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大會會議時間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一般多久開一次
股東大會會議時間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開一次。
《公司法》第一百〇二條的規定:「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於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總人數不足本法所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召開流程: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及時召集和主持;
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時間地點
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止將股票交存於公司。
3、臨時提案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臨時提案的內容應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並有明確的議題和具體決議的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4、表決與通過
股東大會的表決可以採用會議表決方式,但表決時要求:
(1)要有代表已發行股份多數的股東出席會議,即出席會議的股東所代表的股份總數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會議的多數股東表決同意,即同意的表決權數占出席會議的表決權總數的一半以上;第三,股東表決的基礎是股票數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個股東一票。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一並保存。
6、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
(1)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2)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3)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4)企業集團法律問題也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股東大會原則上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書以書面形式在會議召開前的充分時間內傳送給每位有表決權的股東。
(5)股東大會的出席人一般應是股東本人。股東也可以委託其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委託時應出具委託書,一個股東只能委託一個代理人,但是一個代理人可以同時接受多個委託人的委託,代他們行使權力。
Ⅱ 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材料可以在那裡查詢
下面這些網站滬來深都有,年報自和股東大會的資料(官方pdf)肯定能找到:
巨潮資訊-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批露網站
http://www.cninfo.com.cn/default.htm
和訊報表庫
http://datainfo.stock.hexun.com/Statement/statement_Profession.aspx
Ⅲ 上一會計年末成立的公司需要開年度股東大會嗎2018
根據來《公司法》和《源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股東大會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六個月內舉行。
根據我國會計制度,會計年度一般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故年度股東大會一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召開。
Ⅳ 股東大會和股東會的區別是什麼
股東大會和股東會的區別:
1、股東會和股東大會都是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職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股東大會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
2、表決不同:有限公司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有限公司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構成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其全部股東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會。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在200人以下,其股東人數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多,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大會。
4、會議決議方式不同: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4)中航時尚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擴展閱讀:
共同職能: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由「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准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的報告;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主席令第四十二號)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網路-股東
Ⅳ 年度股東大會 報告及其摘要是必須的嗎
這個看公司的章程是如何規定的。這是公司內部管理的事情,由公司自己決定。
Ⅵ 公司的年度股東會 的年份怎麼填 是寫上年的年份,還是當年的年份
本年度股東大會在下年度六個月內召開,比如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會在2013年前六個月內召開,名稱為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
Ⅶ 掛牌公司年度股東大會需2名律師見證嗎
是的。上市是需要特別小心的,需要經過很多部門,很多業務的辦理才能可以的,而且最重要的一項必須是律師鑒定和見證,而且律師鑒定和見證有很多相關的規定,以下看見證的相關規定。
律師見證業務工作細則(中華全國律師協會2007年制訂)
第二條中律師見證是指律師應客戶的申請,根據見證律師本人親身所見,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依法對具體的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一種活動。
第十六條中接受客戶委託後,所里應指派兩名律師進行見證工作。
新三板律師們提示:新三板掛牌中的律師鑒證和見證是律師提供服務過程中的業務之一,見如下規定: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申請文件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
第五條 申請時股東人數未超過 200 人的股份公司報送申請文件應提交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申請時股東人數超過 200人的股份公司報送申請文件應提交原件一份(單行本)。每次報送書面文件的同時,應報送一份與書面文件一致的電子文件( WORD、 EXCEL、 PDF 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
申請掛牌公司不能提供有關文件原件的,應由申請掛牌公司律師提供鑒證意見,或由出文單位蓋章,以保證與原件一致。
第六條中申請文件所有需要簽名處,均應為簽名人親筆簽名,不得以名章、簽名章等代替。申請文件中需要由申請掛牌公司律師鑒證的文件,申請掛牌公司律師應在該文件首頁註明「以下第 XX 頁至第 XX 頁與原件一致」,並簽名和簽署鑒證日期,律師事務所應在該文件首頁加蓋公章,並在第 XX 頁至第 XX 頁側面以公章加蓋騎縫章。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
第二十九條中掛牌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時,應當由律師見證,並由律師解釋該文件的內容,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充分理解後簽字。
其中,股東大會律師見證意見主要內容應包括:對公司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及召集人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等事項發表法律意見。
Ⅷ 股東會和股東大會分別該多少人出席才可以召開或召開才有效
有限責任公司,人數沒有限制。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因此,《公司法》沒有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會議參加人數做規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8)中航時尚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擴展閱讀
股東大會的性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體現股東意志
股東大會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權力機關、它是全體股東參加的全會,而不應是股東代表大會。現代企業股權分散,股東上萬甚至幾十萬,不可能全部出席股東會。因此,股東不能親自到會的,應委託他人代為出席投票,以體現全體股東的意志。
2、企業最高權力機關
股東大會是企業經營管理和股東利益的最高決策機關,不僅要選舉或任免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而且企業的重大經營決策和股東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東大會的批准。
但股東大會並不具體和直接介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它既不對外代表企業與任何單位發生關系,也不對內執行具體業務,本身不能成為企業法人代表。
作用
對公司的重大經營事項作出決策,為公司股東參與公司治理提供有效途徑。
職權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9、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