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不向其他股東兜底,卻只向員工兜底,是什麼意思
為了保證員工入股的積極性,大股東可能會對被激勵的員工做出承諾
Ⅱ 證監會允許兜底協議嗎
權大於法,(歪)法大於理唄。但其實也不妨礙實務操作。要是有人說這一年上市的百來家企業就都沒有對賭,你信嗎? 呵呵
Ⅲ 定向增發中大股東兜底是什麼意思
一個保底價 如果定向增發鎖定期過後 股價比定增的低 大股東會保底 最少不讓定增的虧損 哪只股?
Ⅳ 兜底條款的名詞解釋
兜底條款 兜底條款:也叫保底條款,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至少享有的利益,它違反了合同相對性原則,對另一方不公平,是可撤銷條款。
Ⅳ 員工買入自家股票,大股東承諾兜底,如果期間有買入賣出怎麼算
員工增持是有鎖定期的,期間內不能交易。
Ⅵ 大股東可以對股權激勵進行兜底嗎
你好,看公司看領導者,
多數股權激勵並沒有兜底,一般來說員工持股價格較低,不容易出現虧損。
Ⅶ 銀行對銀行是否能出兜底保證協議
不可以這樣做的,銀行之間要是玩了互保那太可怕了,整個金融秩序弄不好極易崩潰,而且銀行也沒有權利和資格出這種兜底保證協議,要是銀行是股份制的,股東可不是這些行長,資產也不是這些行長的。
Ⅷ 兜底性條款什麼意思
一般出現在法條的最後一款,如《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版達成下列壟權斷協議:
(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
(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
(四)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
(五)聯合抵制交易;
(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
第(六)條就是兜底性條款,它的作用是能覆蓋所有未說到的內容,有了這樣的條款,制度和法律才不會出現死角,讓一些人鑽空子。
Ⅸ 什麼叫兜底條款
就是一個條款就能覆蓋所有未說到的內容:如:"其它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為."
有了這樣的條款,制度和法律才不會出現死角,讓一些人鑽空子,由於規定不可能十分周全,所心好多人還是在想方設法鑽空子.
Ⅹ 民創集團延期簽兜底協議合法嗎有沒有法律保障
場集團延期簽都得協議合法,但是應該也有法律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