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踢出股東問題
一、溢價收購。就是多給他點錢,當時投了3萬,可以給6萬,然後你們兩個收購他的股份。這個需要看您的公司實際的利潤。如果賺的多,多給他點也無妨。
二、可以解散。如果你們兩個都同意解散,他不同意也不同意,你們兩個重新組建個公司。但是公司的名字就沒有了。你們按公司股份比例分配現有的凈資產(去掉債務後,可以請專門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分配)。
三、既然他不來,也不管理公司的事務,那你們就把公司做虧損,他拿不到分紅自然就退出了。不建議這樣做,做生意和氣生財,以後別弄的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四、破產不可能。破產法規定: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貳』 3人制的股份制公司,如何踢出其中一個股東
按公司法規定,開股東會的時候。其他股東電話或者書面通知,他未到場三次或三次以上。法律就視為自動退出股東,就可以直接去工商局刪了他,只要其他股東簽字就好,發生法律糾紛的時候,必須有電話、書面通知到他的證據。
『叄』 有限責任公司如何把股東踢出去
可以買斷他的股份,只要他有股份就踢不了。
『肆』 公司有三個股東。其中我朋友和另外一個股東想聯合起來把第三個股東踢走
既然只佔兩成股份,也就是20%吧,另外80%完全可以忽視他的存在,讓他只有發言權,沒有決定權。為何還要給他一半股份?多此一舉。
『伍』 如何有效踢走小股東
從理論上講,除了收購股份,是不可能踢走一個股東的。在操作上,控制67%的股份一般是關鍵,至此,可以為所欲為了。可以把相關資產、業務都轉賣出去,小股東沒有任何發言權,不走也得走,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