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債權轉股權沒有經過最終驗資,也可在工商變更變成股東嗎
債權轉換為股權,是指債權人將其對債務人的合法債權轉化為對債務人的投資,形成對債務人的股權的行為。目前,我國存在兩種債權轉股權形式,一是國有企業政策性債權轉股權;二是非政策性的即商業性的債權轉股權。政策性債權轉股權是根據國家劃定的可實施債轉股企業的范圍,由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實施,並經特殊審批程序的行為。其具體操作有比較完善的政策性規定做支撐,因此實踐中的矛盾和爭議較少。然而,商業性的債權轉股權形式在現行法律法規中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市場經濟活動中表現較為活躍。
一、債權轉股權的表現形式
一種情況是不改變公司注冊資本總額,只發生股權及股東的變更。即指在公司股東不能清償債務而將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轉讓給債權人,從而折抵債務。這種以股抵債的行為,是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股東以外的人發生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影響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營業執照上不作任何實質性的變化。
另一種情況是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總額,增加股東改變股權結構。即債權人將其對債務人即公司所享有的合法債權依法轉變為對公司的投資,增加公司注冊資本的行為。
二、債轉股在工商登記中的實際操作
債轉股協議簽訂後,公司注冊資本增加、股東及股權結構發生變化,應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債轉股的第一種情況比較簡單,只需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一條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工商企字〔2000〕第262號)關於股權轉讓有關問題的答復之規定提交變更股權及股東的登記材料即可。
債轉股的第二種情況相對比較復雜,辦理變更注冊資本及股東工商登記時,除提交上述第一種情況所需登記材料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材料以外,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1.債轉股協議。債轉股必須遵循平等自願和公平互利的原則。債權是否轉化為股權應由雙方當事人自主決定,任何第三人不得加以非法干預。
2.審計報告。為保證公司注冊資本的真實和充實,防範假債權的得逞,債權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等中介組織對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全面審計,出據具有法律效力審計報告
㈡ 轉債轉股價格
好的地方是,山鷹不用還錢,將負債變為權益,有助緩解目前的財政壓力。
不好的地方是,股東多了,收益被攤薄。
利空利好差不多,對股價總體而言影響不大,稍微利空多一點點。
㈢ 債轉股 有什麼前提條件嗎
一般債轉股的企業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1、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
2、發展前景較好,具有可行的企業改革計劃和脫困安排;
3、主要生產裝備、產品、能力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先進,產品有市場,環保和安全生產達標;
4、信用狀況較好,無故意違約、轉移資產等不良信用記錄;
5、因行業周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
6、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
7、高負債居於產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
8、股權明晰,未發生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有較大影響的重大訴訟和行政處罰。
㈣ 債轉股如何操作
1、可轉債轉股前的准備工作
(1)可轉債要在轉股期內才能轉股。現在市場上交易的可轉債轉股期一般是在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至可轉債到期日為止。期間任何一個交易日都可轉股。
(2)可轉債轉股不需任何費用,所以你的帳戶沒有必要為轉股准備多餘的資金。
(3)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可轉債一般都有提前贖回條款。持有轉債的投資者要對此密切關注,當公司發出贖回公告後,要及時轉股或直接賣出可轉債,否則可能遭受巨大損失。因為公司一般只按超過面值極小的幅度(一般不超過105元)贖回全部未轉股的債券,而滿足贖回條件的轉債一般在13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達200元以上!
(4)申請轉股的可轉債總面值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申請轉股最後得到的股份為整數股,當尾數不足1股時,公司將在轉股日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兌付金額為小數點後的股數乘以轉股價,比如剩餘0.88股,轉股價5元,則兌付金額為0.88*5=4.4元。2、可轉債轉股詳細操作方法
滬深兩市的可轉債轉股程序有很大的差別,具體如下。
上海市場(1)在證券交易頁面,委託賣出,輸入轉股代碼(注意不要輸成轉債代碼,否則就成買賣交易了),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不用填轉股價,系統自動顯示的是100元)。有的券商界面中,委託買入亦可。這是因為,只要你下面輸入的是轉股代碼,則系統就默認為你要行使轉股的權利。(2)券商櫃台或電話轉股,方法同上。
深圳市場(1)券商櫃台轉股(大多數券商要求只能到櫃台轉股)。需要帶身份證和股東卡,到你開戶地櫃台填表申請轉股。(2)有的券商支持網上轉股,如銀河證券,宏源證券等,方法:在證券交易頁面,選擇其他業務(各個券商界面可能會有所區別,有疑問可向您的券商咨詢)中的轉股回售,操作方式選擇「可轉債轉股」,下面輸入可轉債代碼(深市轉債沒有轉股代碼),再輸入要轉股的數量即可。(3)有的券商支持電話轉股如光大證券。操作流程:1買入,2賣出,3撤單,4債轉股。按4債轉股,輸入可轉債代碼及數量即可。有關轉股數量,各個券商的頁面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以「手」,而有的是以「張」為單位。1手=10張。即如果你有1000元面值的轉債,有的券商要求你填數量1(手),有的則需要填10(張),這個要根據券商的界面自己實踐。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無論是上海還是深圳,轉股一旦下單成功不可撤單!
3、可轉債轉股前後的交易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即當天買入的轉債可當天賣出;當天買入的轉債,當天就可在收市前轉股(注意,由於券商的設置可能會顯示可轉股數量為0,這時照樣輸入要轉股的數量一般是可以成功的)。轉股後的當天晚上9點以後或第二天早上,轉債消失,出現可轉債的正股,並且股票第二天(T+1日)就可賣出。
可轉債交易技巧:有的券商在你委託轉股後,仍可繼續賣出轉債,當收市後若你的轉債沒有賣出或只是部分賣出,則剩餘的仍可自動轉股。
㈤ 什麼是債轉股
債轉股指的是,公司的債權人普遍同意取消部分或全部債務以換取公司的股權。債轉股通常發生在大公司遇到嚴重的財務困難時,往往導致這些公司被其主要債權人接管。這是因為這些公司的債務和剩餘資產都很大,導致債權人無法推動公司破產。
於是,債權人更傾向於接管公司來持續經營。至於原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在這些交易中大幅削減,可能會被完全消除。 債轉股也可以指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
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控股(或持股)與被控股的關系,債權轉為股權後,原來的還本付息就轉變為按股分紅。
國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成為企業階段性持股的股東,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參與公司重大事務決策,但不參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在企業經濟狀況好轉以後,通過上市、轉讓或企業回購形式回收這筆資金。
它不是將企業債務轉為國家資本金,也不是將企業債務一筆勾銷,而是由原來的債權債務關系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持股與被持股、控股與被控股的關系,由原來的還本付息轉變為按股分紅。
(5)鞍鋼股份進行過債轉股嗎擴展閱讀: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憑借控股權對不良負債企業進行重組改造,不僅提高了追回權益的保證程度,而且有可能以此為契機辟出國有企業改革的一條新路。
在當前企業不良負債嚴重、銀行追債力軟弱、債權面臨損失的情況下,債權人無法採取進一步有效的措施追回債權。債權人對企業構不成足夠壓力,導致企業還貸約束鬆弛,很多企業不思扭虧還貸,很多企業有意欠貸不還。
在債券轉股權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權採取強有力措施,監督企業或改組企業,撤換無力扭虧,不道德經營的企業經營人員。對企業不良負債責任嚴厲追究並對企業經營實施更嚴格監督,以便減弱以至消除企業不良債務負擔被免除所可能產生壓力減輕負效應及逆向選擇風險。
㈥ 債轉股為什麼不能直接買股為何要轉
債轉股屬於債務重組。以下情景純屬虛構:
1、A公司快不行了,還欠B公司100萬還不上,怎麼辦呢版?
2、A公司現權在這樣的情況,你說還有人去買它的股票嗎?跑都來不及啊。所以B公司也不可能去買它的股票。
3、A公司提出債轉股,我不還你100萬了,轉為股權吧,算你在我公司的股份,以後分紅有你一份啊。你看怎麼辦?B公司也很無奈,沒錢還,那就只能這樣了。
4、B公司買股可以啊,但是你還要另外花錢,相當於你之前的欠款都沒收回,現在還要買支經營不善的公司的股票,多不劃算啊,是不是?
㈦ 可轉債轉股截止日,轉股價調整為0.60元/股
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紅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
送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㈧ 為什麼要警惕債轉股
1、警惕債轉股包含兩層含義:一是警惕「債轉股產生的道德風險」,二是警惕一味強調「債轉股產生道德風險」。原因是:債轉股畢竟只是轉移風險,而並未消除風險,實在是迫不得已之舉。如果企業發生債務危機卻不會受到「懲罰」,反而得到「保護」,就會進一步冒進,道德風險只會加劇債務風險。不要因為政府的介入,而讓債轉股搶了先、亂了次序。
2、今年以來,債轉股甚囂塵上,被視為「降杠桿」舉措之一,各界寄予厚望,眾說紛紜,卻「千呼萬喚不出來」。政府的顧慮不難理解:不介入,大范圍債轉股不可能發生,「降杠桿」難以實現,企業債務風險短期內難以平穩著陸;介入,花費納稅人的巨額資金,如何面對公眾質疑,「確保一分也不能少」,在化解債務風險的同時防止道德風險。2015年,我國總體杠桿率234%,其中企業部門杠桿率156%。企業債務主要來自國企,國企債務又主要來自銀行。這就意味著企業債務危機與銀行金融風險緊密相連。把銀行債權轉換成對企業的可累積優先股,就成為「降杠桿」的選項之一。但恐怕沒有人不擔心,此舉帶來的道德風險,以及潛在的公眾質疑。
3、債轉股是屬於化解系統性風險而採取的合理救助,在制度設計上保持「合理的謹慎」。懲罰性條款過多、過嚴,可能產生「負向激勵」,打消企業和銀行債轉股的積極性,寧願選擇破產。政府支持債轉股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銀行和企業的積極性,否則很難取得成功。畢竟,最終損失不是政府「兜底」,操作是完全市場化的。
4、債轉股主要是針對銀行貸款,而債券尤其是公募債券債轉股的成本大,協調難度大,推行的可能性極低。這從東北特鋼、鞍鋼集團和中聯重科等企業在債券持有人壓力下承諾不對債券債轉股就可以看出。若企業債轉股成功則有利於降低該企業的債務負擔,有利於已經違約債券的最終償還,有利於降低存續債券的違約風險。
㈨ 我就想知道半年後債轉股,股價必須要到多少
債轉股是上市公司的一種改變投資的模式,對於上市公司股票的價格會有一定的影響,我是一個理財師,對於債轉股對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我有自己的看法,因為債轉股有不同的 性質,所以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漲跌要看是什麼情況,下面內容您參考:
第一、上市企業債轉股屬於在盈利模式的一種轉化,也就是說這個上市企業的債轉股一直表現比較不錯,上漲的勢頭一直保持到債轉股開始,那麼這樣的上市企業的股票會因為債轉股上漲。
第二、我們遇到的債轉股,一路下跌,而且上市企業並沒有任何的措施補救,最後這樣的債轉股一旦開始實施,那麼這個上市企業的股票價格自然會下跌,而且一般下跌的幅度會很大。
第三、我們還要看上市企業債轉股的規模有多大,最主要的影響就是股份的增加和流通量加大必須有一個比較平衡的比例,我認為一般為三比一是比較合理的,所以超出這個數據就要小心一些了。
第四、債轉股的上市企業要看債轉股的情況,要看企業在債轉股以後的每股的凈資產是不是在合理的范圍,另外看看利潤率相比原來下降多少,如果比率下滑可以達到百分之二十五的話,那麼建議遠離。
第五、大家還需要注意的是債轉股的上市企業的股票凈值,因為這個股票凈值會受很多因素影響,一旦上市企業的債轉股上市,會加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企業影響,那麼如果凈值下降超過百分之十五以上,必須小心了。
綜合上面的分析,我們要指出債轉股本身還是利空佔多一些,因為債轉股裡面還包括,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的一個情況,所以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行為會影響股票的實際價格,那樣的話,股票就會被債權人派發,上市企業股票價格會一落千丈!
㈩ 請教可轉債轉股的股價是如何確定的
一、轉股價格
轉股價格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可轉換公司債券招募公告中有約定。
二、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
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
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
P=(P0+
Ak)/(1+n+k)
派
息:
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
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
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
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