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個有限公司,國有股東佔35%的股權。如果這個公司投資的另一個股份公司上市成功,這個公司是否需要交社保
社保基金劃撥僅針對國有絕對控股的公司,35%股權國有成份的不需要履行該義務。
② 國有上市公司 和國企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是國有上市公來司是可以自在二級市場交易股票的國企,國企是國家控制股份,但是沒有在二級市場交易。
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國有企業(單位)擁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擁有實際控制權(能夠支配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資產財務狀況,並以此獲取資本收益的權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上市公司。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③ 國有參股企業將其參股子公司中的股權轉讓是否經國資委審批
國有參股單位的股東在參加上述股東大會前應完成其所持國有資產變動情況、專結果向其國屬有資產管理部門報批的程序。
這類企業與一般競爭性企業無疑,沒有強制性社會公共目標,經濟目標居主導。如果它們也提供公共服務,那是它們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應該予以鼓勵和支持。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並不等同於股權轉讓生效。
股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是指對合同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問題,股權轉讓的生效是指股權何時發生轉移,即受讓方何時取得股東身份的問題,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股東變更之後,該股權轉讓協議的受讓一方才能取得股東身份。
④ 關於混合所有制國有股東國有股轉持如何補償非國有股東的問題
例如僅有一家混合所有制股東A需履行轉持義務,A中國有股份佔60%,轉持股份為上市公司首發股份X10%,A公司需補償非國有股東金額為:上市公司首發股份x10%x(1-60%)。我理解是這樣的,案例暫時沒找
⑤ 怎麼知道一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是不是國有資產
這個在行情軟體的股東情況裡面都可以查到
或者到交易所查其招股說明書
⑥ 第一大股東為國家股東的上市公司有哪些第一大股東是非國家股股東的上市公司又有哪些
你這個問題提得太大了,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要麼是國家股東控股,要麼是非國家股東控股。版將所有的上市權公司都羅列出來,簡直太難了。
控股股東查詢方法:在任一股票頁面點擊F10,在打開的頁面點擊「股東研究」,就可查詢到控股股東是誰。控股股東就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⑦ 公司股東有國有法人股東,公司在境外上市是否需要國資部門同意
是的,必須通過國資委和證監會!我給看下申請境外上市的基本條件,希望對你有參考價值!
一、公司申請上市的必備條件
目前,證監會已不再出具境外上市「無異議函」,即取消對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見書的審閱;也取消了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的分批預選制,改為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同時還取消了原來重點支持國有企業的提法,只要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不管所有制形式均可申請境外上市。一般而言,境內企業境外上市須具備以下條件:符合我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則;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一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具有規范的法人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上市後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境內公司業績除了滿足我國證監會的要求,各證交所均對公司申請上市有一定要求,比如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股東盈利不低於2000萬港幣,前兩年累計股東盈利不低於3000萬港元。二、境內公司申請境外上市需報送的文件1、申請報告,其內容應包括:公司演變及業務概況,重組方案與股本結構,符合境外上市條件的說明,經營業績與財務狀況(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本年度稅後利潤預測及依據),籌資用途。申請報告需經全體董事或全體籌委會成員簽字,公司或主要發起人單位蓋章。同時,填寫境外上市申報簡表。2、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境外上市的文件。3、境外投資銀行對公司發行上市的分析推薦報告。4、公司審批機關對設立股份公司和轉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復。5、公司股東大會關於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決議。6、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資產評估的確認文件、國有股權管理的批復。7、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土地使用權評估確認文件、土地使用權處置方案的批復。8、公司章程。9、招股說明書。10、重組協議、服務協議及其它關聯交易協議。11、法律意見書。12、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盈利預測報告。13、發行上市方案。
⑧ 非上市公司新增國有股東需履行哪些手續
直接去辦理股東的變更程序,沒有特殊的要求,只不過如果涉及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涉及外埠國有產權轉讓的,可依據國有產權屬地政府有關規定,提交規定的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