒有賦予當事人提起上訴、申請再審的權利。破產重整程序屬於非訴程序,在上訴和再審方面與訴訟程序都有區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380條規定,對於破產程序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依照第414條規定,破產程序也不在檢察院可以提出抗訴的范圍之內。破產重整程序啟動後,結果要麼是重整成功,要麼是重整失敗,結果是確定的、不可逆轉的。如果重整成功,債務人就脫離破產重整的保護期,恢復到正常經營的狀態。如果重整失敗,債務人依法被宣告破產轉入破產清算程序,最終走向注銷。除此之外,破產重整程序不具有其他的結果。在市場化、法治化成為證券市場主基調的今天,中小股民的維權行為應回歸到法制框架中,應該尊重法律,尊重市場規律,唯有如此,自身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維護,證券市場才能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Ⅱ 破產重組對陷入危機的上市公司有什麼影響

破產重組的復評析
破制產重組與破產清算以及和解和整頓的區別 破產重組不同於破產清算,破產重組是企業最後一次資產重組機會,如果企業能夠在限定的時間內,通過重組整頓,能夠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應當終結對該破產企業的破產程序。
破產重組給那些瀕臨破產但仍有發展潛力的企業一次新生的機會,同時也避免了企業因真正破產而引起的企業解體、資產拍賣、職工失業等社會動盪。因此,我們的政策是鼓勵「多兼並,少破產」。
實踐中破產重組一般有以下幾種做法:先破產後兼並;先代管後兼並;先承包後兼並;先租後破再兼並。但是,破產重組中的難點在於:企業產權理順難;資產變現難;職工分流難。

Ⅲ 破產重整後的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產,那麼按照破產程序,上市專公司必須首先償還屬債務和優先股權,剩下的資產就是普通股東的可分配財產。一般來說,當某隻退市股票宣布破產後,普通股東基本是沒有資產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擔上市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Ⅳ 中國上市公司退市或破產的有哪些

名單如下:

ST南化

ST興業

ST嘉瑞

ST園城

ST黃海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版其他上市標准而主權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目前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的退市標準是連續3年虧損就要暫停上市(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如果之後6個月內仍繼退市續虧損就要面臨退市處理。

退市的另一種情況發生在公司實施私有化時,在大股東或戰略投資者回購全部流通股後即可宣布公司由公眾上市公司重新變為私有公司,如中石化(600028)對旗下多家上市子公司實施私有化後這些子公司就將一一退市。

Ⅳ 中國有哪些上市公司退市或破產

目前我國尚無破產上市公司確實有其特殊性。因為上市公司一旦破產,股權不能在普通清償順序中受償,這將直接影響到社會公眾股東的利益保護和社會穩定。從全球范圍來看,破產方向更加註重企業法人特別是上市公司這樣的大型公司,主張通過和解或重整的方式獲得新生,免於破產。
深滬兩市共有2381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11年年報數據,其中41家上市公司凈資產為負值。除其中8家公司已經處於暫停上市狀態,以及*ST吉葯今年將被暫停上市外,另外32家公司如果不能在2012年年末實現凈資產由負轉正,則面臨較大退市風險。
以多次破產重整未果的*ST中華A(深圳中華自行車集團)為例,該公司2011年末每股凈資產為-3.05元,在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僅高於已經進入破產重整程序的*ST宏盛和*ST科健。沉重的債務是制約*ST中華A重組的核心,公司此前兩度遭債權人申請破產重整但均被駁回。當然這樣操作也有諸多弊端,象鄭百文將管理層鬧得一敗塗地,就看郭主席這一屆能否能為上市公司破產開個頭,不過也不能拿已經破產了近十年的中華企業下手,畢竟名字很特別。
新證券(NewStock) 遠山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Ⅵ 上市公司破產重整,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產,那麼按照破產程序,上市公司必須首專先償還債務和優先屬股權,剩下的資產就是普通股東的可分配財產。一般來說,當某隻退市股票宣布破產後,普通股東基本是沒有資產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擔上市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Ⅶ 一般來說,破產重整的股票完成重整後多長時間能夠復牌

重整失敗的可能一般不大。

重組要談半年 一年 甚至幾年 也就是說 有可能停牌半年 一年 或者幾年

Ⅷ 上市公司在破產以後,還有機會重組嗎

上市公司在破產以後還有機會重組。

公司重組的法定程序如下:

1、申請公司重組:一般可由債務企業向法院主動提出,同樣可以由債權人提出;

2、如果由債權人提出,應組成債權人委員會,召開債權人會議;

3、由債權人會議制定出重組計劃,重組計劃通常對以下事項作出明確規定:

(1)債務人對公司財產的保留;

(2)財產向其他主體的轉移;

(3)債務人與其他主體的合並;

(4)財產的出售或分配;

(5)發行有價證券以取得現金或更換現有證券。

(8)破產重整的上市公司2019擴展閱讀:

重組類型

1、以重組的客體為准,公司重組分為公司部分財產重組、公司人格重組、公司股權重組、公司控制權和公司經營方式重組;

2、以重組的公司數量為准,公司重組分為公司之間的重組與公司自身的重組;

3、以公司重組的主體為准,公司重組可分為內資重組與外資重組;

4、以重組的效果為准,公司重組可以分為以壯大公司資產規模和經營規模為目的的增重型公司重組以及以收縮公司資產規模和經營規模為目的的瘦身型公司重組;

5、以參與重組公司的競爭力為准,公司重組可以分為擴張型重組和康復型重組。

閱讀全文

與破產重整的上市公司2019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私募基金持股合夥企業 瀏覽:683
金易國際期貨平台 瀏覽:397
做醫葯理財 瀏覽:155
波濤系統交易方法pdf 瀏覽:294
股權融資協議範本 瀏覽:409
股票荷蘭上市什麼意思 瀏覽:532
信託中的資金池業務 瀏覽:551
賭股票的人 瀏覽:760
硅鐵出口國外價格 瀏覽:340
銀行基金收益是當天 瀏覽:715
編制銀行資金明細表的作用是 瀏覽:14
工行往國外匯款手續費 瀏覽:328
債券投資的第一要義 瀏覽:940
港幣1260換算人民幣 瀏覽:563
湘鋼鋼筋價格表 瀏覽:334
A股融資方法 瀏覽:669
分級基金不讓買了么 瀏覽:829
期權在券商和期貨公司 瀏覽:813
紅棗期貨和價格換算 瀏覽:651
紅棗期貨即將上市 瀏覽: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