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上市公司說的參股公司,控股子公司,同一控股股東,都是什麼「身份」
參股公司是抄指母公司參股的企業以及襲全資子公司控股、參股的企業。
參股只是說在被投資企業中有投資,並未突出強調所佔股權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權或實際影響力。
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或稱母公司(Parent company),為企業中擁有另一家公司股權,其投票權足可以影響或票選其管理團隊,掌握其管理及營運的公司。
一般而言,控股公司可被用來描述任何擁有另一家公司大部份股份的公司,但嚴格來說它指的是其存在只為持有另一家公司股票的公司。通常,這一名詞有強調一家公司不自己生產商品或服務,而只以擁有其他公司股票為目的的意思。控股公司可以使擁有者的風險降低,並取得其他公司的所有權及控制權。
有時候,公司為了使自己成為名實相符的純粹控股公司,會在公司名稱加上「控股」("Holdings" or "(Holdings)")字樣
同一控股股東 持有股份超過50%的股東叫控股股東
二家或者二家以上的公司共同擁有控股股東就是同一控股股東
㈡ 全資子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上市公司各是什麼意思
「全資子公司」就是指一個股東的公司,但有嚴格的限制,只有國有獨資公司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A公司擁有B公司 100%的股權,則B公司是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例如:上市之前的中國石化的下屬子公司如:燕山、揚子、齊魯公司等,就是這種全資子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通過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而對該公司進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純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業務,只是憑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進行資本營運。混合控股公司除通過控股進行資本營運外,也從事一些生產經營業務。
參股公司現在一般指的是A企業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到B公司,然後再按照合同在一定的時間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分紅。
上市公司: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當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話,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裡。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由於發展需要資金。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說如果一個公司有100萬股,董事長控股51萬股,剩下的49萬股,放到市場上賣掉,相當於把49%的公司賣給大眾了。當然,董事長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賣給大眾,但這樣的話就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惡意買家持有的股份超過董事長,公司的所有權就有變更了。總的來說,上市有好處也有壞處。
好處: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考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提高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
壞處也有:
1.上市是要花錢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訂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訂的低一點。
㈢ 上市公司包括參股公司嗎
上市公司己包含其所有的資產,只是參股佔比低的公司計入收益演算法不一樣。
㈣ 上市公司的股東,可否入股該上市公司參股的子公司(非控股)
可以的。不論這個子公司有沒有被上市公司控股。
但是,關聯交易,以專及同業競爭要特別關注。屬如果沒有任何關聯交易,或同業競爭,就問題不大。
當然,證監會會比較關注,為什麼上市公司不控股而只是參股這家子公司!如果還夾雜著關聯交易,那可就很麻煩了。必然會懷疑利益輸送。
㈤ 上市公司控股20%的子公司,子公司利潤是否計入上市公司若不計入,該子公司的投資收益是否對上市公司有影
這個屬於合並報表的問題。你可以看企業會計准則-合並報表,這就是依據。
不是股份乘以總利潤,這種演算法接近權益法的做法。利潤是全部計入合並報表,不是計入母公司。還會有多餘的少數股東損益
子公司特別是控股子公司頻頻進行資產交易已成為上市公司年末利潤包裝新景觀。有業內人士就此指出,在目前上市公司子公司運作相關信息披露較為寬松的條件下,部分上市公司子公司年末資產交易的公允性值得關注。
利潤操縱"另闢蹊徑"
無論是母公司還是子公司,正常的資產運作對企業經營來說都必不可少。可是,子公司出售資產趕在年底密集發生,就有操縱利潤之嫌。業內人士在分析此類現象的原因時指出,監管部門在財務制度上的一些調整使得上市公司原來突擊造利潤的兩種主要方法在去年相繼失靈,不少公司只能"另闢蹊徑"。
首先,根據有關規定,債務重組收益和關聯交易產生的非正常收益不能再計入利潤。然而,這些規定均對上市公司子公司涉及不多,子公司資產交易受到的監管相對較小,突擊造利較為容易計入公司利潤。
此外,由於上市公司子公司資產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對較為寬松,不像上市公司進行的交易那樣有嚴格的披露要求,也無須中介機構進行專項評估,因此容易成為滋生不規范行為或產生業績隱患的溫床。
監管出現"軟肋"
值得注意的是,更有一些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資產交易進行的是"暗箱操作",上市公司對子公司的資產交易甚至不進行公告披露。明明對上市公司當期利潤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投資者卻往往只能在上市公司年報、半年報中才能瞧出些許端倪。
有業內人士指出,在對上市公司大股東、上市公司本身的交易監管日趨嚴格和信息披露日趨完善的情況下,上市公司子公司的相關信息披露已成為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體系的一塊"軟肋",對上市公司子公司交易信息披露的監管應當引起更廣泛的重視。
㈥ 請教,上市公司參股的公司能否申請IPO有沒有具體參股比例的限制
同問,如果參股比例高達約30%,且參股公司的主營業務跟上市公司業務有一定相近性,是否可以上市?
㈦ A公司參股擬上市B公司,如果B公司上市了,A企業算是上市公司嗎
A企業不算上市公司,只是B公司的一個股東。
㈧ 關於上市公司參股其他上市公司的問題
一般按成本計算,收到的分紅作投資收益計入應收股利科目
㈨ a企業參股b企業,b企業的控股方為上市公司,a企業在b企業的股權屬於上市公司的資產嗎
不屬於,a企業在b企業的股權仍然是自己的,而且由於參股的是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並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a的收益只與b的收益和利潤分配政策有關,與整個上市公司的收益無關。上市公司報表裡會分清歸屬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和少數股東損益,a就屬於說的少數股東的范疇。但由於上市公司控股b公司,如果他在母公司和b公司之間調節利潤的話,a的權益就要受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