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屬於負債,不在所有者權益中核算,不涉及資本公積。追問: 如果有股東會決議同意專新股東入屬股,且簽訂了投資協議,約定此部分投資款不作為公司對這部分人的負債且不返還(持續經營期間,未進入破產清算),這部分投資能作為資本公積嗎?請詳述為謝!回答: 按照投資協議中占的投資比例計算應計入實收資本(股本)的部分,其餘作為資本公積處理。追問: 沒進行驗資能進入實收資本嗎?投資協議只約定系投資款,暫不增加註冊資本,以後可以增資追問: 不作為投資是不能夠享受股東的權利的;必須經過驗資,才能記入股本並進行工商變更。追問: 這部分款項確實投了進來,也明確系投資,現在公司認為暫時沒有增資的必要,因此不存在驗資的程序,尊重以事實為依據的原則,會計處理入了資本公積回答: 你那是一廂情願,資金投入後投資者會不要分紅嗎?追問: 肯定要,我在上面的補充提問已經明確了回答: 如果能夠確認為資本公積,分紅和法定股東會計處理一樣回答: 不對吧,見過給資本公積分紅的嗎?追問: 正常程序是這樣的。一般企業為了減小資產負債率而將這部分款項作為資本公積。現在看來,這是錯誤的
㈡ 大股東投入資產是轉入實收資本還是資本公積呢
屬於繳納認繳的出資部分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超過實收資本(或股本)的版部分可以權記入資本公積或者其他應付款。這個要看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
關於記入實收資本(或股本)和資本公積的部分要依據驗資報告入賬,沒有驗資報告不能隨意的記入實收資本(或股本)和資本公積。
㈢ 為什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將股東投入計入資本公積而不是實收資本
因為增加註冊資抄本需要進行驗資,工商變更,代碼證變更,稅務登記變更,資質證書變更。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調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所佔的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中核算。
㈣ 股東投入的現金可以計入資本公積嗎
目前的政策是不允許的
㈤ 股東投入的資金計入資本公積,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是該計入經營行現金流入還是編在籌資活動現金流入
應編在籌資活動現金流入。
1、投資者以現金投入的資本,應當以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作為實收資本入賬。實際收到或者存入企業開戶銀行的金額超過其在該企業注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2、投資者以非現金資產投入的資本,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收資本入賬。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項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入賬。
3、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沒有約定匯率的,按收到出資額當日的匯率摺合,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摺合,因匯率不同產生的摺合差額,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5)股東投入計入資本公積擴展閱讀:
特點:
公積金是股東權益的重要內容,包括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兩部分。
資本公積是指由股東投入、但不能構成股本或實收資本的資金部分,主要包括股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投入資本匯兌損益、法定財產重估增值以及投資准備金等。資本公積的主要用途有兩個,一是轉贈資本,另一個是彌補虧損。
盈餘公積是公司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盈餘公積是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公益金和一般盈餘公積兩類。公益金專門用於公司職工福利設施的支出。按現行規定,上市公司按照稅後利潤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東出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資金投入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資本公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現金流量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經營性現金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㈥ 為什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將股東投入計入資本公積而不是實收資本
1、公司某一股東要撤資,資產溢價部分的財務處理方法如下:如果是減資,首先減少實收資專本,如屬果有資本公積-資本溢價,那麼剩餘部分先沖減原始資本溢價部分,如果還不足彌補,按順序沖減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
沖減的過程是按順序進行,只有在前一個不足彌補的時候才考慮下一個,不是按比例減少。從實質來說,無論沖減凈資產的哪個科目,那麼剩下的凈資產總額都不受影響,所以也不會影響其他股東的股東權益份額。
2、資產溢價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投資者交付的出資額大於按合同、協議所規定的出資比例計算的部分。資本公積金的組成部分。
有限責任公司在創立時,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都作為資本金記入「實收資本」科目。但在以後有新的投資者加入時,為了維護原有投資者的權益,新加入的投資者的出資額,並不一定全部作為資本金記入「實收資本」科目。這是因為企業初創時,要經過籌建、開拓市場等過程,從投入資金到取得投資回報,需要較長時間。
㈦ 為什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將股東投入計入資本公積而不是實收資本
因為增加註冊資本需要進行驗資,工商變更,代碼證變更,稅務登記變更,資質證專書變更屬。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調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所佔的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中核算。
㈧ 股東出資可以直接計入資本公積嗎
股東出資不可以全額直接計入資本公積。但股東捐贈部分,可以直接計入資本公積。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
按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
一般新成立的公司,只有超出應繳實收資本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增資的公司,新加入的股東因為享受企業已經實現的經營積累份額,所以會被要求多投入一定比例的投資(投的多,占的少),多投入的部分也是計入資本公積的;
股東無償投入的,可以直接計入資本公積。
(8)股東投入計入資本公積擴展閱讀:
資本公積轉增資本需要按照股東的比例轉增。
1、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准備、股權投資准備、撥款轉入、關聯交易差價、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及其他資本公積。
其中,資本(或股本)溢價、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及其他資本公積等可以直接用於轉增資本,而其它不可以轉增資本。轉增時按股東持股比例轉。
2、盈餘公積轉增資本時,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將盈餘公積轉為資本,以持股比例轉,以轉增後留存的此項公積不得小於注冊資本的25%為限。
㈨ 股東出資可以直接計入資本公積嗎
股東出資不可以全額直接計入資本公積。但股東捐贈部分,可以直接計入資本公積。
㈩ 什麼是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
股東借款轉資本公積屬於債務重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
(二)企業債務重組,相關交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
1、以非貨幣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解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按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所得或損失。
2、發生債權轉股權的,應當分解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有關債務清償所得或損失。
3、債務人應當按照支付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所得;債權人應當按照收到的債務清償額低於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結論是:
1、企業出資時多出的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用這個資本公積轉增實收資本不用繳所得稅。
2、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如果企業籌集資金將錢還給股東,股東再拿錢來出資也不用繳稅。
3、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不還,直接轉增實收資本,應繳納所得稅。
4、股東以借款形式投入到企業,借款轉為資本公積,那麼對企業來說,這是一種債務的豁免,要繳企業所得稅。
(10)股東投入計入資本公積擴展閱讀:
以資產清償債務:
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債務人通常用於償債的資產主要有:現金、存貨、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現金清償債務,通常是指以低於債務的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如果以等量的現金償還所欠債務,則不屬於債務重組。
債務轉為資本:
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但債務人根據轉換協議,將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資本的,則屬於正常情況下的債務資本,不能作為債務重組處理。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以上三種方式組合
採用以上三種方式共同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形式。
(1)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轉為資本。
(2)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3)債務的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
(4)債務的一部分以資產清償,一部分轉為資本,另一部分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