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強制執行清算股東個人財產會被執行嗎
會被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52.對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憑證(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並強制被執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轉讓,也可以直接採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於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
53.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凍結措施。
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行人不得自行轉讓。
54.被執行人在其獨資開辦的法人企業中擁有的投資權益被凍結後,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轉讓,以轉讓所得清償其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對被執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徵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後,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許並監督被執行人自行轉讓其投資權益或股權,將轉讓所得收益用於清償對申請執行人的債務。
❷ 公司僅有的兩位股東都是被執行人,可以執行公司的財產嗎
這個不行,企業欠款可以執行企業的資產,個人欠款只能執行個人的資產,自然人和法人之間還是有區別的。
❸ 公司欠款,法院如何強制執行是執行公司財產還是執行股東財產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那麼就以公司財產為限。(有限責任的意思就是股東只對公司負出資的責任,之外就不負責了)最多公司破產清算。
如果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如果他個人財產和公司財產混同,可以要求他用個人財產還(這個法律概念比較麻煩,建議請教律師)
如果是合夥企業,那就是連帶責任,合夥人要用個人財產來還。
❹ 單位應當承擔責任,法院強制執行股東財產合法嗎求相關法條
你說的情況,單位應該是股份公司,每個股東出資組建的公司,其出資是公司的資產。按公司法規定,公司應該以公司注冊資金為限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法院有權對公司財產強制執行。但公司根據收益分配給每個股東的分紅屬於股東個人財產,法院不應該作為公司資產執行。
❺ 能否執行公司財產來償還股東的個人債務
公司的財產是屬於公司所有,不能用來清償股東的債務。但是,股東享有的該公司的股權可以作為其財產進行評估、拍賣,就所得價款清償股東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
1、第十三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個人獨資企業,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其投資人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作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
個體工商戶的字型大小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字型大小經營者的財產。
2、第十四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合夥企業,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普通合夥人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合夥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有限合夥人為被執行人,在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第十五條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分支機構,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法人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責任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
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責任財產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該法人分支機構的財產。
4、第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法人分支機構以外的其他組織作為被執行人,不能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依法對該其他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主體為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執行股東的財產擴展閱讀:
案例:
股東個人債務能否用其投資的公司資產清償
吳某與陳某、呂某、甲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根據已經生效的民事法律判決書:陳某與甲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連帶返還吳某借款並支付利息,呂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通過調查查詢到,被執行人以機器設備作為出資,是案外人乙公司的股東,法院遂作出執行裁定書,查封了異議人(案外人)乙公司機器設備。
乙公司提出異議稱:一、法院查封的財產是異議人公司的財產,不屬於被執行人陳某、呂某的個人財產;二、申請執行人吳某與被執行人陳某、呂某系民間借貸糾紛,與異議人公司無關;三、股東個人債務不能用其投資的公司的資產來清償。請求法院解除對機器設備的查封。
[析案]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屬於企業法人,公司以其所有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而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以動產作為出資,股東完成對公司的出資後,其所出資已經屬於公司資產,股東個人擁有的只是與出資額相對應的股份份額,也就是說,此時,你投資的公司資產已經不是你的財產,而屬於公司。
因此,針對股東的個人債務,不管股東出資的動產價值多少,債權人都只能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可以向公司主張,出資的動產作為公司財產,對本案而言屬於案外人財產,法院無權查封。
❻ 公司股東出資不到位法院執行中能否執行股東的個人財產
要執行個人,應該要有相應的據以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至於是訴訟還是在執行中直接裁定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各地操作不一。
❼ 申請強制執行可以執行股東財產么
股東在認繳注冊資金後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了,也就是說公司的債務不能執行股東的個人財產。
❽ 債權人可以申請執行公司股東財產嗎
如果公司是被執行人而股東不是被執行人,那麼債權人是不能直接申請執行公司股東的。但債權人可以在執行中申請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條件是債權人證明公司股東1、出資不實;2、抽逃注冊資金;3、無償接受公司財產。上述三種情形之一均可以裁決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作為債權人,最好從注冊資金驗資開始,很多公司注冊資金驗資完畢即劃走,這時就要由公司股東證明將注冊資金用於經營,否則就可能被認定抽逃注冊資金而被裁定追加為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