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董事會換屆選舉怎麼做
一、由即將換屆的董事會提出一個新一屆董事會成員的候選人名單,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版過;權
二、如有的股東認為有必要再增加一些候選人,規定一個股東比例或人數提出的候選人有效,然後再將增加的候選人一並提交股東大會表決通過。10名股東聯名提出的候選人有效;
三、對候選人要進行一定比例的差額選舉,體現出競爭性。
董事會的義務主要是有:製作和保存董事會的議事錄會議記錄,備置公司章程和各種簿冊,及時向股東(大)大會報告資本的盈虧情況和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向有關機關申請破產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後,董事會就作為一個穩定的機構而產生。董事會的成員可以按章程規定隨時任免,但董事會本身不能撤銷,也不能停止活動。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重要的決策和管理機構,公司的事務和業務均在董事會的領導下,由董事會選出的董事長、常務董事副董事長具體執行。
『貳』 公司董事長換人董事會需要換屆嗎
公司董事長換人董事會根據公司需要,可以換屆可以不換屆,如果除了董事長持股發生變化,其他的變化不大,可以不換屆。
『叄』 誰知道股份公司董事會選舉程序的啊 謝謝!
換屆選舉的程序 1、 推薦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天內(即***年**月**日前)按本公告約定的方式向本公司董事會的提名委員會推薦董事候選人並提交相關文件;提名委員會同時自行在本公司、控股(參股)企業內部以及人才市場搜尋董事人選。 2、 在推薦時間屆滿後,提名委員會將召開會議,對推薦的董事人選及其自行搜尋的董事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於符合資格的董事人選,將由提名委員會提交給本公司董事會。 3、 本公司董事會根據提名委員會提交的人選召開董事會確定董事候選人名單,並以提案的方式提請本公司下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4、 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作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並承諾資料真實、完整並保證當選後履行董事職責。 5、 董事當選後,本公司將與當選董事簽訂聘任合同。 四、董事任職資格 (一)非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本公司董事候選人應為自然人,且無需持有公司股份。董事會成員可由股東代表、員工代表、社會專家等人組成。凡具有下述條款所述事實者不能擔任本公司董事: 1、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 因犯有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 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並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5、 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6、 國家公務員; 7、 被中國證券管理部門確定為市場禁入者的,並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員。 (二)獨立董事任職資格 本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除需具備上述任職資格之外,還必須滿足下述條款所述事實: 1、 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2、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或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3、 具有下述一項或以上之條件: (1) 具有豐富、成功的大型、國際化企業的管理經驗; (2) 具有豐富、成功的企業發展戰略理論及實踐經驗; (3) 具有豐富的高科技產品開發及營銷經驗; (4) 具有豐富的資本運作理論及經驗。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公司的獨立董事 (1) 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 (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 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 在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 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 為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6) 擔任獨立董事職務的上市公司超過5家的人員; (7) 本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8) 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肆』 董事會換屆選舉具體步驟
具體步驟:
1、提出候選人。候選人是職工的,需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2、召開股東大會,進行投票表決。
3、將投票選舉的新董事會成員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4、公示期結束,進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四十六條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4)股份公司董事會換屆規定擴展閱讀
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決議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方案;
7、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伍』 董事長:公司董事會什麼時候換屆
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的任期來換屆。
公司法規定:董事的任期在不得超過3年。
所以,當董事的任期到期了可以換屆。
當公司股東會(股東、股東大會)決定更換董事、監事的時候,也可以換屆。
『陸』 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換屆必須修改章程嗎
是的··必須要修改的!~~
要填寫股東會決議和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就是將原有的董事會成員名單換成新的!~
比如是第一章,第一條
那章程修正案就寫,修改第一章,第一條!~~
然後股東會決議就是填寫通過公司章程一類的東西··
因為不知道你具體的情況,所以沒辦法告訴你改怎麼寫!~~
希望能幫到你···
『柒』 董事會換屆是如何定義的未滿屆限董事長換人的算換屆嗎
董事會沒有「屆」這個法律概念,董事任期則有,一般任期三年,但是可以在公司章程裡面具體約定。在董事任期內可以替換。可以定義為如「2015年第一次董事會會議」。未滿屆限董事長換人的算換屆。
董事會的換屆選舉由公司的章程作出規定。具體步驟:
1、提出候選人。候選人是職工的,需要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2、召開股東大會,進行投票表決。
3、將投票選舉的新董事會成員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4、公示期結束,進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四十六條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