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控股股東增減持
控股股東增持或減持流通股一般都是是在二級市場交易完成的,交易流通股除了在二級市場以及大宗交易市場還可以以拍賣的方式進行
⑵ 什麼是高管減持窗口期
公司的高管減抄持或者增持公司的股票是有時間上的限制的,比方說,年報公布前三個月高管是不能增減持自家股票的,如果現在是還剩100天公布年報,也就是他說還有10天時間增減持的時間,即還有10天就到了不能減持股票的窗口期
⑶ 證監會大股東減持規定
一、關於大股東減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1%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30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關於大股東減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每達到該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做出公告,公告期間無須停止出售股份。
3、《證券法》
第八十六條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⑷ 控股股東減持股份有幾個原因啊
這個問題有些模糊。造成的原因很多,但是歸根一點,減持股份肯定是一個利專空消息。一般減持的原屬因有:控股股東對公司的前景不看好;公司內部的領導權力的轉移;抑或發現新的其他投資項目,急需資金;或者是股市動盪,目前公司股價已經處於歷史高位,預期會下跌的情況下,先套利了結;一般控股股東持有股票都有一定的封鎖期,1-3年左右,當解禁後,控股股東減持套利的情況時有發生。當然如果公司是一個高成長公司,一般而言股東是不會減持的。
⑸ 股東減持只能在盤中交易減持嗎,還是有多種辦法
當然是多種渠道。
二級市場中交易可以;
一級市場中股東專間或股東與外部第三方間商議價屬格相互轉讓股份亦可,這種做法無疑可以使購買者和減持者都一定程度上避免在市場中直接大筆交易而產生的風險溢價。
當然,持股達到一定比例的股東,進行減持操作需要符合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⑹ 年報及一季報披露窗口期不得減持 是哪個法律規定的
年報來及一季報披露窗源口期不得減持是根據《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來規定的,主要是為了實現監管政策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市場自我調節作用,為維護證券市場穩定。
由於年報及一季報披露窗口期(季報前30日,預報和快報前10日)不得減持,而3月末和4月末分別是年報及一季報的密集披露期。再結合春節前夕企業和股東現金需求的提升。這些因素將使得1、2月份的集中減持壓力可能會進一步加大。
(6)控股股東能在窗口期減持嗎擴展閱讀:
《減持規定》重點就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這一特定途徑減持股份作出細化要求,且受限范圍不包括其通過二級市場購入的股份。董監高減持股份,完全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嚴格執行。
《減持規定》出台後將不會出現「減持潮」;引發市場大幅下跌的說法沒有根據,投資者應當理性看待、審慎甄別。出台《減持規定》,並不意味著中國證券金融公司等「國家隊」即將退出,其穩定市場的職能也不會發生改變。今後,我會將繼續把穩定市場、穩定人心、防範系統性風險作為目標,全力做好相關工作。
⑺ 控股股東減持期能啟動資產重組嗎
控股股東減持期應該能啟動資產重組。
⑻ 大股東什麼情況下可以減持
現在來看大小非想減持就減持,韭菜永遠都是韭菜。
⑼ 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所持股票何時可以減持
公司實際控制人和控股股東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