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某個股票被舉牌,是什麼意思
舉牌指在交易或拍賣以及合作時,報明相關的價格。證券報價是證券市場上交回易者在某一時間內對某種證答券報出的最高進價或最低出價,報價代表了買賣雙方所願意出的最高價格。
進價為買者願買進某種證券所出的價格,出價為賣者願賣出的價格。報價的次序習慣上是報進價格在先,報出價格在後。就要以本單位的利益和長遠目標著想,還應正確估計競爭對手的情況,有針對性的合理決定自己的報價。
在國際或國內貿易中,買方向賣方詢問商品價格,賣方通過考慮自己產品的成本,利潤,市場競爭力等因素,報出可行的價格。
(1)上市公司被多家舉牌擴展閱讀:
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防止機構大戶操縱股價,《證券法》規定,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業內稱之為"舉牌"。
舉牌是股市的一種規定,當某個機構或者個人通過二級市場買入一個股票達到了該股5%的比例就必須舉牌,公開亮明身份,讓大家都知道這個事情。股票被舉牌是好事,說明有人看中了這個股票,准備大量持股!
『貳』 股票被舉牌是什麼意思
舉牌是指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防止大戶操縱股價,《證券法》規定,投資者及其一內致行動人持有容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對報告及公告內容、方式和公告期交易限製做了更具體的規定。購買股份每次達到5%就要報告和公告的行為俗稱"舉牌"。
『叄』 一家上市公司被國資舉牌總股本的百分之二十多是什麼意思
你所需要理解的事情就是表面發生的事情,沒必要過度解讀。國資舉牌買入上市公司股票是為了增加控股權,但是這並不代表背後沒有操縱行情。
『肆』 上市公司被舉牌後應履行哪些義務
問題有些不清楚,是舉牌方還是被舉牌方,上市公司被舉牌,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就是考慮可能被收購或者第一大股東的問題,說白了就是公司的控制權。至於舉牌方,義務就是6個月不能賣持有的股票。股權達到5%的整數倍繼續公告。有些舉牌是長期股權投資為主,不期望達到控股的效果,只是看好上市公司,有些舉牌就是想做第一大股東或者控股上市公司。
不知道是不是你想知道的結果!!
『伍』 上市公司被舉牌是什麼意思,買這樣的股票好嗎
所謂被舉牌就是有人或者公司從2級市場購買或者持有超過5%的股份,按照證回監會規定必須由上市公司發答布公告。這類股票一般是不能短時間轉讓的,相當於鎖定了部分籌碼。算了一個小利好,但是事情都要分開看,看他舉牌的價位和市況來分析,因為這牽扯很多利益,有可能有內幕或者違法情況。所以不能一概而論,當前市況下,被舉牌的公司至少籌碼被鎖定一部分,單純從籌碼的角度來說,是對日後股價有好處的,但是請審慎分析後再覺定是否購買,購買的原則是這個公司是否真的有價值。
『陸』 被舉牌的代表事件
雖然滬深股市早在1993年9月就發生了第一次舉牌事件,但舉牌涉及的上市公司數量並不多。在先後出現的21起舉牌事件中,愛使股份、方正科技、申華實業、愛建股份等上市公司被不同機構在不同時間多次舉牌。值得注意的是,2005年前三個月發生的針對南鋼股份、南京中商、南京新百、愛建股份、大商股份、麗珠集團、佛山照明等7家上市公司的舉牌事件,是滬深股市歷年來出現次數最多的時候。
『柒』 持股超過5%被迫舉牌到底具體是什麼意思
是講投資者抄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
《證券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7)上市公司被多家舉牌擴展閱讀
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後,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所作的書面報告和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持股人的名稱、住所;
2、持有的股票的名稱、數額;
3、持股達到法定比例或者持股增減變化達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捌』 金融街被多次舉牌是什麼意思
舉牌。意指收購,具體是指投資人在證券市場的二級市場上收購的流通股份超過該股票總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數時,根據有關法規的規定,必須馬上通知該上市公司、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在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報刊上進行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如果你沒問錯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