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水集團王永平近況
山水集團在哪裡呢?
㈡ 《人民的名義》中涉及到那些法律常識
《人民的名義》開播至今,該劇引發了社會廣泛熱議,《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參考消息》等多家主流媒體對該劇的播出高度關注,刊發各類報道逾百篇。其中,《人民日報》評論文章《以人民的名義,將反腐進行到底》認為,「該劇中觸目驚心的反腐畫面,正是驚心動魄的反腐敗斗爭的藝術再現。以人民的名義是反腐的動力,更是反腐的意義」。甚至連國家廣電總局都罕見地發文表揚了該劇。
一、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否有效?法院能否將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
股權質押,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也就是說蔡成功作為大風廠的股東有權利將其所持有的大風廠的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但是蔡成功卻是將大風廠全部的股權都質押給山水集團,而大風廠的股份中有40%的股份是屬於大風廠的職工的,蔡成功只擁有大風廠60%的股份。
從《物權法》的角度來說,對於工人擁有的那大風廠40%的股份,蔡成功未經工人授權,是無權處分的。同時,劇中多次提到,蔡成功如果不能按時歸還借款,大風廠的股權就歸山水集團所有,如果蔡成功和山水集團的質押合同中約定了此約定,那麼該約定屬於典型的流質,根據《物權法》第211條之規定,該約定無效的。
而從《公司法》、《擔保法》的角度來說,用股權質押的,當債務清償期屆滿,設質人無力清償債務時,就涉及到質權執行的問題,《擔保法》第71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因此權利質押的質權人也可以與出質人協議轉讓質押的權利,或者拍賣、變賣質押的權利。無論協議轉讓質押的股權還是拍賣、變賣質押的股權都會發生同樣的結果,就是受讓人會成為公司的股東。《擔保法》規定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於《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關於股份轉讓的規定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和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因此,蔡成功想以大風廠全部股份做質押不僅要徵得持股員工的同意和授權,從程序上還得召開股東會,並經過半數的全體股東同意才可以。而蔡成功一沒有大風廠持股員工的真實授權,二沒有召開股東會,因此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無效的。
既然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無效的,那麼法院就不能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倒退一萬步講,即使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有效的,法院也不應直接將股權判給山水集團,只能確認質押合同有效,要求蔡成功履行協議。至於質權執行問題,不是法院審判階段所能解決的。質權執行方式,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因此,法院不能將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
二、大風廠向山水集團借款6000萬元用於過橋,日息千分之四是否受法律保護?
日息千分之四,換算成年利率就是144%(用民間的說法就是月息一毛二),而自2015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用民間的說法就是月息2分),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民間借貸約定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過24%(月息2分),顯然日息千分之四(年利率144%,月息1毛2)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最高值。
那麼是不是利率超過年利率24%(月息2分)就完全不受法律保護了呢?不是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月息3分),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月息3分)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民間借貸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月息2分)的部分是受法律保護的;而超過年利率24%(月息2分)未超過年利率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已經支付的不再退回,未支付的不再支付;而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部分,不僅不用支付,而且已經支付過的還可以在借款人的請求下退還。
簡單的來說,大風廠向山水集團借款6000萬利息,由於大風廠並未向山水集團支付過利息,大風廠最多按照年利率24%(月息2分)向山水集團支付利息。
三、漢東省反貪局與京州市公安局同時對蔡成功立案偵查,以誰為主?(漢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與京州市公安局兩家誰對蔡成功案件有立案偵查權?)
漢東省反貪局隸屬於漢東省檢察院,而檢察院的偵查權僅限於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按理說京州市公安局對與蔡成功有偵查權。而檢察院沒有偵查權,因為京州市公安局是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蔡成功進行偵查,而檢察院則以行賄罪對蔡成功進行偵查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屬於行為犯,無論是否造成嚴重後果,只要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都能夠成該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劇情造成2人重傷38人輕傷,製造轟動世界的「一、一六」事件。而犯行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刑法第390條第2款同時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本律師認為,拋開蔡成功與候亮平之間的關系(發小),因以京州市公安局偵查為主。
四、放高息的人為了索要借款將蔡成功關鍵狗籠子里三天三夜是否構成犯罪?如何定性?
放高息的人為了索要借款將蔡成功關鍵狗籠子里三天三夜,非法限制了蔡成功的人身自由,不僅非法拘禁長達三天三夜,而且採取將蔡成功關進狗籠子里這種侮辱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五、侯亮平作為具體辦案人,審訊蔡成功時是否應該迴避?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由於蔡成功是侯亮平的發小,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8條第4項的其他關系,侯亮平作為具體辦案人,在審訊蔡成功時應當迴避。
六、漢東省京州市光明區公安分局的局長程度將大風廠工會主席鄭西坡以傳喚的名義關進拘留所是否構成打擊報復犯罪?
傳喚證,是公安機關通知違法或者犯罪嫌疑人於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採取的一種措施。如果傳喚到案後,經調查違法或者犯罪事實確鑿的,嫌疑人會被拘留。如果經調查沒有違法或者犯罪事實,或者證據明顯不足的,則公安機關必須立即放人。傳喚的最長時間為二十四小時。程度以傳喚證將鄭西坡傳喚回公安局,經調查沒有違法、犯罪事實,卻逼迫鄭西坡穿上囚衣並關進拘留所,這不僅嚴重違法刑事程序(拘留必須出示拘留證),而且侵犯了鄭西坡的人身權益。
刑法條文中沒有打擊報復罪,與此相對應的犯罪有:203條誣告陷害罪;254報復陷害罪;308條打擊報復證人罪。報復陷害罪僅針對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四類人,而打擊報復證人罪僅針對證人,而鄭西坡不屬於上述五類人,而程度並沒有誣告,因此程度的行為雖然嚴重違法,但並不構成上述三類罪名。
七、鄭西坡之子鄭勝利在網上瘋狂發帖,直指公安局以傳喚名義深夜將鄭西坡無故逮捕,瞬間引起了網上的熱議的行為是正當維權?還是涉嫌構成犯罪?
根據《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鄭勝利在網路上瘋狂發帖,引起網上熱議,雖然所發信息可能被點擊、瀏覽次數超過五千次以上,被轉發次數超過五百次以上的;但鄭勝利發帖信息屬實,不涉及誹謗、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等行為,因此不夠成犯罪。
八、達康書記要求為大風廠指派2名法律援助律師幫助大風廠與山水集團打官司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股權糾紛問題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條件?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10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顯然大風廠與山水集團的股權糾紛並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
九、趙東來到公安醫院審問蔡成功,讓蔡成功照著他給的紙條上的話念一遍得到的證據是否可以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如果趙東來是想將蔡成功讓蔡成功照著他給的紙條上的話念的內容作為證據使用,根據《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規定,屬於採取非法手段獲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屬於非法言辭證據予以排除。
但是趙東來僅是想獲得蔡成功照著他給的紙條上的話念一遍的錄音,用以技術甄別是蔡成功的聲音與陳海電話中留存的舉報人的錄音中舉報人的聲音是否一致。也就是用於判斷蔡成功是否為陳海電話錄音的那個舉報人。從這個角度說,趙東來讓蔡成功照著他給的紙條上的話念一遍得到證據不屬於非法證據。
十、鄭勝利與張寶寶辦理假的結婚證,以辦理結婚的名義騙鄭西坡的二十萬元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是犯罪未遂還是既遂。
鄭勝利與張寶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辦理假結婚證),想騙取鄭西坡20萬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但是,鄭勝利與張寶寶的作戰計劃被張寶寶無意說破,張西坡從而識破他們的詭計(鄭西坡已將20萬投資入了新大風廠的股),鄭勝利與張寶寶騙錢的目的沒有實現。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鄭勝利與張寶寶雖然實施詐騙行為,但是沒有騙到財物也就達不到數額較大的標准,不構成詐騙罪。
十一、李達康通知民政局的朋友到其家裡與妻子歐陽菁簽署離婚協議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雙方的離婚行為是否生效?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李達康通知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到其家裡與妻子歐陽菁簽署離婚協議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是離婚是李達康與歐陽菁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已提交相關材料,雖然程序上有瑕疵並不影響雙方離婚行為的效力,即雙方的離婚行為是有效的。
十二、蔡成功購買的錦綉煤礦,給湯姆丁(丁義珍)30%的乾股如何定性?
蔡成功的行為屬於典型的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含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費、手續費等)的行為,涉嫌行賄罪。犯行賄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刑法第390條第2款同時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十三、蔡成功購買的錦綉煤礦的投資款與大風廠是否有關系?錦綉煤礦的所有權是否應該歸大風廠所有?
蔡成功購買的錦綉煤礦的投資款是用大風廠全部股權質押從山水集團借到的6000萬過橋費,從這個角度上說該筆投資款與大風廠有關系。但是,錦綉煤礦是蔡成功以個人名義購買的,不論該筆投資款從何而來,錦綉煤礦的所有權都應當是蔡成功和收到乾股的丁義診所有,與大風廠無關。
十四、鄭西坡組織大風廠的職工將安置費還有自出資金設立的新大風廠的性質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同時,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於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上市公司擁有上百萬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東。新大風廠的股東有203名等情形可以看出,新大風廠應當為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新大風廠募集資金627萬元,員工203名如何設立股權結構?公司通常通過股權激勵也就是員工持股的方式,增強員工對企業的歸屬感和企業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員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員工直接持股、通過持股平台間接持股。
(1)員工直接持股;
目前《公司法》 、《合夥企業法》對有限責任公司及有限合夥企業的股東人數均有50人的上限要求,而對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為2人—200人的限制,對普通合夥企業的人數上並沒有限制。新大風車203名員工已經超過了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企業的股東人數的上限,並不能通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企業來直接持股。
新大風廠可以以普通合夥企業的形式讓203名員工直接持股,這樣可以讓每一個股東不僅享有分紅,更能參與到企業的日常運行和決策中,更能使每個員工融入到企業中。但是每個股東的責任和風險都大大增加,根據《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使退出合夥企業仍要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並且在企業運行上,絕大多數的事情表決要經過一致同意,在運行上有難度。
(2)員工通過持股平台間接持股
通過持股平台間接持股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公司間接持股,一種是通過合夥企業間接持股。新大風廠的203名員工超過了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企業的股東人數的上限而不能以此來直接持股,可以通過持股平台的方式來間接的持有公司股票,參與到公司的分紅中來。也就是通過在公司之外設立公司或者是合夥企業來作為持股平台讓員工間接持股。通常公司會選擇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如果選擇設立公司作持股平台,從稅負上大大增加了公司的負擔。持股員工分紅時,作為持股平台的公司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作為員工在得到分紅後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就形成了雙重稅負。而選擇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無論對員工還是老闆都十分有利,在繳稅上先分後稅,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不繳納所得稅,員工得到分紅後繳納個人所得稅,分紅中只許繳納一種稅。並且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有限合夥人則是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對持股員工來說責任和負擔都有減少。對於老闆,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負責合夥的經營管理;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通常由老闆擔任,員工則作為有限合夥人,實現了管理權和出資權的分離。所以對於新大風廠來說可以通過在公司之外設立幾個50人以下的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持股平台來讓員工間接持股,參與分紅,實現利益最大化。轉自藍銳律師事務所的博客
㈢ 加拿大媒體人黃河邊近:與潘妙飛打官司的加拿大媒體人:黃河邊近況
在那媒體人黃河邊,近於潘廖飛打官司的加拿大媒體人,我認為應該是一個不太好的人。
㈣ 《人民的名義》為何引起糾紛
PPTV起訴
上海聚力傳媒技術有限公司(PPTV)認為其享有的電視劇《人民的名義》的信息網路傳播權遭侵權,將北京魔力互動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索賠50萬元。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PPTV訴求
原告認為,被告行為違反了《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且直接影響了涉案影視作品的在線點播量,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據起訴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並支付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合理支出50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㈤ 《人民的名義》涉及的法律問題
蔡成功將大風廠公司股權質押給山水集團的行為是否有效?法院能否將股權直接判給山水集團?
大風廠向山水集團借款6000萬元用於過橋,日息千分之四是否受法律保護?
漢東省反貪局與京州市公安局同時對蔡成功立案偵查,以誰為主?(漢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與京州市公安局兩家誰對蔡成功案件有立案偵查權?
放高息的人為了索要借款將蔡成功關鍵狗籠子里三天三夜是否構成犯罪?如何定性?
㈥ 鄭爽新官司開庭時間確定,家人首度回應其近況,對此你怎麼看
自從鄭爽因參與稅務問題而被調查以來,已經過去了很久,鄭爽除了通過微博事務部官方微博發出動態消息,表示願意配合所有調查外,從未回應過任何調查,他的兩位寶寶來到這個世界的方式與其他人不同。更重要的是,張恆的運作直接將鄭爽推到了風口浪尖,並接受了媒體和網友的瘋狂指責。
張恆發布了幾條新聞,言辭不那麼犀利,從他的現狀來看,甚至「求放過」,有一種謙卑的感覺。這段時間,網上關於鄭爽稅務問題的傳言很多,官方也沒有公布最新進展。粉絲和公眾都很關心這件事。無論鄭爽是否存在相關問題,還是被張恆陷害,法律都會給出最公正的結果,最好耐心等待官方的通知。
㈦ 急求 李准基的近況 他的官司打得怎樣了
官司MS還沒開始打。
肯定是吃飯了不然身體怎麼吃的消啊。
LZ我和你一樣擔心啊。
可憐的小准。
可惡的MENTOR.
㈧ 有誰知道東方神起的近況五個人以後還在一起活動嗎官司打得怎麼樣了不會解散吧
已經宣布不解散
不要再說神起解散,就算離開SM,現在也不會解散,就是三人成虎,事情才白熱化擴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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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神起三成員官方立場"沒有得到應有的待遇"
細亞俊秀,英雄在中,秘奇有天通過擔任其法律代理的法務法人世鍾於3日發表了官方立場.
三成員表示"出道5年來,三成員因公司安排的日程而身心疲憊.化妝品事業與這次的訴訟無關".
以下是含有官方立場的報道資料全文.
1. 出道5年來,三成員因公司擅自安排的工作日程而身心疲憊.
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2004年作為組合東方神起成員出道後,根據SM的指示輾轉於韓國,日本,中國 活動,消化著1年內只有1周的休息時間,平日每天的睡眠時間只有3-4小時的日程.在這中間三人的健康遭到了極大的損害,精神上的疲勞感也到達了極限.SM為了東方神起的海外進出,擅自安排的活動計劃愈發的無理。三人認為自己並不是在SM實現自己藝人的夢想,而是成為了公司創造收入的工具被壓榨, 而有了自己進行其他演藝活動的想法。
2. 13年的專屬合約期間,事實上意味著終身合約.
根據專屬合約,合約期間為13年,包含服役期間則超過了15年,到現在為止才過了10年,事實上意味著合約將存續到藝人隱退為止,專屬合約中規定的解約條件為需要支付投資金三倍、現存收入2倍的違約金,就算是與公司協議解除合同,也需要支付違約金, 搭數千億元的違約金條款事實上也使得解約成為不可能,最終也只能被SM所束縛.
3.成員們的努力並沒有從SM得到應有的待遇.
也就是說合約期間,成員們並沒有從SM得到應有的待遇. 沒有合約保證金,根絕專屬合約里的唱片收入分配規定, 在最初的合約中,只有當單一專輯銷售超過50萬張,在下一張專輯發售時,每個成員才能得到僅有的1,000萬元(韓元), 如果專輯銷量低於50萬張則一分錢都不能得到。此項條款已與2009. 2. 6得到了修正, 但修正之後,成員們得到的專輯收入也僅為根據專輯銷量,每人得到銷量的0.4%~1%.
4. 成員們曾要求修正不合理的合約,但SM卻無視成員們的意見.
在此情況下,三人指出SM專屬合約的不合理之處,要求終止專屬合約效力,各自另謀出路的要求,但SM卻以化妝品事業投資為由企圖混淆視聽. 即使如此,三人還是希望能最大限度地謀求共同利益,雙方進行會面對話,找到事態最圓滿的解決對策,但在協議過程中,我方在將要求的條件減少的情況下,SM仍沒有作出回應, 在這一連串的過程中,SM表現出的態度讓人意識到再通過對話來解決問題是毫無意義的,所以三人想通過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這次的事件.
5. 化妝品事業投資時與演藝活動無關的財產投資,與這次的臨時申請沒有任何關系,這次事件的本質是由專屬合約的不當性而起.
雖然SM表明了成員是因化妝品事業投資而向其提出的臨時申請,但這次的臨時申請與化妝品事業沒有任何關系. SM提出的化妝品事業只是三人作為股東投資的進出中國市場的化妝品公司,是與演藝活動沒有任何關系的財產投資. 根據常理, 怎麼會因為在進出中國市場的化妝品公司投資的約1億元資金,而放棄這期間作為東方神起所得到的所有成果呢,這是任誰都不會同意的事.成員們提出的問題的核心是專屬合約的不當性問題, 必須馬上阻止SM繼續以毫無關系的化妝品事業問題掩蓋事情本質的意圖.
6. 成員們絕對不希望東方神起解散,只想擺脫不當合約的束縛.
許多歌迷因為這次的臨時申請而擔心東方神起的解散.但這次的臨時申請絕對不等於的東方神起的解散.現在只是因為就此問題的處理方式三人提出了不同見解,而選擇了訴訟的方式, 成員間沒有任何問題,成員們要堅守與永遠在一起的歌迷們的約定的心意沒有絲毫改變.如果能通過這次的事件修正合約的不當之處,讓大家能盡情地享受我們的音樂的話,堅信我們還會有勇氣繼續與大家合為一體,站在歌迷面前.
7. (把這次事件)當做讓自己更成熟的契機.
因為這次的臨時申請雖然讓喜愛東方神起的歌迷飽受驚訝和失望,而感到很遺憾很抱歉, 請大家理解我們是為了向更偉大的夢想越近而做出的決定,並支持我們,我們也會以更好更成熟的面貌面來報答大家的.
F 亞洲經濟
3名成員起訴公司導火索為專屬合約而不是化妝品事業
為三人擔任辯護的法務法人世鍾方面表示"開始化妝品事業前和前SM ENT.代表金英珉進行過協商, 最近SM卻以投資不穩定、產品確定性、公司形象為理由予以阻攔. 因此成員們備受打擊".以及"並不會只因個人事業就提起訴訟,問題要比這更復雜".
現在又出現了三成員的父母也即將提起訴訟的消息. 成員父母在6月與一部分歌迷網站站長會面討論時,而得知的此消息.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歌迷網站站長對此表示"無論現在情況如何,歌迷們都反對解散","這次的騷動並不一定意味著解散.東方神起在日本還與'艾回'有合約. 現在歌迷們正在傳播總結有此次事件內容的韓日中多語說明書". 形成了以公司和成員為中心,父母歌迷會也介入其中的四者間的問題.
東方神起三成員預定今天發表正式立場. 律師方面表示"不管是成員們還是SM方面現在都不想事件出現極端性的結果".
㈨ 陳楚生近況如何呀官司打完了沒有呀
楚生最近在西安舉行清涼一夏,三亞度假的旅友會.
他的官司已經審理結束,在等待仲裁最後的仲裁結果.
㈩ 韓庚近況
他的訴訟還在進行中,最新進程可以去韓庚吧置頂帖了解
至於他本人的情況,他有說他很好,那就很好
to一樓:
那兩段視頻的LOGO都是王道飯的LOGO,雖然有庚的名字卻都不是庚飯,這樣的行為並不是為他好
真正的庚飯不會把他行蹤的視頻發上來的
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