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阿里巴巴馬雲僅佔8%的股份為什麼能取得控制權
因為阿里巴巴採用的是合夥人制度。
簡單來說,一般公司的董事會都是由各股東來提名,股份越多,權利越大,但是阿里巴巴不一樣, 「合夥人制度」限制了大股東的權利,在公司里,各個董事人的提名不是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來獲得提名權,而是由「合夥人」來提名,也就是說公司會指定一批「合夥人」,而這些「合夥人」擁有董事會的提名權,按照目前阿里巴巴目前的合夥人來看,馬雲的創始團隊佔了大部分名額。
② 實際實際控制人難道沒有責任向股東說明情況嗎
暈,什麼叫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上能夠控制這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你沒有股內份,卻能夠容控制一家上市公司,那你就是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如何操作?那方法多得很。比如,我和控股股東簽署協議,規定公司所有經營管理權在我手上。那我就是實際控制人。或者,控股股東是一家企業法人,我持有它51%的股份,同樣可以通過控股股東而控制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
你說的這種情況,雖然實際控制人持有控股股東的股份只有24.77%,但實際控制人肯定有別的它控股的公司,這家它控股的公司再持有控股股東25.23%的股份,實際控制人就會持有控股股東51%的股份了,這樣,實際控制人控制了控股股東,控股股東控制了上市公司,所以說實際控制人控制著該上市公司。
③ 報告期內的股份代持是否影響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變更
這個來情況很多的企業自和單位存在,需要多方面看待:
1、代持在實際控制人認定中是需要充分說明的、
2、證監會要求的個人法人的代持的合法性,合法則可以變更,否則為無效。
3、代持行為下去指定實際控制人,必須要有足夠充分的客觀依據,單純的代持聲明或者合同不作為代持關系的依據。
4、最後需要說明的是公司法下還是要基於股份關系、股份對應的表決權角度來界定的。
④ 實際控制人解除股份質押公告什麼意思
簡單的說就是實復際控制人制(也就是控股股東)要用錢就把手上的股份抵押給金融機構,換得現金,跟抵押貸款差不多,現在錢還清了,抵押這部分的股票又也就回來了
解除質押就是對質押的解除。質押是擔保的一種情形。《物權法》第208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 質押擔保的范圍,是指出質人所承擔的質押擔保責任的范圍。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⑤ 股份制公司實際控制人賣資產需要所有股東簽字嗎
你好,根據你的陳述結合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在股東會決議簽字通過即可。
⑥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把股份轉讓出去是不是等於把公司賣了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把股份轉讓出去等於把公司賣了。
⑦ 為什麼公司實際控制人不受公司章程約束
1、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2、代持股份的,目前的公司法規並沒有進行明確的規定,當初產生代持股份的現象主要是在改制時突破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得超過50人的限制規定,幫助職工擁有單位股份,故而採取了「職工持股會」類型的代持方式,但法律對此並沒有明確的處理規定。
3、有的公司有一個內部的《公司章程》,將代持情況進行了確認,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受公司章程的約束。
如果公司章程裡面沒有對股份代持進行說明,那麼實際控制人就相當於外部人員,不受公司章程約束。
但是只要實際控制人在公司擔任高管職務,那麼他就會受公司章程約束,如果是普通員工身份,則不受約束。
如果沒類似《公司章程》的,.那麼光有「股份代協議」是不夠的,應該還要有股份轉讓協議,並經其他股東認可,那麼按隱名股東的司法解釋,應該也是有效的。
(7)為什麼實際控制人要撤出股份擴展閱讀:
公司實際控制人認定原則:
實際控制人的規定散見於《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兩個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指引》等文件。歸結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為「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並被認定為實際控制人:
(1)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超過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行使的表決權;
(2)單獨或者聯合控制一個公司的股份、表決權達到或者超過百分之三十;
(3)通過單獨或者聯合控制的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的;
(4)能夠決定一個公司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能據以從該公司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
(5)有關部門根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判斷某一主體事實上能對公司的行為實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由於改制過程中實際控制人的變更將導致業績連續計算的中斷,嚴重影響公開發行股票進程,因此,請公司在改制時及時徵求保薦機構意見後再採取相應舉動。
⑧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股份要鎖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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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實際控制人不同主體之間的股份過戶需要繳稅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貨幣性資產評估增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5]319號文,對內個人將非貨幣性資容產進行評估後於,其評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取得股權時,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收回、轉讓或清算股權時如有所得,再按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為資產評估前的價值。但該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號文件規定廢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資產評估增值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5號文)第二條規定,個人以評估增值的非貨幣性資產對外取得股權的,對個人取得相應股權價值高於該資產原值的部分,屬於個人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被在個人取得股權時代扣代繳。第三條,對本通知發布之前已經發生的個人以評估增值的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暫未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所應將個人股東所的非貨幣資產的原始價值和增值情況、個人股東基礎信息等資料登記台賬,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稅務機關應據此建立電子台賬,加強後續管理,督促在股權轉讓、清算和收回時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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