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告是非公開發行股票,有可能重組嗎
是指已發行的公司成立公司股份,或募集資金按照該法的法律規定出售股份。根據發行發行到成立股份公司股份不同的用途和發行股份,以發行股票的兩種類型,以擴大其資本。
一,國有企業改制,公司成立的條件申請公開發行
(一)贊助商的基本條件要求:大於或等於30萬美元,35%
的比例公開發布:不低於25%,10%
在總資產凈資產的比例為不低於30%
(二)特定條件的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家庭比例小於等於20
%,去年利潤連續三年
(三)發起人和發起方式來定義
[解釋]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1998年),為國有企業改制為公司,自1998年以來,不能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方式,而是採取了「第一:重組操作,公開發行,之後」的模式,即先有既定的方式來啟動該國
公司名稱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股份)公開發售。
其次,資本發行條件 - 公司已發行股份增資,除已發行股份時,條件與上述公司一致的成立,它應滿足以下條件:股票上期已募足,和至少一年;公司連續盈利,最近三年,並且向股東支付股息;該公司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該公司預計利潤可達銀行存款利率比同期。最後三個連續盈利
三個法定條件申請的總股本
(一)公司股份上市不低於5000萬元
(B)。
(C)持有本公司的1000元以上1000面值的股票的數量,很多人的願望。
(四)發給我想,公司擬以發行後總股本的25%,大量的公共部分;公司發行後總股本擬為400多萬元,發放給15%的公共部分的比例(注意股票發行的10%)以上。
(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表沒有虛假記載。
㈡ 發現股票購買資產和資產重組有什麼區別
(1)購買資產
要想知道購買資產和重組的區別是什麼,首先要知道購買資產是什麼意思內。據資料顯容示,上市公司以股份作為支付對價的方式來購買資產,特定對象以現金或者資產認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後,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開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向該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視同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2)重組
下重組的意思,以便於能更清楚購買資產和重組的區別。重組是指在企業制定和控制下,把能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1、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2、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3、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購買資產和重組的區別如下:
1、重大資產重組,注入的資產大於上市公司資產的50%,但實際控制人沒變,一般就會定向發行股票募集一部分錢參與購買注入的資產,等於稀釋注入資產控制人的股份,來保證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地位。
2、購買資產,注入資產小於上市公司資產的50%,實際控制人沒變。
㈢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都適用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么
上市公司實施並購重組中,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對象數量是不超過10名還是不超過200名?中國證監會時間:2012年07月16日來源:答:根據《證券法》規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為公開發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法》規定非公開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法》並未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對象予以明確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與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存在差異:一是發行對象的確定方式不同。在作出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行政許可決定時,發行對象通常是不確定的,需通過詢價確定;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目的主要是購買發行對象持有的標的資產,在首次公告發行方案時,發行對象就是明確確定的。二是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通常是向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購買其所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要求是50名以下,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一般是200名以下。如果要求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往往就不能一次性買入標的公司的全部股權或控股權,會對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效率產生影響。實踐中已經出現了許多上市公司換股吸收合並非上市公司發股對象超過10名但不超過200名的案例。因此,上市公司實施並購重組中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發行對象數量限制原則上不超過200名。
㈣ 我們公司被上市公司重組,內部員工可以買到定向增發股票
公司被上市公司重組,內部員工可以買到定向增發股票,三年後專員工賺還是賠要看屬上市公司三年後的市值是升了,還是降了,還有和該員工買了多少的股票有關。
中國股市還是一個重融資輕回報的市場。在中國股市裡融資才是第一位的,至於回不回報投資者,其實是一件無所謂的事情。在中國股市裡,上市公司5年、8年甚至10幾年不回報投資者似乎也是正常的。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均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㈤ 重大資產重組暨定向發行股票是好還是壞
定向增對上市公司有明顯優勢:有可能通過注入優質資產、整合上下游企業等方式給上市公司帶來立竿見影的業績增長效果;也有可能引進戰略投資者,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而且,由於「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發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凈資產。
因此,對於流通股股東而言,定向增發應該是利好。 同時定向增發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因此,定向增發對相關公司的中小投資者來說,是一把雙刃劍,好者可能漲停;不好者,可能跌停。判斷好與不好的判斷標準是增發實施後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發過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東利益。
如果大股東注入的是優質資產,其折股後的每股盈利能力明顯優於公司的現有資產,增發能夠帶來公司每股價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過定向增發,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換進入了劣質資產,其成為個別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則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發過程中,有股價操縱行為,則會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關公司很可能通過打壓股價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發對象的持股成本,達到以低價格向關聯股東定向發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構成利空。反之,如果擬定向增發公司的股價跌破增發底價,則可能出現大股東存在拉升股價的操縱,使定向增發成為短線利好。 因此判斷定向增發是否利好,要結合公司增發用途與未來市場的運行狀況加以分析。
一般而言,對中小投資者來說,投資具有以下定向增發特點的公司會比較保險:一是增發對象為戰略投資者,定向增發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進而帶動二級市場股價上漲;二是增發對象是集團公司,有望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消除關聯交易;三是增發對象是大股東,其以現金認購,表明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發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較好且建設期較短的公司;五是當前市價已經跌破增發價或是在增發價附近等,且由基金重倉持有。
㈥ 上市公司以發行股份作為支付方式向特定對象購買資產的重組,重組成功後是以新股發行嗎
叫增發:上市公司以收購優質資產(B公司)為目的而增發股份。對A來說是收內購(購並),容B可以說重組(賣了80%也沒重組的意義了)
A的所有不會改變,只是資產和資產結構有變動
增發股票通常是定向增發,價格協商。股價則會變化。
㈦ 如何理解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重大資產重組和借殼上市三者的關系
不到50%就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超過50到100%就用重大資產重組,超過100%就是借殼了
㈧ 重組,借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三者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重組(Reconstruction)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范圍或經營方回式的計劃實施行為答。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並、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借殼上市是指一間私人公司(Private Company)通過把資產注入一間市值較低的已上市公司(殼,Shell),得到該公司一定程度的控股權,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資產得以上市。通常該殼公司會被改名。
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意思就是,企業想立馬做大做強,自己沒有這么多錢,通過出讓股份讓自己企業變大
㈨ 重大資產重組並募集配套資金中發行對象的人數限制
我的理解重大重組中,要收購的資產往往是確定的,如果發行股份對象不超過10名,還是會存在一次收不完全的情形。我還是同意鎖價發行同樣是發行股份<200, 募集資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