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公司的小股東,大股東要轉讓他的股份,須由我簽字才可以轉讓的吧我是否要在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的股權轉讓,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所以大股東要轉讓的話,也要先通知你,徵求你的意見,你或者以同等條件購買,或者同意其轉讓。同意的方式不一定需要在合同上面簽字,以股東會決議、通知等方式都可以。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的股份轉讓,符合法定條件下,不需要你同意即可,但公司章程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❷ 大股東轉讓股份需要小股東同意嗎
需不需要小股東取決於公司成立時股東之間的協議約定,一般股份公司在成立時就會簽訂相關協議,以避免股東隨便出售或轉讓公司股份,以至於影響公司的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大股東轉讓股份獲批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 股權轉讓的變更記載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五條 股東資格的繼承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❸ 大股東把股份轉讓了,為什麼十大流通股東裡面還有他
十大流通股股東是上市企業定期披露內容,即季報、半年報、年報予以披露。如果十大流通股股東中仍有,有以下兩種可能;
股份交割後未到定期披露時間;
已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並未完成股份交割;
❹ 有限公司2個股東,大股東轉讓全部股權需要小股東同意嗎
需不需要小股東取決於公司成立時股東之間的協議約定,一般股份專公司在成立時就會簽訂相屬關協議,以避免股東隨便出售或轉讓公司股份,以至於影響公司的經營。
其次,股份轉讓不管是否有價格,都需要簽訂轉讓協議,不是用嘴巴說兩句就當轉讓的。到工商局辦理相關手續時也要提供轉讓協議和股東會決議等相關資料
❺ 公司大股東私自轉讓其股份,要其他股東同意嗎
需要
《中華人民來共和源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❻ 公司大股東將轉讓10%的股份給我,下一步我會和他簽署股份轉讓協議,以及辦理工商變更手續。我想問的是
1要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2.如果公司是外企,股權轉讓要報政府外經部門審批;3持合同及營業執照到工商局、國稅、地稅局辦理變更手續。注意此轉讓可能涉及稅收,如印花稅,對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徵收,合同雙方均要繳納;所得稅,對股權轉讓的溢價部分徵收,20%稅率,原則上由轉讓人(老闆)繳納,但要提防老闆把稅款轉嫁給你。
❼ 合夥協議註明股份轉讓須其他股東同意才行,大股東又跑了,現在怎麼辦
股份有限公司沒有合夥協議。《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須經過半數股東同意,所以既然轉讓成功,說明是符合轉讓條件的。公司既然還在正常運營,小股東就沒有理由退股,也只能通股權轉讓的形式,只要他能轉讓出去又有什麼影響呢?
❽ 大股東欲將股權轉手是利好還是利空
道富投資為你解答:
1.定義:
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專給他人,使他屬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行使股權經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國《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通過法定方式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
2.實際影響:
如果是轉讓給有實力的大股東(或現有股東),構成股東增持屬於利好
如果是其他之間的轉讓屬於一般轉讓,沒有實質利好和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