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集團股份 > 資管計劃控制上市公司

資管計劃控制上市公司

發布時間:2021-07-24 11:00:05

Ⅰ 可以做基金資管計劃的公司都有哪些

基金公司子公司「資管計劃」與信託公司「信託計劃」比較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募集,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 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都是全牌照金融機構
不同點:
1.全國信託公司有68家,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36家,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信託計劃報備一次(發行前報備銀監會審核),資管計劃報備二次(發行前報備一次,發行後連同投資者資料還需報備證監會審核一次)
3.信託計劃簽署合同一式兩份(投資者和信託公司各一份),資管計劃簽署合同一式三份(投資者保留一份,資管公司保留一份,證監會保留一份)
4.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信託計劃300萬以下小額名額不能夠超過50個。
5.收益高,信託公司收取管理費一般在3%,資管公司收取管理費一般在1%,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
高1%~2%/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資管項目的優勢與不足分析
優勢:資管公司收費比信託公司低,在相同融資成本前提下,投資者能夠拿到的收益更高。
劣勢:資管公司相對比較年輕,項目運作能力以及風險處置能力不足,所以在分析這類項
目時候,不要只簡單的看項目風控措施,還需要看資管公司股東背景實力以及股東的
風險處置能力。
今後趨勢: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趨勢。

Ⅱ 用資管計劃開展股權激勵,稅收上有哪些好處

公司特別是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中,個人稅收是繞不開的話題:其一是股權激勵方案引發個稅問題;其二是未來股權分紅以及轉讓面臨的個稅問題。因此,很多公司選擇有限合夥作為股權激勵的平台。通過資管計劃開展股權激勵,從目前稅收立法以及稅收執行來看,對於降低後續股權分紅以及轉讓具有非常明顯的節稅效果。

Ⅲ 基金公司發行的資管計劃的債權人是誰

一、基金行業的內部治理與外部治理的挑戰

基金治理是公司治理相關理論在基金行業的具體應用,是指通過構建合理的基金治理結構和採用有效的基金治理機制來解決基金運作過程中存在的委託-代理問題。一個完整的基金治理結構框架包括基金治理和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結構兩個層面。其中,基金治理結構包括內部治理、外部治理和第三方治理三個方面。內部治理是指基金投資者通過授權組織來選擇、監督和激勵基金管理人。外部治理是指市場競爭對基金治理的推動與約束作用。第三方治理就是指通過法律、監管等第三方安排,介入基金投資者與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交易過程,消除利益沖突和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風險。

一個好的治理結構應當是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相對均衡的格局,偏重外部治理而輕視內部治理可能降低行業運行的效率,而強化內部治理削弱外部治理則會導致行業發展無序。特別是基金行業,與製造類企業不同,人力資本是最大的生產力,而對人力資本的制衡就需要依靠良好的內外部治理相制衡。

從市場發展初期來看,過於嚴厲的外部監管會明顯降低市場競爭的效率,但若過度依靠以董事會主導的內部治理結構,一旦出現內部治理不健全、權力過於集中、激勵失衡等狀況又會導致內部風險加大。應當說,對於資產管理這樣以人力資本為主要生產要素的特殊行業,內外部治理均衡、相互牽制相互輔助的平衡治理結構才是最為合理有效的。

二、內外治理如何平衡,中國基金治理「成長的挑戰」

十年前的「基金黑幕」事件的化解,是典型的通過外部治理強化內部治理的路徑。發展初期的中國基金行業出現一些違規行為,2000年的中國基金業,當時已經初具規模,成立10家基金公司,發行了30隻封閉式基金。正值行業發展初期,「基金黑幕」一文通過揭示其道德風險,有力強化了外部治理,彌補了當時內部治理的不足。

而十年過去了,當年僅10家公司、規模過億的基金行業已經成長為擁有60家公司、發行超過540隻產品、管理資金規模超過2萬億的行業。如此快的發展速度,也對行業化公司的治理結構提出更高的要求,當前內外治理失衡的格局造成了基金行業「成長的挑戰」。

1、基金外部治理:強外部治理在維持行業聲譽穩定的同時,可能導致公司的趨同並且可能降低競爭效率

(1)嚴格的市場准入的審批,可能導致基金行業的主要競爭力還是牌照的價值,並且容易導致市場的趨同和競爭機制缺乏

政府與市場關系是外部治理機制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因素。由於基金公司的設立環節還處於行政審批階段,基金行業還處於半壟斷競爭階段,難以形成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即使開放式基金賦予了基金持有人用腳投票的機制,不足以從外部競爭角度形成對基金管理人的壓力。十多年間,雖然有多個基金公司長期徘徊在行業末端,旗下基金頻臨五千萬的清盤邊界,但是沒有一隻基金因此被清盤,沒有一家基金公司倒閉,由於行政審批,使得基金公司的牌照和基金產品成為稀缺資源,輕易不會從市場中退出。

在行業迅速發展的這些年裡,與前幾大公司始終占據規模排名前列的狀況相對應的是,前十家公司當年發行新基金規模始終佔到全行當年全部新募集資金規模的一半左右(見下圖)。這無疑表明,外部治理的傾斜、產品審批和發行節奏的控制,使得規模大的公司始終占據優勢,後來者超越的難度很大,對於前者形成的競爭壓力也相對有限。監管機構雖然通過嚴格監管有效控制了行業發展初期可能出現的重大風險,保證了基金行業的平穩發展,但是通過制度監管和行政強力干預的治理機制自身存在著一定的滯後性,相對基金行業的快速擴張,監管能力無法相應同步增長,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外部治理的效力,出現了一些監管套利現象。而且隨著投資者群體的擴大和基金產品數量和種類的豐富,投資者與基金公司之間的利益關系變得更為復雜,也加大了外部監管的難度。這些客觀不足也要求基金治理發生相應的變革。

(2)過分強調絕對短期收益的市場導致畸形的業績壓力

競爭性市場是外部治理機制的又一重要方面。基金業績排名和評價體系在國外成熟市場被認為是較成功的外部激勵機制,能夠達到優勝劣汰的競爭格局,但是在國內,由於眾多投資者的尚不成熟,在運用基金業績排名選擇基金時,過度偏重於短期業績,關注收益率而忽視風險,這樣不成熟的市場選擇機制使得市場激勵機制發生畸變,業績排名壓力對基金經理的激勵機制被異化。一方面,基金經理為了追求短期高收益,頻繁參與市場熱點,導致可能有的基金經理採取的投資策略與基金合同中的約定往往容易出現偏離,投資組合與業績比較基準偏離很大,例如大盤基金不投大盤藍籌股、基金豪賭ST個股、指數型基金置跟蹤誤差於不顧積極參與個股選擇和擇時、甚至連ETF基金都在追求倉位和個股的主動性偏差;另一方面,相對業績排名使得基金經理紛紛採取跟隨策略,投資組合與同類基金保持很高的相似度,形成基金「羊群效應」。這一點在2007年三季度市場見頂之時表現的十分突出。當時全部偏股型基金的投資組合中,有92.77%的股票為滬深300成份股,各基金在行業配置上的偏差達到歷史最低水平,正是基金在藍籌股上的羊群效應導致了當時的藍籌泡沫。從特定意義上說,這種外部的絕對收益壓力,促使中國的大部分基金經理變成需要承擔對沖基金類似的壓力。

不成熟的市場除了對投資行為的產生畸形激勵之外,對於基金管理人的行為也形成負面激勵,誘發行為短期化,不注重市場聲譽積累。例如,根據投資者對低凈值基金的偏好,基金公司通過大比例分紅和分額拆分來降低基金凈值,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進入,既侵害了原有投資者的利益,也是對新進入投資者的不負責任。

2、基金內部治理:多方相互制衡格局仍待完善

(1)基金持有人利益代表缺位,無法充分行使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督

基金持有人在將其資產委託給基金管理人後,就不能直接干預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其監督制約權只能通過出席基金持有人大會來行使。但是,基金持有人往往人數眾多且高度分散,而基金持有人大會的召集條件雖然有所放鬆,在《證券投資基金法》之前,只有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書面委託的基金發起人才有資格召開大會,而現在基金份額10%以上的基金持有人就可以自行召集,但是由於基金持有人大會並不是一個常設機構,它只會在發生某些重大問題的時候才召開。證券投資基金的持有人較為分散,期望眾多的分散的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基金持有人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督是事後的、有限的,帶有極大的滯後性、虛弱性。

(2)基金託管人的監督有待強化

盡管基金託管人負有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之責任,但是這種監督的實效也因以下幾種因素大打折扣:第一,實際上基金管理人有權決定基金託管人的選聘,並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後,還有權撤換基金託管人。換言之,基金管理人往往決定著基金託管人的去留,託管人的地位缺乏獨立性必然導致其監督的軟弱性;第二,基金託管業務目前已經成為商業銀行一項新的表外業務和利潤增長點,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銀行(託管人)為搶占市場份額,在利益驅動下,有可能縱容、遷就基金管理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影響其監管效果;第三,從利益分配機制看,託管人除了收取相對固定的託管費外不可能再獲取其他收益,這樣很難使其有足夠的動力約束基金管理公司。

(3)信息披露不透明導致關聯交易監管難度加大

現在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資股東大多是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它們之間不是存在上下游關系(證券承銷與證券投資、研究與投資),就是存在同業競爭關系(證券自營和投資)。在這種情況下,基金代行基金持有人表決權和代人理財的過程中就自然而然地埋下了利益沖突、內部交易、關聯交易、欺詐、操縱、或者反過來聽命於部分外部不當干預力量等的道德風險因素。

雖然近年來監管法規的趨於完善逐步堵住了關聯交易、股價操縱等惡性利益輸送的管道,「基金黑幕」中揭露的那些明目張膽的違規行為已經銷聲匿跡,但是其他更為隱蔽的利益輸送行為卻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來予以防範。

在2008年單邊下跌的市場中,部分高換手基金公司,頻繁交易和較高的換手率可能增加了交易成本,但是並沒有帶來投資業績的突出表現,而且這些高換手的基金公司普遍存在著分配較高比例傭金給券商股東的現象,個別公司的分配比例接近證監會要求的「單一證券公司不得分配超過30%的傭金」的上限。3、基金公司治理,人力資本激勵等待破局

在基金公司內部,雖然有相對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更多的是一種擺設,主要應對監管機關的檢查,相當多的基金公司中存在著有法不依,違反內部控制的現象,「人治取代法治」這一問題似乎是中國企業的通病,在其他行業的公司治理中也是屢見不鮮。基金公司的人治色彩濃厚的另一體現就是,高層變動之後,公司內部經常會出現中層管理人員的變動,甚至會引發公司整體業務架構和部門職能的大調整,乃至公司經營風格的轉變。

基金行業是典型的人力資本密集型產業,投研團隊是公司最寶貴的財富,投研人員管理的資產,承擔的風險收益責任與他們所獲得的報酬是嚴重不對稱的,這構成了發生委託-代理問題的根本動機。解決這一問題,在國外發達的基金行業,除了嚴刑峻法之外,恰當的激勵機制也是必要的。但是在國內,由於基金行業的半壟斷性質,基金公司中更為重要的是基金公司和基金產品牌照的壟斷價值,人力資源的價值相對次要。由於激勵機制的不到位,導致「老鼠倉」問題屢禁不止,基金公司人員的頻繁流動無論在牛市還是熊市都成為常態。根據統計,在市場大幅下跌的2008年共有247隻基金發生基金經理變動,佔全部基金數目的56%,大幅度超過了牛市中2007年的171隻基金經理變動的數量,創下歷史新高。而且,在2008年,基金公司的高管也出現了頻繁變動,有超過33家基金公司的高管發生變更,其中有10家以上的基金公司的總經理出現離職或調整情況。

與之相比,國內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方面的進展頗為神速。根據2008年年報統計,共有1034家上市公司的4618名高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市值達到1430億元。此外,自從股權分置改革以來,共有42家上市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計劃,還有48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預案,其中12家獲得了股東大會的通過。股權分置改革、高管持股和股權激勵計劃這些激勵措施對於上市公司的績效改善是比較顯著的,近年來,上市公司的資本回報率、主營業務利潤率明顯提升,銷售費用率和管理費用率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我國上市公司利用股權激勵等措施對公司治理的改善和經營績效的提升的相關經驗值得基金行業借鑒。

三、未來基金行業結構治理改善展望

現階段,隨著整個市場規模的擴大、行業的快速發展,市場機構的日益多樣化,使得這種以外部監管治理為主,內部治理和外部市場治理為輔的治理結構已經難以適應基金行業的發展需要,一方面,監管機構治理在控制行業風險的同時,也限制了行業多元化發展的空間,抑制了行業競爭,形成了基金公司業務模式和基金產品結構同質化的局面,往往導致基金行為的嚴重趨同,反而可能引發市場的大起大落;另一方面,基金治理中另外兩個重要的治理機制,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已經成為「短板」,限制了基金治理水平的提升。所以當務之急,是適度放鬆監管,同時加強內部治理和外部市場治理機制,促進基金治理結構的協調發展。

在加強基金內部治理方面,可以積極引入內部治理更為有效的公司型基金,克服契約型基金持有人治理缺位的根本缺陷。公司型基金在這方面有基金董事會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能夠體現大部分基金投資者的利益。獨立董事在公司型基金中能夠更好的發揮對基金董事會的監督作用。而公司型基金的引入,需要對當前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加以修訂予以其合法地位,還需要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條款,實施的難度比較大。

強化基金內部治理的另一途徑是引入成熟市場經濟國家中行之有效的集體訴訟機制,通過這種「一人起訴,集體受益」的法律機制,提升市場化的懲治成本,扭轉基金投資者在基金治理中的弱勢地位。

加強基金外部治理的核心在於提升行業競爭水平和健全市場退出機制,重新調整外部治理中市場和監管兩者之間的比重,在行業發展相對成熟的階段,可以適當降低監管的比重,提高市場競爭在外部治理中的作用,以此來促進整個行業效率的提升,消除此前存在的同質化等結構性問題。提升基金行業的競爭水平主要是放鬆基金行業的准入標准,逐步從現行的核准制過渡到注冊制,改變目前基金行業的半壟斷競爭狀態,消除基金公司和基金產品牌照的壟斷價值,提升基金行業的競爭程度和層次,為投資者提供更有效率的服務。在構建了相對完備的法律法規空間之後,已經能夠從制度上避免可能出現的嚴重侵害投資人利益、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惡性違法行為,再加上基金行業已經發展的相對成熟和規范,此時,放鬆行業准入標準是利大於弊的。

在放鬆行業准入的同時,健全行業退出機制,使基金清盤和基金公司倒閉不再是危言聳聽,才能使競爭壓力形成外部治理機制,促進基金公司重視市場聲譽的積累,重視投資者的信賴,真正使基金公司能夠盡到受託責任。

發揮市場競爭的激勵作用還需要市場環境的配合,在不成熟的市場中,競爭會對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形成錯誤的激勵,例如引發行為短期化和基金「羊群效應」等現象。因此,對投資者加強教育,引導其形成理性的投資習慣,提升市場的成熟程度,也是加強市場競爭外部治理的重要內容。

基金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方向也類似於基金治理機構,主要是平衡監管與激勵之間的關系,形成激勵相容的公司治理機制,同時要避免不當的激勵機制使整個行業承擔過多的風險,如同美國金融業在次貸危機爆發之前的所作所為,更多是為了短期內獲得價值不菲的業績激勵獎金,而忽略了長遠的股東利益。中國基金公司的人力資本激勵機制已經討論了多年,並且因為次貸危機的爆發而再度擱淺,這一機制是基金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未來必然會推出,而且在吸取了次貸危機的教訓之後,能夠更好的協調管理層、基金經理、股東和基金投資者各方面的短期和長期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激勵不當產生的道德風險。

目前開始推行的基金經理注冊制對於整個基金行業的長期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對於基金業而言,最重要的資源在於投資管理能力,而這一能力主要蘊含在基金經理之中。在實行基金經理注冊制之前,基金經理的稀缺性並沒有得到正式承認,因而基金經理不注重市場聲譽的積累,行為趨於短期化,人員流動頻繁,通過不斷的流動來對自身投資能力進行重新定價。在實行注冊制之後,基金經理的稀缺性,特別是優秀基金經理的稀缺性問題將變得尤為突出,有助於強化市場聲譽與個人價值之間的聯系,促進基金經理的穩定化。如果未來在基金行業准入限制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則基金公司與基金產品牌照的壟斷價值將逐步減少直至消失,而基金經理等投研團隊的人力資源價值將愈加突出,有助於改善基金公司的內部人員激勵問題。

Ⅳ 資管計劃是什麼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顧名思義是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基金子公司)進行管理。它是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投資於產品約定的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資產。
應答時間:2020-09-3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Ⅳ 資管計劃或信託計劃是公司大股東時,如何認定該公司實際控制人

實際控制人和股東兩者不一樣的。就算基金或者信託是大股東,他們也不一定有決策力。
《公司法》第217條規定「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從上述的定義中,可以得出實際控制應具備以下三個特徵:
第一,實際控制人不是公司的股東;
第二,實際控制人是指能實際支配公司的人;
第三,實際控制人是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其他安排來支配公司的。
也就是說實際控制人是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其它安排來控制公司的直接股東從而實際控制公司的人。一般認為,間接股權控制是實際控制人對上市公司進行控制的基本手段。通常,只要持有一個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的絕對多數股份,就可以控制股東大會,並通過股東大會選擇董事會成員並決定公司重大決策。一般情況下,將間接股權控制視為實際控制人的判斷標准,較為客觀,但實際控制人不能是公司的股東,只能是間接持股。持股數量之多寡是判斷「控制」的重要而非唯一因素,股權控制並不能將實踐中許多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機制包括在內,如實際控制人通過一致行動、多重塔式持股、交叉持股、董事會形成機制、董事提名機制等方式,也可以通過協議或者其他安排來實際控制上市公司。從實際控制人的法律定義可以看出, 其所稱的實際控制, 是指「能夠實際控制公司的行為」。法律並沒有對於實際控制的含義和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表現形式尚未進一步明確。

Ⅵ 資管計劃是什麼

資管計劃即集合資產管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顧名思義是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進行管理。它是證券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投資於產品約定的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資產。

Ⅶ 什麼是「三類股東「

三類股東指的是上市公司中的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基金和信託計劃。

Ⅷ 資管計劃 怎麼認定 一致行動人

媒體披露的深交所監管問詢函中,提及曾增持萬科股權的兩項資管計劃是否存在一致行動人的情況,引發市場猜測。由於兩項資管計劃背後存在高管交叉任職、機構背景涉及萬科的情況,因而疑為萬科管理層通過資管計劃杠桿融資增持公司股份,且未履行信披職責。
對此,深圳市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表示,被問及的德贏資管是獨立資管計劃,企業股中心是資管計劃的受益者。不過,對於是否已經回復過上述問詢函,萬科方面未給出明確回應。
兩資管計劃相互獨立
12月28日,有消息稱,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在二級市場交易監控中發現,名為「金鵬資管」和「德贏資管」兩項資管計劃的委託人背後機構高管與萬科管理層有密切聯系,發函詢問萬科公司上述股東之間是否互為一致行動人,並要求萬科公司進行回復。
12月30日晚間,萬科發布一份來自深圳市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簡稱「企業股中心」)的回復,以澄清兩項資管計劃的相互關系。企業股中心表示,市場關注的德贏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一個獨立的資產管理計劃,其管理人是招商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德贏資產計劃的投資決策權由優先順序委託人招商銀行和劣後級委託人共同擁有,但招商財富自主行使德贏計劃項下股票相關的提案權、表決權,不受委託人的控制。
企業股中心同時表示,深圳市梅沙資產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是德贏資產計劃名義上的劣後級委託人,實際的委託人和出資人是深圳市萬科企業股資產管理中心(簡稱「企業股中心」)。德贏資產計劃中劣後級份額相對應的盈利或虧損,企業股中心是唯一的最終享有者或承受者。
背景資料顯示,企業股中心是2011年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冊成立的以公益為目的企業法人,其資產及收益最終全部用於公益事業。企業股中心是獨立法人,並非萬科下屬機構。根據企業股中心章程規定,除公益、救助行為受益人之外,沒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能從企業股中心的資產或收益中獲得利益。
「金鵬資管計劃的委託人及受益人是盈安財務,盈安是萬科合夥人集體持股的,公告最近的增持是今年1月28日;而德贏資管計劃實際和萬科並沒有關系,屬於獨立的法人機構,企業股中心是德贏資管的受益者和主體,兩個資管計劃需要區分開的。」萬科相關負責人表示。
市場傳言不斷
從「寶萬之爭」開始,針對雙方各自的市場傳言和澄清聲明陸續不斷,也令背後的關系日顯復雜。分析人士稱,在最終的結果沒有確定之前,無論是萬科管理層採取的應對措施,還是寶能系以及其他資金方繼續增持萬科股權的動作,都會將讓這場股權爭奪持續升溫。
以上述問詢函為例,盡管是由相關媒體曝出深交所對萬科的問詢函,詢問上述資管計劃的關聯關系及披露責任,但據中國證券報記者在深交所官網檢索卻未能查詢到該函件。深交所相關人士表示,一般會將上市公司問詢函公布,但有時也只公開部分,「目前萬科事件相對敏感,很多業務不便回應」。而針對回復函內容,萬科方面人士稱,並不清楚回復函內容,媒體報道並沒有得到公司確認,上述企業股中心回復已經足以澄清疑點。
此外,寶能和萬科雙雙都面臨各方消息的不斷猜測。就在29日萬科披露重大資產重組進展之後,有媒體消息稱,萬科與寶能系、安邦三方召開和談會,三方基本達成和局,安邦未來將有可能受讓寶能系股份成為萬科大股東。對此,萬科發布澄清公告稱,公司從未參與傳聞所述會議,對傳聞所述內容亦不知情,該傳聞不屬實。而針對寶能系方面的市場消息稱,「有銀行暫停銷售前海人壽的部分保險產品」,對此,前海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前海人壽的保險產品銷售一切正常,對上述消息予以否認。

Ⅸ 為什麼現在大股東增持都採用資產管理計劃的方式

資管計劃一般可以分為兩種:集合資管計劃和定向資管計劃。
如果是通過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增持的話,大股東可以配資,這是一個主要動因; 現在的大股東增持主要是通過定向資管計劃的,這個方式無法通過資管計劃配資的,那為什麼還要通過資管計劃呢? 去年6月中下旬,股市大跌。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少公司的董監高加入了增持陣營。在護盤的同時,部分增持的董監高人員出現誤操作,觸碰了「短線交易」的紅線,違反了證券法規。 (違反的法規是:《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不少曾經在6個月內減持過的上市公司在進行增持時忽略了上述條款,紛紛「中招」。 控制「短線交易」最初的目的是防止大股東通過內幕信息獲取經濟利益。但在證監會鼓勵增持的大背景下,原本屬於利好消息的大股東增持,卻反而成為了違反證券法規之舉。 所以證監會在7月8日出台了這個:《關於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本公司股票相關事項的通知》。其中規定,在6個月內減持過自家公司股票的大股東及董監高人員,通過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資管方式買入自家公司股份,其行為不屬於「短線交易」。
然後各大券商資管們嗅到了這個商機,紛紛推出了大股東增持系列產品啦~

Ⅹ 什麼是資管計劃

資管計劃就是資管產品,是指獲得證監會批準的證券公司或者公募 基金管理公司,募集符合監管機構規定的特定客戶的資金或通過擔任資產管理人的形式接受特定客戶的財產委託,

由資產託管人託管並交由專業資產管理人來管理, 是基金子公司為了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客戶的資產進行投資的一種理財服務創新類的標准化金融產品。

通俗點說就是投資者將自己的資金交給訓練有素的專業人員進行管理,避免了因專業知識和投資經驗不足而可能引起的不必要風險,同時能取得穩定收益的一款安全度較高的理財產品。

(10)資管計劃控制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資管計劃與傳統理財產品的區別

一、發行主體

資管計劃:基金子公司/證券公司

傳統理財產品:商業銀行自主發行

二、監管機構

資管計劃:證監會

傳統理財產品:銀監會

三、收益率表現方式

資管計劃:產品購買份額*產品單位份額凈值差

傳統理財產品:本金*收益率*持有時間

四、投資期限

資管計劃:1-3年,客戶可在每月或每季度開放期進行申購和贖回

傳統理財產品:合同中註明,1個月至幾年不等

五、風險

資管計劃:浮動收益類產品,非保本

傳統理財產品:固定收益類產品,本金有保障

六、參與/退出方式

資管計劃:指定開放期內參與;投資人可選擇全額贖回,也可選擇部分贖回

傳統理財產品:認購期內參與;正常運作至投資期限結束,無需進行贖回

閱讀全文

與資管計劃控制上市公司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為什麼股票會出現低開 瀏覽:855
無錫理財網 瀏覽:216
股票概率學 瀏覽:651
廣泰公司抵押貸款 瀏覽:576
860日元兌換完人民幣是多少 瀏覽:545
哪裡可以看個股實時資金流向 瀏覽:291
月供貸款費用 瀏覽:763
台灣中鋼股票 瀏覽:291
股票申報無效 瀏覽:170
軟銀投資毛豆新車 瀏覽:180
貸款50萬 瀏覽:781
三星鋰電股票 瀏覽:34
理財師人群 瀏覽:724
基金481006基金時 瀏覽:68
基金凈值查502013 瀏覽:43
平安個人貸款查進度 瀏覽:145
2019年4月焦煤價格 瀏覽:575
創新投資券商 瀏覽:306
理財幫幫忙 瀏覽:633
怎麼用公積金貸款裝修 瀏覽: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