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委託非關聯企業發生的研發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7項減稅措施,以支持企業創新和實體經濟發展,其中第三項是取消企業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限制,該措施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
另外,對於加計扣除研發費及高企研發費的相關區別可見下圖:
這項措施是對此前財稅〔2015〕119號文規定「企業委託境外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重大逆轉。從財稅制度方面鼓勵企業突破原有限制,對標國際技術市場,加大創新投入,快速提高技術水平,無疑是一項重大政策利好。
但是也需要看到,落實這項新舉措的細節還有待明確。財稅〔2015〕119號文規定,企業委託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方研發費用並計算加計扣除,受託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當境外機構納入加計扣除范圍後,加計扣除比例如何確定,是100%,80%,還是另外一個百分比?如何協調委託境內外研發機構在稅收激勵方面的待遇?一般而言,委託境外機構研發的費用要高於委託境內機構研發的費用。這不僅關乎國家稅收,更加關乎企業公平。如何兼容並蓄?從激勵創新角度,筆者認為應該步子跨的更大一些,允許所有委外研發費用據實全額計入加計扣除基礎,以支持企業應對技術開發和經營風險。
企業需要密切關注政府主管部門發布的後續通知,需要主動和主管稅務部門溝通,充分用好政策紅利,以最好的策略,促進研發活動和技術創新。特別在當前國內某些技術領域存在短板、受制於人的大背景下,以包括財稅在內的政策推動創新,其重要性和意義不言而喻。
『貳』 關聯股東與非股東的區別
關聯股東是指間接擁有一個公司股權的股東,比如擁有A公司股份(需達到能影響該公司經營的程度),A投資B公司,雖然沒有直接投資B公司,但是相對B公司而言就叫關聯股東。
非股東則是雖然沒有直接或間接擁有一個公司的股權,但可以對其經營施加影響的第三方。
『叄』 股東會議股東能否委託他人,受託人有何限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會,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和表決。委託他人出席的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託他人。決議可以由受託人簽署。
這個受託人能不能代表股東要看他是否有民事行不能力、是否有股東的委託書。
對受託人的身份限制是,受託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做受託人。
『肆』 股東會議股東能否委託他人,受託人有何限制
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釋讀) 【特別提示】 第十條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會,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和表決。 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由委託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委託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託的代理人簽署。 第十一條 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持股憑證;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和持股憑證。 第十二條 股東出具的委託他人出席股東會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決權; (3)分別對列入股東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4)對可能納入股東會議程的臨時提案是否有表決權,如果有表決權應行使何種表決權的具體指示; (5)委託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6)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委託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伍』 關聯股東迴避,其它股東多少可以通過
看是什麼樣的事項,如果是對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普通擔保,關聯股東回迴避,由出席會議過半數表決權通答過就行了。但如果是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向下修正,則關聯股東迴避,出席會議權2/3以上表決權通過才行。非公開發行股份,重大資產重組,也是需要關聯股東迴避,出席會議權2/3以上表決權通過才行
『陸』 獨立董事可以接受非獨立董事的委託參加董事會投票嗎拜託各位大神
《中小板規范運作指引》3.3.3 董事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回事會的,應當審慎選擇並以書面答形式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獨立董事不得委託非獨立董事代為出席會議。涉及表決事項的,委託人應當在委託書中明確對每一事項發表同意、反對或棄權的意見。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無表決意向的委託、全權委託或者授權范圍不明確的委託。董事對表決事項的責任不因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會會議上接受超過兩名董事的委託代為出席會議。在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非關聯董事不得委託關聯董事代為出席會議。非獨立董事不能接受獨立董事的委託獨立董事可以接受非獨立董事的委託
『柒』 執行股東發開會通知但授權非股東為委託人支持召開了股東會有效嗎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會,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和表決。委託他人出席的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託他人。決議可以由受託人簽署。 受託人能不能代表股東要看他是否有民事行不能力、是否有股東的委託書。對受託人的身份限制是,受託人必須是有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做受託人。 另外,根據《保護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由委託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託的代理人簽署;委託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託的代理人簽署。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和持股憑證。
『捌』 獨立董事可以接受非獨立董事的委託參加董事會投票嗎
《中小板規范運作指引》3.3.3 董事應當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的,應當審慎選擇並以書面形式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獨立董事不得委託非獨立董事代為出席會議。涉及表決事項的,委託人應當在委託書中明確對每一事項發表同意、反對或棄權的意見。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無表決意向的委託、全權委託或者授權范圍不明確的委託。董事對表決事項的責任不因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會會議上接受超過兩名董事的委託代為出席會議。在審議關聯交易事項時,非關聯董事不得委託關聯董事代為出席會議。非獨立董事不能接受獨立董事的委託獨立董事可以接受非獨立董事的委託
『玖』 股東是不是關聯方
一方直接或間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一方半數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董事會成內員和經容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會的董事會高級成員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會的董事會高級成員同時擔任另一方的董事會高級成員。
若一方通過中間方對另一方間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對中間方持股比例達到25%以上,則一方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間方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計算、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實際控制人。
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
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