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股東在二級市場減持導致二股東變成實際控制人,這種實際控制人變更是否需要上報證監會批准
需要。首先必須通過工商局的更名申請,然後再通過證監會的申請批准、原因很簡版單,由於該公司是上市權公司,上市公司由證監會統一管理。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國證監會在15日內無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收購人,也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要約豁免。
❷ 實際控制人從無到有 是否構成實際控制人變更
無論是實質還是形式上,都不能有變化,就是說形式上的控股股東在最近2年(或3年)也不能有變化,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效。第二,從控股股東是否變化衍伸出來的問題。目前中小板和創業板都要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一樣不能有重大違法行為、重大處罰了等等。假設控股股東變化了,但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化,且變化前的控股股東在報告期內受到了重大處罰,變化後的控股股東沒有;或者直接把轉讓前的控股東個注銷了。那就是可以規避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存在重大處罰這個條件了。如果是從這個角度來看,那看起來就是無論形式上(控股股東在報告期內不能發生變化)和實質上(實際控制人)都要滿足報告期不變的原則。
❸ 在實際控制人不變的情況下,第一大股東發生變化是否需要運行12個月
我認為,抄實際控制人沒有變化襲,去掉中間持股層,符合「如果發行人最近3年內持有、實際支配公司股份表決權比例最高的人發生變化,且變化前後的股東不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視為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中「變化前後的股東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的情形。
❹ 報告期內父將一半股份轉給其子,是否算實際控制人變更
個人傾向於不算實際控制人變更,畢竟是直系親屬。如果能有兒子只有此項投資,再無其他投資的證明是不是會更好呢。兩人再簽署一個一致行動協議,同時承諾上市後都鎖定三年。應該就可以了。
❺ 股票裡面借殼上市和投資實際控制人變更是什麼意思啊
借殼上市指的是一個上市公司嚴重虧損,甚至已經進入三板,一般來說,這樣的上市公版司只有一個權上市資源,其餘的,如,資本、業務和利潤基本上已經沒有了,甚至停止運營了的公司。這樣的公司就是殼公司。如果有一家優質的公司為了盡快上市,而不用通過嚴格的上市審批流程,就會直接把自己的優質資產完全注入這個殼公司實現上市。這樣,公司的一切資產與業務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變成了一個成長性公司。所以,一般這樣的股票就會在上市後大漲,因為,他已經代表了注資公司的一切特性了。投資實際控制人一般是指控制公司資產的大股東,一般來說,這個最大的股東至少要擁有30%以上的股份才能成為實際控制人。如果進行股份轉讓後,讓別的股東成為了公司股份的控制人了,就是投資實際控制人變更,這是通過股權轉讓來完成的。
❻ 請教:關於認定實際控制人是否變更
如果實際控制人認定為是已故的老闆,那估計是不行了。但是反過來,如果一開始就認定為是家族控制,老闆和子女是一致行動人,我覺得還有機會解釋清楚。畢竟樓主說子女是高管並且持股的
❼ 企業實際控制人怎麼變更
1、一般情況下,夫妻關系都是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的,不然按照這個公司的比例,如果三方都獨立的話,存在無實際控制人的可能性。2、股東受讓股權前後,如果還是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下,就算第一大股東有變化,也沒關系。3、按照目前要求,保代培訓提到,涉及法律的,2年當做24個月看待所以就算轉讓了,如果後面股權結構不變,也沒問題。
❽ 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更判斷
回復 rainiefield 的帖子1、一般情況下,夫妻關系都是認定為共同實際控制人的,不然按照這個公司的比例,如果三方都獨立的話,存在無實際控制人的可能性。2、股東受讓股權前後,如果還是屬於同一實際控制人下,就算第一大股東有變化,也沒關系。3、按照目前要求,保代培訓提到,涉及法律的,2年當做24個月看待(參考寧波三星電氣),所以就算轉讓了,如果後面股權結構不變,也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