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控制權和決策權的歸屬
法定代表人僅代表公司行使權利,該權利由股東會或董事會授權,你們可以在公司成立時的章程中約定法定代表人產生辦法。
❷ 如何可以成為一家公司的大股東對公司有掌控權和發言權
有限抄責任公司的話股份一般是由合夥人掌握,出資最多的人就是大股東了,你要想當股東就要想方設法從其他人手中獲得股份,超過大股東,這種股份不方便買賣,有很強的控制性。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比較多,想從中獲得股份需要從股東手中買,股份大多內部買賣。
上市公司作為股份公司的一種股票公開發行,只要有錢,比較容易操作。大量買股票前通知董事會就算收購了,不通知就算惡意收購。
具體見公司分類
❸ 請問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指的是持股50%以上還是51%以上呢
這個看具體約定。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
(3)大股東籌劃取得公司實控權擴展閱讀:
一、絕對控制線——67%
【釋義】一些重大事項的如公司的股本變化,關於公司的增減資,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並、變更主營項目等重大決策,需要2/3以上票數支持的。
1、絕對控制既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也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二者相比較而言,股東大會要求的是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並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一定要佔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數,也就是說,絕對控制線為67%不確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條有但書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約定股東會是否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如果約定為否,67%的絕對控制線也就失去了相應的意義。
二、相對控制線——51%
【釋義】一些簡單事項的決策、聘請獨立董事,選舉董事、董事長、聘請審議機構,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聘請/解聘總經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經過2-3次稀釋後,還可以控制公司。
1、公司法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過半數表決條款。換言之,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股東會普通決議的程序,而是讓股東們自行通過章程確定。
2、有限責任公司在自由約定時務必把握好「過半數」與「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區別,過半數不包含50%,而後兩者包含50%。章程中必須避免出現「半數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約定,否則可能造成出現股東會決議矛盾。
3、同時,自由約定時還需明確說明是「股東人數過半數」還是「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兩種不同的局面也不需過多解釋。
三 、安全控制線——34%
股東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沒有其股東的股份與他沖突,叫否決性控股,具有一票否決權。
1、與絕對控制線相對,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關於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麼如果其中一個股東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股權,那麼另一方就無法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那麼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無法通過,這樣就控制了生命線,因而表述為安全控制權。
2、但是,所謂一票否決只是相對於生死存亡的事宜,對其他僅需過半數以上通過的事宜,無法否決。
3、同理,33.4%、33.34%等均可作為「安全控制線」。
四、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30%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收購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增持股份的,應當採取要約方式進行,發出全面要約或者部分要約。
❹ 通過股權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的三大方式
通過股權投資取得公司控制權要能夠直接控制公司股東會。股權比例等於表決權比例的情況下,股權比例2/3以上股東對公司具有絕對控制。股權比例1/2以上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相對控制,但對公司的形式變更、注冊資本增減、經營范圍變更章程修改、分立合並解散等公司法規定需要2/3以上表決權才能通過的公司重大事項,需要聯合其他股東,股權比例超過2/3以上才能實現股東意圖。股權比例1/3以上的情況下,股東對公司是安全控制,擁有一票否決權。及對於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要股東會1/2以上表決權的公司重要事項,若大股東想達到意圖,同樣需要聯合其他股東聯合其他股東。
股權比例與表決權比例不相等,此情形在有限責任公司被公司法所允許。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要求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採取以下7種方式對公司實現控制:1、通過章程特別約定通過章程約定實現對公司的控制。2、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3、某項重大事務或某些重大事務共進退類似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4、被授權委託代理全部或部分事務其他股東放棄表決/投票權,將其表決/投票權授權於有關股東。5、同股不同權或AB股方式例如,擁有1%的股權,可擁有34%甚至更高的表決權;例如AB股,AB股其實就是同股不同權。將股權分為A股和B股兩個層次,對外部投資者發行的B股只有1票投票。
❺ 大股東如何才能把公司控制權抓在手裡呢
大股東抓公司的控制權,主要是通過抓住公司經營管理者來實現。
如果大股東是絕對控股(占股51%以上),對於主要經營者可以直接派遣或自己選擇;但如果是相對控股(占股不足50%),首先要抓住的是財務,財務負責人必須由自己選擇,再加上在高級管理層(尤其是負責經營的)中有一兩個自己的心腹,基本就可以抓住公司控制權。
❻ 一個公司需要持有多少股份才能掌握實際控制權
一般來說相對控股只要達到30%多的控股權就可以了,如果要絕對控股就是51%。
❼ 我是法人負責運營,公司實際控制人是大股東,大股東能不能不通過我把公司帳戶的錢轉走
錢到公司就屬於公司資本,他隨便就轉出去是不行的,需要經過您同意。注冊資本不能隨便轉走。
❽ 公司控制權是法人還是大股東
你好,首先應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處理,如章程中未規定的,可誰的出資比例大,誰就是最大股東,而不是以誰是法定代表人為準的。
❾ 股份公司股權分配有什麼問題大股東要控股多少才能對公司有絕對的掌控權利
一般而言只要控股比例比其他單個股東都多,就能有更大的地位,如果說要絕對的掌控的話,51%是至少的
❿ 資管計劃或信託計劃是公司大股東時,如何認定該公司實際控制人
實際控制人和股東兩者不一樣的。就算基金或者信託是大股東,他們也不一定有決策力。
《公司法》第217條規定「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從上述的定義中,可以得出實際控制應具備以下三個特徵:
第一,實際控制人不是公司的股東;
第二,實際控制人是指能實際支配公司的人;
第三,實際控制人是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其他安排來支配公司的。
也就是說實際控制人是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其它安排來控制公司的直接股東從而實際控制公司的人。一般認為,間接股權控制是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進行控制的基本手段。通常,只要持有一個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的絕對多數股份,就可以控制股東大會,並通過股東大會選擇董事會成員並決定公司重大決策。一般情況下,將間接股權控制視為實際控制人的判斷標准,較為客觀,但實際控制人不能是公司的股東,只能是間接持股。持股數量之多寡是判斷「控制」的重要而非唯一因素,股權控制並不能將實踐中許多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機制包括在內,如實際控制人通過一致行動、多重塔式持股、交叉持股、董事會形成機制、董事提名機制等方式,也可以通過協議或者其他安排來實際控制上市公司。從實際控制人的法律定義可以看出, 其所稱的實際控制, 是指「能夠實際控制公司的行為」。法律並沒有對於實際控制的含義和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表現形式尚未進一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