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外合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還是股東會
中外合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
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中外各方均可擔任董事長。董事長是合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總經理由董事長聘請,也可由董事長兼任,負責組織領導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合營企業依法建立工會組織。
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即兩個以上不同國籍的投資者,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共同投資設立,共同經營,共負盈虧,擔當風險的有限責任公司。 (港、澳、台參照)
性質
從分類學的角度講;中外合資企業屬於非公有制經濟性質的企業。(有些分歧)
這種公有經濟和私有經濟相互融合,流動發生的經濟主體,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已經遠離傳統單一經濟性質劃分的模式;而過渡到明晰產權關系,按有限責任人組織形式,以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民事責任的科學劃分的范疇中。
特徵
1. 依法登記。以《合資法》、《公司法》、《條例》為公司設立的法律依據。
2. 實行審批制。合營企業必須由中外兩方共同投資設立。項目必須任政府的審批機關批准。
3. 有限責任。合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
4. 共同經營管理。
5. 生產經營活動納入國家的特殊規范。如可以從國際市場采購設備、原材料;直接出口自己生產的產品等等。有一定優越性。
6. 位於中國境內,為中國法人。
② 請問公司法第幾條說中外合資企業可以設立股東會啊~謝謝
第二百一十七條,具體規定如下
《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適用本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③ 中外合資企業股東一個是公司,另一個可以是個人嗎
是可以的。
【如何注冊中外合資企業】
1.中外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作為股東的中外合營各方以投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2.中外合資企業注冊中,外方合營者的出資比例一般不得低於25%。
3.中外各方依照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回收投資。
4.中外合資企業建立由董事會、經理組成的組織機構,實行規定的企業內部治理制度。
二、中外合資企業注冊商務局審批所需准備資料:
1.立項的請示(原件)
2.合資(合作)意向書(原件)
3.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4.投資中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印章)
5.投資外方合法開業證明(復印件)
6.投資各方資信證明(復印件)
7.新設立企業房屋使用證明(包括租房協議、房產證)(復印件)
8.中外合資企業合同(原件)
9.中外合資企業章程(原件)
10.法人身份證明及一寸照片兩張(身份證或護照或台胞證等)
11.董事會成員名單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12.董事會成員委派函(原件)
13.工商名稱登記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④ 中外合資的股份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設立合作企業的條件
在中國境內設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作企業),應當符合國家的發展政策和產業政策,遵守國家關於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根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國家鼓勵舉辦的合作企業是:
(1)產品出口的生產型合作企業。是指企業產品主要用於出口創匯的生產型合作企業。
(2)技術先進的生產型合作企業。是指外國合作者提供先進技術,從事新產品的開發,實現產品升級換代,以增加出口創匯或者替代進口的生產型合作企業。
2、設立合作企業的法律程序
(1)由中國合作者向審查批准機關報送有關文件。這些文件包括:設立合作企業的項目建議書;合作各方共同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合作企業協議、合同、章程。
合作各方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資信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證明文件,外國合作者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供有關身份、履歷和資信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
合作各方協商確定的合作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名單;審查批准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文件。
(2)審查批准機關審批。審查批准機關應當自收到規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日內決定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審查批准機關認為報送的文件不全或者有不當之處的,有權要求合作各方在指定期間內補全或修正。
(3)辦理工商登記。批准設立的合作企業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以上所稱審查批准機關,是指商務部或者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4)中外合資股東擴展閱讀:
合作經營企業一般可分為兩類:
1、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
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是指合作各方共同設立具有獨立財產權,法律上有獨立的人格,能以自己名義行使民事權和訴權的合作經營實體。
這類企業為有效地實現合作開發的項目,經過合作方協商,訂立企業章程,建立獨立的企業組織,成立董事會作為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並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中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合作條件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在國際上,這種合作經營的方式是屬於合夥經營的范疇;合夥人以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承擔責任,為有限合夥。
在我國,考慮到具備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的責任形式,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可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
2、非法人的合作經營企業
與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相反,不已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經營企業本身沒有獨立的財產所有權,只有管理權和使用權。
合作經營企業一旦發生法律訴訟,合作經營各方以各自的身份承擔法律責 任。不具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的合作各方,無論出資或是提供其他物料、工業產權作為合作條件。
均為合作各方分別所有,經過雙方商定也可以共有(其中包括部分分別所有、部分共有)。該類企業經營積累的財產;按國家法律規定歸合作雙方共有。
企業的管理可以雙方共同成立聯合管理機構,也可以委託的形式,委託合作經營的一方負責、這類性質的合作經營,國際上通常為無限合夥,合作經營各方以無限責任的形式承擔民事責任。
⑤ 請問中外合資公司是 不應設 還是 不必而可以 設股東會
不應設 ,一般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會,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董事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3人。董事名額的分配由合營各方參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
董事的任期為4年,經合營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⑥ 中外合資企業為什麼沒有股東會
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設立股東會,如果中外合資企業是股份制企業,也要設立股東會。
⑦ 什麼是外資股東
外資股東來指外國投資者,即從自東道國的角度來看,通常將外國投資者稱之為外資。
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中外股東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冊資本25%以上的企業法人。(持股不能超過50%)
⑧ 中國公民個人能否成為中外合資企業股東
,並稱只要投入一定資金,就可以接受公司股東轉讓的股份成為新股東。但我聽說,中外合資企業與一般公司對股東要求有所不同,所以特來信咨詢,我個人能否投資成為該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東。 來信咨詢的問題主要涉及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東主體資格。 確實如你所聽說的,中外合資企業與一般的公司對股東的主體資格要求確有不同。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沒有對股東的主體資格設立特殊的條件,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一條就規定,為了擴大國際經際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共同舉辦合營企業。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要想成為中外合資企業的股東,外方可以包括公司、企業、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而中方只包括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而不包括個人。也就是說,中國公民個人是不可以成為中外合資企業股東的。
⑨ 目前中外合資企業中方股東可以是自然人嗎
1、目前,在中外合資企業中,中方股東不可以是自然人,只能是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合營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 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合營者)共同舉辦合營企業。
⑩ 中外合資公司,中方股東可以是自然人嗎 如果必須是公司,那怎麼操作
中方股東必須是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不可以是自然人。
中方自然人股東自己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然後以企業法人的身份和外方股東共同出資就行。
外國合營者作為投資的技術和設備,必須確實是適合我國需要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如果有意以落後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中國合營者的投資可包括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提供的場地使用權。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為中國合營者投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
(10)中外合資股東擴展閱讀: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管理層設置原則:
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中外各方均可擔任董事長。董事長是合營企業法定代表人。
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總經理由董事長聘請,也可由董事長兼任,負責組織領導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合營企業依法建立工會組織。
合營企業有權制定生產經營計劃,享有物資采購自主權,企業產品可出口,屬於中國急需的或中國需要進口的,可在國內市場銷售為主。
合營企業稅後利潤分配原則是:首先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扣除三項基金後的利潤,可按合營各方出資比例分配。
各方的出資方式包括現金、實物和工業產權。中方合營者可以場地使用權出資。現金投資由合營各方在合同中約定。
實物投資一般指機器、設備、廠房、物資等。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投資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條件並提供有關資料。
場地使用權投資時的作價應與同類場地使用權應繳納的使用費相同。合營各方應按期繳清各自出資額。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注冊資本可以轉讓。轉讓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