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股票定增價格已經下調過一次 然後現在證監會核准了 而股票價格還是低於下調後的價格。定增價還
在股東大會和預案階段都可以調整,發審委通過後(包括證監會批准)還要再調整的價格的話就要重新報方案咯。也就是你的核准批文要重新申請咯
B. 定增價格比現在股票價格低1/3,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定向增發是鎖定一年。即比如2012年1月10日完成定向增發,那麼這部分股票,2013年1月10日就可以上市交易了。定增價格較現價低,說明參與定增的投資者獲利中。如果股票業績向好,影響不大,否則可能會拋售。
定增全稱為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早已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如今的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C. 股票定增通過是利好還是利空
一般來說是利好。
從公司層面講,定增後一般公司盈利水平會上升,對股版價有利好
從市場行權為講,因為定增有增發價,機構為了能獲利/上市公司為了能順利發行股票,一般都會把股價維持在定增價格之上。對股價也有支撐。
碰到極端情況,公司因為定增停牌時間過長,期間市場大幅下跌,定增項目未能通過等,股價也會下跌。
D. 測繪股份股票定增價是多少
測繪股份4月3日上市,總股本8千萬,發行價是22.88元
E. 股票定增是利好還是利空
對於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是利好。
定向增對上市公司有明顯優勢:有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給上市公司帶來立竿見影的業績增長效果;也有可能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而且,由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發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凈資產。
同時定向增發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因此,定向增發對相關公司的中小投資者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好者可能漲停;不好者,可能跌停。判斷好與不好的判斷標準是增發實施後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發過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東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為一些情景看好的項目定向增發,就能受到投資者的歡迎,這勢必會帶來股價的上漲。反之,如果項目前景不明朗或項目時間過長,則會受到投資者質疑,股價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因此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一般而言,對中小投資者來說,投資具有以下定向增發特點的公司會比較保險:
一是增發對象為戰略投資者,定向增發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進而帶動二級市場股價上漲;
二是增發對象是集團公司,有望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消除關聯交易;
三是增發對象是大股東,其以現金認購,表明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發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較好且建設期較短的公司;五是當前市價已經跌破增發價或是在增發價附近等,且由基金重倉持有。
上市公司實施定向增發的動機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網路-定增
F. 股票定增價有何規定
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也叫定向增發,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
專[1]上市公司的增發屬,配股,發債等~~都屬於再融資概念的范疇.
[2]增發:是指上市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
[3]定向增發:是增發的一種形式.是指上市公司在增發股票時,其發行的對象是特定的投資者(不是有錢就能買).
[4]在一個成熟的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總是在股票價值與市場價格相當或被市場價格高估時,實施增發計劃;而在股票價值被市場價格低估時實施回購計劃.這才是遵循價值規律、符合市場經濟邏輯的合理增發行為。因為在市場價格低於股票價值時實施增發,對公司原有股東無異於是一次盤剝,當然對二級市場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投資信心都是一種傷害。
所謂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是指在上市公司收購、合並及資產重組中,上市公司以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為對價,取得特定人資產的行為。
G. 目前股票是14.93元,定增價7元是什麼意思
定增價7元,指的是上次定向增發股份(意思:向特定的人發行股票)的價格為7元。可以網路定向增發了解更多。
H. 關於股票定增
定增全稱為定向增發,指的是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實際上就是海外常版見的私募,中國股市權早已有之。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如今的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I. 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出來後股價大幅跌破定增價格,比如說定增價是18,現在股價是14了,而預案發行股票
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出來後股價大幅跌破定增價格,那麼這個定回增可能會因認購對答象反悔而失敗,但發行價是不能調整的(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而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對象在發行預案出來前就已經簽訂股份了認購合同,不會出現預案出來了而發行對象沒有確定的情況。
附:
非公開發行股票操作程序:
1、停牌申請(選)
2、簽訂股份認購合同
3、董事會決議(決定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股票復牌
4、向交易所報送文件並公告
5、股東大會審議
6、保薦人保薦、向證監會申報
7、向交易所提交證監會核准文件
8、刊登發行核准公告
9、辦理發行認購事宜
10、辦理新增股票上市——由保薦人保薦
J. 股票定增價格能說明股價高低嗎:北方國際現價18元,定增股價為12.4,是否說明股價偏高
很高!
上市公司為壯大發展,面向特定投資者非公開增發股份,如今已是常態。持有其股份的個人投資者甚至表示歡迎,而我對此心存懷疑。
假設某公司增發前總股份1000萬股,總價值V1為1億元,即每股價值10元,但市場價格5元,市值為5000萬元。這個市場價格表示價值嚴重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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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發後,總價值為V2,那麼每股價值就是V2/1010萬股,新的投資者獲得的價值為10×V2/1010,原來的未參與公開增發的投資者所擁有的價值變成1000×V2/1010。
非公開增發對象付出的現金5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後進入公司的現金賬戶。某些發行只是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維持公司正常運營,某些發行則會將募集資金馬上轉變為新項目的投資。
對於前者,現金流入並不顯著影響原有價值,我將其看成自由現金流貼現的補充,對應到價值增加的部分,是V2=1億元+50萬元-發行費用。而對於後者,假設流入現金投資後,獲得超過社會平均利潤率的價值,對應到價值增加的部分,並假設其與初始投資額成正比關系,得到:V2=1億元+(50萬元-發行費用)/d,d為增發獲得的現金相對於增發投資新項目未來自由現金流貼現(即價值)的折扣率,簡稱為「增發投資折價率」。
假設發行費用為零,在前一種情況下,V2=1億元+50萬元;在後一種情況下,V2=1億元+50萬元/d。取d=1,則後一個公式可以覆蓋前面一個公式,表示在不存在增發投資較價值折價的情況下,公司所獲增發現金即其價值。
若要原投資者的利益不受損,則要求增發後擁有的價值大於增發前擁有的價值,即1000×V2/1010≥1億元。將V2=1億元+50萬元/d代入,得到5000萬元/1億元≥d,即:股價低估程度≥(增發資金/增發所得價值)。
這表示市值與實際價值之比要高於或等於增發投資折價率,在我們的計算例子中,要求50%≥d,即股價低估50%,增發投資折價率必須小於50%,才能保證原投資者的利益,這要求投進去的50萬元必須得掙錢,且不同尋常的掙錢才行!
原來,若增發不產生新項目投資回報,只有當股票價格高估或等於價值時,非公開增發才不會對原投資者的利益構成損害。這就是其中的玄機!而即使增發產生了新項目投資回報,也只有當股票現價折扣率大於增發投資折價率時,才不會對原投資者的利益構成損害。
對於非公開增發對象而言,若要求其利益不受損,則50%≤d。正好與原投資者的利益公式相反。
原來,若增發不產生新項目投資回報,只有當股票價格低估或等於價值時,非公開增發才不會對參與增發者的利益構成損害。而即使增發產生了新項目投資回報,也只有當股票現價折扣率小於增發投資折價率時,才不會對參與增發者的利益構成損害。
所以,非公開增發符合「利益守恆定律」:當股票價格低估程度小於增發投資折價率時,原投資者的利益部分轉移至非公開增發對象;反之,則非公開增發對象的利益部分轉移至原投資者。
民生銀行(600016,股吧)(600016.SH,01988.HK)2011年1月拋出215億元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計劃面向包括史玉柱控股的上海健特在內的特定對象進行增發,計劃發行價格為4.57元/股,相當於2010年年底其每股凈資產3.90元的1.17倍,而民生銀行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5.23%、20.19%、18.29%,業務蒸蒸日上,顯然每股價值遠不止這個發行價,而且此時市場價格為5元左右,略高於計劃發行價。
按照上面的分析,如果非公開增發獲得通過,則原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將有一部分轉移到非公開發行的對象手中,當時,確實也有許多投資者紛紛揭竿而起,但針對的不是非公開增發本身,而是史玉柱等人的增發價相比市價較低,覺得不公平。
最終董事會妥協,修改再融資方案。盡管增發仍舊不合理,但投資者沒有再掀起大的反抗聲浪,可見投資者不患貧,患不均的思想多麼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