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務院國資控股和地方國資控股的實質區別是什麼 國資改概念偏向於國資控股比例較高的嗎
國家國資委和地方國資委控股都是國有企業,實質區別,只是收益一個歸中央財內政,一個歸地財容政。就國有企業改革而言,沒有什麼區別。國資委持股比例越大,改革的可能越大。國資委持股比例越小,改革的可能越小。當然,持股比例小的也有可能改,要看國資委的態度,國家做不好,當然也會退出。過去的國有企業,都是獨資的,股權是以後逐步轉讓出去的。
Ⅱ 控股股東變成國資委是利好還是利空
三會一層是重抄要的治理機制,控股股東退出董事會一般來說不太有利於及時了解公司經營管理信息並妥善作出決策部署,至於利好還是利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關鍵看公司的相關安排以及該控股股東有沒有委託他人行使表決權和管理權或其他妥善治理方式,不能一概而論,以該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
如果控股股東行使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和表決權時,如果違反法律規定和程序,那麼其他股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變更和確認股東大會決議無效。
如果控股股東通過的股東大會決議無效,但控股股東已經實施並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要求其賠償損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不行施權利,其他股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東賠償損失。
Ⅲ 國資控股企業的上市問題
與其他企業相比,需取得國資委的批准
Ⅳ 地方國資控股上市公司會不會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有上市公司的退市規則,只要觸發了這個退市規則,上市公司就要退市,跟誰控股沒有關系。
Ⅳ 國資委控股的上市公司降到低點後,還能起來嗎
這個肯定是可以的啊,但是擺出不好的公司這快,不然對你沒用的啊
Ⅵ 國有控股有什麼好處
(一)什麼是國有控股企業
國有控股企業,是指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占較高比例,並且由國家實際控制的企業。包括絕對控股企業和相對控股企業。國有絕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大於50%(含50%)的企業,包含未經改制的國有企業。國有相對控股企業是指國家資本比例不足50%,但相對高於企業中的其他經濟成分所佔比例的企業(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份,但根據協議規定,由國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協議控制)。對於企業由三方合資,其中兩家為國有企業,國家資本之和超過50%的,在填報"國有經濟控股"時,國家資本不能按兩家之和來計算,而應按企業的實際控股或控制情況來填報。 國家統計局在《關於對國有公司企業認定意見的函》(國統函【2003】44號)中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的定義如下: 一、國有企業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國有企業是指具有國家資本金的企業,可分為三個層次:純國有企業(包括: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聯營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包括:國有絕對控股企業、國有相對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狹義的國有企業指純國有企業。 二、國有絕對控股企業: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所佔比例大於50%的企業。 三、國有相對控股企業:在企業的全部資本中,國家資本(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相對大於企業中的其他經濟成分所佔比例的企業(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於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由國家擁有實際控制權的企業(協議控制)。 四、國有參股企業:具有部分國家資本金,但國家不控股的企業。
(二)
國有控股企業的長處和益處
1、進一步促進政資分開。所謂「政資分開」即將原先政府行使的資產管理職能分離出來,由專門的機構行使。這項工作近年來已做出了一些成績,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體系正在形成。在政資分開過程中,政府應重新劃分各職能部門的職權,調整或撤並有關機構。新生的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力量還比較薄弱,業務幹部的能力還受到許多局限,外部關系(如與經委、財貿、交通等政府部門的關系)的協調還有相當的難度。因此,政資分開的工作,政府還需花大力氣。政府要從人力、財力等方面支持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的工作;國有資產管理機構人員要加強自身的建設,努力提高素質,盡快適應資產管理工作的現實需要。
2、政資分開後,政府依法行政。一方面,它要制定宏觀政策和相關法規;另一方面,它為企業提供服務,創造平等競爭的環境。對企業的管理主要是設立登記、市場監督、審計征稅以及違法查處等。現在有些政府部門不願意丟棄主管企業的權力,有的是出於既得利益的考慮,也有的是擔心崗位安排問題。政府部門原先自己投資辦了一些企業,改制中要設法脫鉤;政府部門需要撤並的,人員要給予適當安排。對於不適應管理市場經濟的幹部,政府要制定培訓計劃,分期分批培訓,然後向兩個方面分流。一部分人從事經濟執法工作(如工商、稅務、審計等)和資產管理;一部分人直接走向企業從事經營或中介服務。
3、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著重抓國有股的股權管理,要研究股權管理的政策和方式、方法。國有資產管理不能走行政管理的老路,演化成管企業的婆婆。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要遵循精幹高效的原則。要善於通過授權經營減小管理跨度和幅度,國有資產管理不應陷入企業的經營事務。股權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對授權經營的大企業、大集團實行政策控制、人事控制、財務控制和監督控制。
4、政企合作。政企分開要求政府回歸到依法行政的位置,企業成為獨立經營的法人,但這還不夠,還應提出一個政企合作的問題,長期計劃經濟體制的作用,企業與政府尤其是主管部門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對立與依賴的矛盾關系。職能分開僅解決了一個依賴問題,而政企合作才能解決對立問題。企業不僅僅是行政管理的客體,它又是市場活動的主體,它由富有創造性的企業經營者和勞動者組成,在很大程度上,國家行政管理的秩序來源於每一個企業的自覺守法和執法上的配合。政府也應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與條件,了解企業、引導企業、幫助企業。在政企分開的基礎上加強合作,可以建立一種新型的政企關系。
Ⅶ 什麼是國資控股公司
一、縣級經貿委:1、參與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究,制訂中長期規劃的編制,編制下達年度經濟運行調控方案。
2、負責經濟運行綜全協調工作。
3、參與制訂和實施產業政策總體規劃及產業結構調整。
4、組織指導市場的培育、建設、發展及協調監督工作。
5、組織制訂和實施企業改革方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6、組織編制、下達和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推廣,審批、審核上報企業技術改造項目。
7、負責產品質量和技術政策方面的宏觀管理工作。
二、市級: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宏觀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目標;監督檢查國家產業政策執行狀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定企業改革政策,制定並實施企業上市規劃,規范企業行為;規劃投資布局,指導資金投向;落實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規范電力市場秩序,指導資源節約和節能降耗工作;完善市場體系,發展流通、指導消費;指導工商企業安全生產;協調管理市屬國企思想政治工作、宣傳教育工作、紀檢監察工作和職工培訓工作。
三、國家國資局主要職責是:(1)擬定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政策、法規;(2)建立全面、准確、及時反映國有資產運作狀況的信息系統;(3)對國有控股公司進行巡查和評審;(4)對地方國資局人員業績考核和獎懲、調配。各地區分部國資局的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國資局的政策、法規,對所轄區域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進行監督、考核和人員任免。
Ⅷ 國家控股的企業有什麼好處呢隨著個人股份的增多,國家會對其撤股嗎
一般不會,國家控股多為戰略大企業,關乎國家或行業穩定,不會交出控制權,一些地方國資控股的小國企倒是有可能重組轉讓股權
一般來說,國資委持股對於上市公司的股價還是有一定的支撐作用,畢竟國資委減持股票需要預先審批通報,而且現在國企改革是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