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股東控制的內涵
在資本市場上,股東(包括大股東和中小股東)是公司所有者,所有股東都關心公司的收益。具體到股東內部來看,大股東投入資本較多,相對其他股東有更強的動機來保護自己的利益,更關心公司經營狀況和回報。從股東持股的目的來說,控制權是各股東追求的目標,大股東更是想控制公司的經營決策。
在我國,《公司法》將控制權賦予大股東,並實行一股一票和簡單多數通過的原則,第一大股東,無論是絕對控股,還是相對控股,其在股東大會上對公司的重大決策及在選舉董事上實質上都擁有絕對的控制權,這一現象也被實踐所證實。大股東控制並積極行使控制權來管理企業,對中小股東利益來說並非有害,中小股東可以用相對較低的成本獲取收益,得到「搭便車」的好處。但是,大股東往往會利用其壟斷性的控制地位做出對自己有利而有損於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大股東控制問題。
❷ 企業控制權之爭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股改後控制權龍虎鬥好戲連台
記者彭松
無論寶鋼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大舉買入邯鋼權證的目的如何,是意在最終獲取控制權?還是二級市場投資獲利?這個最近發生的事例,已經生動地向人們展示了一種現實的收購可能性。
而按照許多投行人士的看法,在股改之後的新的市場格局下,未來包含著G股、二級市場買入、權證、數以億計的資金等關鍵詞的控制權爭奪事件,可能會相當頻繁的出現。股改之後股份將可全流通、原來的非流通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大幅降低、鼓勵並購的新版收購管理辦法即將發布、全球流動性過剩和人民幣資產重估……這些因素,都被認為可能將使上市公司並購和控制權轉移的交易更容易發生。
這種被收購的可能性,應當已經引起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重視。在最近的公告中,經常可以發現,有些上市公司在採取措施來鞏固現有股東和高管的控制權。比如,在修改章程時加入了有關反收購的條款,或者大股東進一步增持公司的股份,或者回購並注銷部分已流通股份。
並購活動將日趨增多
「下一步並購活動肯定會非常活躍」。上海榮正投資咨詢公司董事長鄭培敏判斷說。他特別提到,按照新的收購管理辦法,未來換股收購、非公開發行等方式都可以便利的應用,這些都將有利於收購活動的開展。
第一創業證券收購兼並部總經理王丹寧分析說,過去國內的並購和控制權轉移活動與海外市場相比總體不太活躍。原因之一是,國內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和歐美市場不同,很多國內公司的大股東持股比例非常高,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控制權的流動。股改之後,流通股份的比例得到提升,而收購管理辦法對要約收購的規定也進行了很大調整,並購活動也將更容易發生。
一位分管投行業務的券商高管也認為,在股改之後的全流通時代,也將是並購頻繁出現的投行黃金時代。他說,在全流通環境下,公司股權價值更容易判斷,向銀行抵押借款也更為方便,各種過橋貸款、融資購並成為可能。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高管的管理失去市場的信心,公司股價也將會大幅下滑,這種情況下很可能就會有投資者進行收購,去接管公司的控制權。
「這事實上也是股改的意義之一」,他說,股改有助於控制權市場形成,而控制權市場的存在、潛在收購的可能性,則會對公司高管起到外部監督的作用。
而來自外資的收購力量,也將繼續在未來的並購活動中扮演重要角色。近幾個月來,已經有多家外資機構,通過定向增發、協議轉讓等方式獲取上市公司控制權。而在業內人士看來,除了行業整合等產業性投資動機以外,流動性過剩和人民幣資產重估也是重要原因。一家外資券商的研究主管也分析說,不少海外投資基金正在積極尋找中國投資機會,他們對國內優勢上市公司相當感興趣,相信類似於花旗旗下基金入股張裕的事例會越來越多。
獲取控制權方式多樣化
隨著並購活動漸趨頻繁,圍繞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爭奪,也將會在市場中反復上演。對於看好的標的公司,收購方投入巨資,當然志在獲取公司的控制權,在董事會中得到足夠的席位,掌管公司未來經營。而對於原有股東而言,則不會輕易將經營多年的產業拱手相讓。對於公司高管來說,更要琢磨自己能否繼續享有對公司的「話事權」。進退之間,圍繞著控制權的角力不可避免。
一位資深投行人士分析說,新的市場格局下,獲取控制權的方式將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過去以協議轉讓占據絕對多數比例的情況,將會有所改觀。他說,過去要想完成收購,與上市公司所屬的當地政府、上級大股東的溝通往往非常關鍵。而隨著非流通股份總體比例的降低,對於這種溝通的依賴就可以減輕了。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宋一欣也認為,在全流通時代,政府的角色將會逐步淡化,控制權爭奪的游戲將會在更加市場化和法規化的框架下進行。他還認為,隨著未來發行的進一步市場化,專門為了獲取上市公司殼資源的收購將會減少,而收購行為會更重視標的公司的內在價值。
長城證券投行部副總經理李瑞華認為,除了一般的協議轉讓外,未來類似於定向增發、換股收購等途徑會得到較多應用。
一位分管投行業務的券商高管則提到,股改之後,公司原非流通股權價值提升,原本的那些中小法人股東可能會更願意賣出其股份。對於潛在收購方來說,在與原大股東協商有困難的情況下,先協議收購一些中小股東股份,同時再到二級市場上買入A股、B股、轉債、權證等,在短時間內就獲得較多的合計持股比例,可能會是將來較多被採用的策略。他說,按照新的收購管理辦法,可以選擇做部分的要約收購,這也會便利於這種混合式收購策略的實施。
反收購舉措將廣為應用
「我們希望並購活動越多越好」,一位資深投行人士說。他半開玩笑的說,我們既可以去做收購方的財務顧問,也可以為被收購方提供反收購的業務服務。如果未來惡意收購活動增多,類似於「毒丸計劃」、「白衣騎士」、「金降落傘」等海外市場常用的方法,也可以引入到國內市場。
一些上市公司則已經開始為未來的被收購可能性早做預備。一位G股公司董事長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股改之後國有大股東持股比例由50%以上降到40%,這有利於優化公司治理結構,但也意味著被惡意收購的可能性開始出現。他說,為此,公司准備在修改章程時增加有關反收購的條款,而大股東也可能會適時增持部分股份。
❸ 為什麼說擁有67%的股份才會對公司有絕對的控股權
為什麼說擁有67%的股份才會對公司有絕對的控股權是因為持股67%擁有更大的絕對控股權。51%,是兩家合資控股的底線,67%是絕對控股。比如,有些決議要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投贊成票才能夠通過,所以要絕對控股,個人所佔有的股份數應大於或等於三分之二(即67%)才行。
但由於股權分散化、社會化的發展,實際上控股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份額不必這樣高,一般持股比例達到30%至40%,甚至更低,就可以達到控股的目的。
❹ 請問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指的是持股50%以上還是51%以上呢
這個看具體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
(4)公司控制權對大股東有何意義擴展閱讀:
一、絕對控制線——67%
【釋義】一些重大事項的如公司的股本變化,關於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並、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需要2/3以上票數支持的。
1、絕對控制既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也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二者相比較而言,股東大會要求的是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並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定要佔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數,也就是說,絕對控制線為67%不確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條有但書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是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如果約定為否,67%的絕對控制線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意義。
二、相對控制線——51%
【釋義】一些簡單事項的決策、聘請獨立董事,選舉董事、董事長、聘請審議機構,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聘請/解聘總經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經過2-3次稀釋後,還可以控制公司。
1、公司法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過半數表決條款。換言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股東會普通決議的程序,而是讓股東們自行通過章程確定。
2、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章程中必須避免出現「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約定,否則可能造成出現股東會決議矛盾。
3、同時,自由約定時還需明確說明是「股東人數過半數」還是「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兩種不同的局面也不需過多解釋。
三 、安全控制線——34%
股東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沒有其股東的股份與他沖突,叫否決性控股,具有一票否決權。
1、與絕對控制線相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關於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麼如果其中一個股東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股權,那麼另一方就無法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那麼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無法通過,這樣就控制了生命線,因而表述為安全控制權。
2、但是,所謂一票否決只是相對於生死存亡的事宜,對其他僅需過半數以上通過的事宜,無法否決。
3、同理,33.4%、33.34%等均可作為「安全控制線」。
四、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30%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❺ 什麼是股東控制權股東控制權與公司控制權或者公司所有權有什麼聯系與區別
公司所有權一般指的是公司的股東,公司控制權則一般指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舉例來講,如A為B公司控股股東,同時A公司上面再沒有母公司,則A為B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同時具有所有權與控制權,同樣,如果C為A的控股股東,則C雖然沒有直接持有B的股份,卻依然可以實現對B的控制,此種情況下則是控制權與所有權的分離。想明白這個案例,則二者的聯系與區別也就一目瞭然了。
❻ 控股權有什麼意義
控股權分為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前者指在股份上占絕對優勢,必須是50%以上。後者指雖不達到50%,但是在眾多股東中,是相對多數股,即為相對控股。
中文名
控股權
分 類
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
控股權是股東對企業擁有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股份在50%以下但所佔股份比例最多,並因此能夠獲得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實施影響和控制的權利。
2觀點
控股權≠控制權
有人問長安汽車集團公司總經理尹家緒,長安與福特合資後如何保持控制力?尹反問,就2014年中國汽車工業的現狀,中外雙方50%對50%的股比,你認為中方能有控制權嗎?
見提問者未作回答,尹更進一步,不要說50%對50%,就算是51%對49%,車型是人家的,關鍵技術是人家的,連品牌也是人家的,控制力從何談起?!
這段話可能稍有偏激,但道出的令人尷尬的事實,用來澄清一個長期以來一直困擾著企業的觀念,卻是再恰當不過,那就是控股權不等於控制權。這也是經邦經常提醒企業家們的觀念。[1]
❼ 如果公司的兩個大股東爭奪公司的控制權這樣對公司的股票的影響是怎麼樣的
是短時利好,爭奪股權會引發2級市場的搶購,對未來預期的看好才會出現大股東爭奪控制權,及時跟進。
❽ 公司控制權是法人還是大股東
你好,首先應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處理,如章程中未規定的,可誰的出資比例大,誰就是最大股東,而不是以誰是法定代表人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