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商業的未來發展狀況與趨勢
,趨勢之一:人民幣國際化步伐加快
人民幣難成自由兌換貨幣,穩健升值是大勢所趨
未來10年,將是人民幣加快走向國際化的10年。2020年,人民幣在國際貿易結算中的比重將超過10%,在國際儲備和外匯交易中的比重甚至將高達15%。到2020年,在美元沒有出現崩潰性貶值的情況下,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將在4.2:1左右,年均升值約4.5%。
今後10年,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將更多地受到我國經濟和外貿持續較快增長的推動,人民幣加快國際化將推動我國利率匯率改革、資本市場擴展、貨幣監管調控水平提高。
相對於我國經濟規模和外貿佔全球總量的比例,目前我國人民幣的國際地位已明顯滯後,但人民幣國際化水平的提高一直受制於我國經濟增長方式和金融監管水平。本次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和現有主要國際貨幣尤其是美元的沖擊,為加快人民幣國際化提供了難得的契機。
預計今後10年,我國GDP年均增長8%,至2020年,我國經濟總量將達到75.7萬億元左右,按目前匯率計算,大約相當於11萬億美元。考慮到人民幣升值因素,屆時我國經濟規模可能接近美國水平,超過日本一倍,相當於全球GDP總量的20%。
貿易方面,我國進出口也將年均增長8%,仍將快於全球5%的平均增速。由此,我國外貿總額至2020年將達到6.4萬億美元,大大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占屆時全球貿易總額的13%。並且我國外貿將由順差轉為逆差。2020年,人民幣在國際貿易結算中的比例將大致與我國外貿佔全球貿易的比例相當,而人民幣在儲備資產中的比例或許更高。
人民幣國際化的羈絆依然存在。首先,我國經濟增長過於依賴出口和投資,貿易和投資的雙順差阻礙了人民幣的輸出,而這是本幣國際化的首要條件。即使外貿和投資全部以人民幣結算,出口和投資雙順差也將吸干通過進口支付和對外投資流出的人民幣,造成境外人民幣流通的短缺,或只能以大幅增加外匯儲備來支持人民幣國際流通量的需要,即以美元等外匯的流入換取人民幣的輸出。
人民幣走出去的過程還將伴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和拓展,為境外人民幣持有者提供較充分的可供投資的「資產池」。人民幣利率和匯率的形成機制也將更加市場化,使得持有人民幣的風險降低。資本項下的資金進出管制將放鬆,以滿足人民幣資產投資者對投資安全性和盈利性的流動性要求。
這些趨勢都將推動我國貨幣金融調控手段的完善。
10年之內,人民幣依然難以成為自由兌換貨幣。但人民幣穩健升值則是大勢所趨。預計至2020年對美元將累計升值60%以上,先慢後快,年均升值約4.5%。
2,趨勢之二:新能源助中國成汽車強國
在中低端汽車市場上將孕育出一批世界知名大眾品牌
到2020年,我國汽車保有量仍將較大落後於美國,千人汽車保有量仍將不及世界平均水平。
汽車市場高速成長帶來的能源和環保壓力將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很可能成為我國汽車工業縮小與汽車強國之間差距的一個契機。
過去10年,我國汽車生產和市場以超過GDP增速近一倍的高速度成長,私人消費成為推動我國汽車市場快速增長最大的動力。10年之後,汽車在我國城市的普及程度將像今天的彩電一樣,成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大城市家庭擁有兩部或多部汽車將非常普遍,汽車也將大規模地進入農村地區,一些即可用作代步工具又可作為生產資料的車型,如輕卡、皮卡和越野車等,將在農村開拓出廣闊的市場。
中國新車消費市場規模超過美國的時間可能比想像的要快,這一天將在2015年來臨。2020年,我國汽車年產量將超過2000萬輛,比今年翻一番。屆時我國汽車保有量將達到至少1.85億輛,成為全球僅次於美國的最大的汽車消費市場。
高速成長的中國汽車市場將給能源和環保帶來巨大的壓力,迫使中國將加快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步伐,同時繼續提高傳統汽車的節能減排技術。技術進步將促使中國汽車工業縮小同世界汽車強國的差距。
如果在發展新能源汽車方面堅持以我為主的發展思路,我國很有可能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率先突破,實現我國汽車產業由大到強的轉變。2020年,我國將成為世界上擁有各類新能源汽車最多的國家之一。
2020年,我國汽車出口占整個國內生產的比例將會由去年的7.3%提高到20%左右。伴隨著汽車的大量出口,中國將在中低端汽車市場上孕育出一批世界知名的大眾品牌。
10年前,中國有110家整車生產企業,一汽、二汽和上汽三大汽車集團的產量占整個國內產量的44%。2008年,國內整車生產企業數雖然降到82家,但三大集團的產量占國內總產量的比例只提高不到五個百分點,為48.7%。未來10年,三大集團在國內的地位有可能面臨其他企業後來居上的挑戰。
3,趨勢之三:能源消費居世界第一
國內能源產出與需求間差距拉大,能源進口占總消費比例進一步提高
未來10年,中國將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費國,但人均能源消費量仍只有日本和西歐國家的一半,不到美國的1/3,相當於世界的平均水平。我國國內能源產出與需求間的差距將進一步拉大,能源進口占總消費的比例將從目前3%提高到2020年的20%。
我國能源政策將面臨巨大壓力,國際上要求中國承擔更多減排義務的呼聲將逐漸高漲。國內民眾環保意識也將明顯加強。兩者將共同推進我國能源結構向清潔化轉變,經濟結構向低碳化轉變。
近年,我國節能減排政策力度加大,能源消費彈性系數自2004年的1.6逐漸回落,2008年降至0.44,在發展中國家和新型經濟體極其罕見。如果這一相對於發展中國家超低的能源消費彈性系數能夠維持,今後10年我國GDP平均增長8%的情況下,能源消費將年均增長約4%,至2020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將超過45億噸標准煤,相當於32億桶原油,接近美、英、法、德、意的總和。
國內能源的增產將無法滿足需求的增長,我國能源對外依存度將進一步上升,預計到2020年我國能源需求近20%需要通過進口滿足。預計2020年,我國能源凈進口將超過八億噸標煤,相當於5.6億桶油當量,約佔全球能源出口總量的1/5。
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能源需求增長將快速推高能源價格。以石油為例,10年後原油價格將沖上200美元/桶(2008年不變價),至少牢牢站穩在150美元/桶以上。煤炭、天然氣、液化氣以及鈾的實際價格比今天翻番也基本沒有懸念。
能源消費增長帶來的二氧化碳排放問題正日益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今後10年全球氣候和環境問題將超過恐怖主義成為頭號國際議題。據《BP世界能源統計》,2000年至2008年,全球能源年消費增加約20億桶油當量,其中我國消費增量佔一半以上。
大力發展水電、核電、風電乃至太陽能等非碳基能源,並大力發展和推廣硫回收、碳捕集等清潔能源技術,是我國走出能源困境的唯一出路。預計到2020年,煤炭占我國能源消費比例將從目前的70%下降到60%以下,相對清潔高效的油氣比例將從23%提高到近27%,非碳基能源比例將從7%提高到15%甚至更多。
4,趨勢之四:銀行走向「金融百貨公司」
銀行杠桿化產品將通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實體經濟投資產生積極影響
未來10年,我國商業銀行將從傳統以「融資中介」為核心向以「財富管理」為核心轉變,零售業務將成為未來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目前對銀行利潤貢獻最大的對公業務佔比將明顯下降。
未來銀行將減少對靠存款籌集資金的依賴,金融創新帶來的高杠桿化金融衍生品將大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傳統銀行存貸利差的盈利模式將逐漸讓位於中間業務的盈利模式。
未來銀行對客戶的意義不再是「存錢罐」和「貸款批發商」,而是以銀行業務為核心,輻射保險、證券、基金、產權經營等多個領域的「金融百貨公司」。對客戶的財富資產管理將是銀行最核心的業務。
未來銀行在代客理財時,投資領域將從股票、債券、基金等傳統領域擴展到結構性衍生品、商品乃至藝術品。
銀行將不再以櫃台服務為主,目前在銀行網點供客戶繳費、存取款、查詢的金融終端有望「飛入尋常百姓家」,網上銀行將完成過去只能在銀行網點辦理的各種業務。作為銀行為客戶推出的最便捷的支付工具,銀行卡在功能和外型上將有大的飛躍。
隨著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逐漸向銀行滲透,出於追求規模經濟和分散風險的考慮,大銀行不得不採取兼並、收購等手段,擴大自身規模,以提高競爭力,由此將催生一批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從事混業經營的金融控股公司。
作為金融加速器,銀行杠桿化產品通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實體經濟投資產生積極影響。同時,銀行消費信貸推動消費者杠桿化率提高,對擴內需、調結構的經濟轉型戰略發揮積極作用。
5,趨勢之五:由紡織大國邁向紡織強國
創新將促使我國紡織服裝產業結構向價值鏈高端延伸
未來10年,中國將由紡織工業大國躍變為強國。在紡織服裝市場整體保持快速增長的同時,家用尤其是產業用紡織品市場的擴展將尤為引人注目。就纖維消費總量而言,服裝、家用和產業用紡織品將「三分天下」。
作為時代變遷的重要符號,服裝以非文本的方式記錄著歷史的變遷。未來10年服裝更加多元化是不容置疑的趨勢,休閑生活理念將更廣泛更深入地滲入服裝消費,人們更加追求通過服裝顯示自己的文化層次和品位。
我國服裝市場的發展前景未可限量。回顧改革開放30年,我國服裝企業數從僅約兩萬家增加到近30萬家,從業人員從不到百萬增加到超過400萬,服裝產量從不到20億件增加到超過200億件,服裝出口從約10億美元發展到超過1000億美元,我國成衣出口總量佔全球出口總量份額超過三成。目前我國城鎮人均衣著支出超過1000元,是農村居民的五倍以上。未來城鄉服裝消費市場都將呈現巨大的發展空間。
相對於服裝,家用和產業用紡織品市場空間更為廣闊。目前我國服裝、家用、產業用紡織品消費纖維的比重為53:33:14,與本世紀初的68:22:10相比,服裝佔比明顯下降,預計10年後,這一比例將演化為40:35:25,類似於當今歐美國家「三分天下」的格局。
未來10年,我國紡織工業的增長點及對社會的貢獻將主要體現在產業用紡織品上。產業用紡織品市場規模將急劇擴張,覆蓋交通、鐵路、水利、機械、醫葯衛生、軍工等領域。城市化進程和新農村建設也將充分釋放裝飾用紡織品、床上用品等家用紡織品市場需求。
未來10年,紡織工業在我國國民經濟實現本世紀頭20年發展目標的進程中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支撐作用。紡織工業產業規模將保持增勢,但增長速度有所放緩,產業結構得以優化提升。預計到2020年,我國纖維加工總量將突破4000萬噸,保持在全球總加工量中40%的比重。
6,趨勢之六:文化創意產業迅速崛起
潛力最大的是文化與其他產業尤其是製造業的深層次結合
未來10年,文化創意與傳統產業將快速融合,形成一種新興的經濟發展範式———文化創意經濟。文化和創意元素的融入將提升傳統產業,而傳統產業的產品和服務也將成為文化傳播的重要載體。
互聯網等數字傳播技術的日新月異將極大地激發全民創意,並將加速創意的商業化實現。今後10年大量文化創意企業將層出不窮,並在此基礎上形成數個綜合性旗艦企業。2020年,這些企業對我國GDP的貢獻率將從目前的3%提高到約7%。
今後10年將是我國文化消費高度繁榮的10年。傳統文化產業在自身升級發展的同時,將加速向其他產業的滲透。文化和創意將大規模地作用於旅遊業、製造業甚至農業等其他產業,全面催生以傳統文化產業為基礎的文化創意經濟,推動中國製造走向中國創造。
未來10年,擴大內需和大力發展服務業的政策,將為文化創意經濟的發展添加新的催化劑。潛力最大的還是文化與其他產業尤其是製造業的深層次結合。
高新技術將是文化創意經濟的加速器。數字傳播技術傳入千家萬戶,使個人隨時隨地參與和發表創作成為可能,數以億計的網民是一筆非常巨大的創意資源。
個人化屬性強烈的數字傳播技術還將催生無數中小文化創意個人和企業。目前,我國已有約32萬家注冊登記的文化企業,從中將會崛起一批跨行業、跨媒體、跨所有制、跨地區的文化多媒體集團,其中將會產生三到五家跨國界的超大型旗艦集團。
中小文化創意企業將在專業化、精細化的細分市場各領風騷,但大量零散的創意人才和企業趨向於按領域、流派、功能在一定的區域集聚。這些文化創意集聚區也將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
7,趨勢之七:網路生活進入物聯網階段
「物聯網」將引領電子消費進入一個更便捷、人性化、智能化的新時代
最近"物聯網"這三個字開始迅速走紅。也是,每天一堆所謂的"物聯概念"往漲停板上封,想不紅也不行。
未來10年,計算機、互聯網、通信等現代電子信息技術將加速相互融合,我國消費電子產業融合創新的趨勢將越來越明顯。物聯網將在消費電子產品中廣泛應用,引領電子消費進入一個更便捷、人性化、智能化的新時代。
消費類數碼產品設計將呈現出更加便攜化、個性化的趨勢。小型化、超薄化並具有時尚、輕巧、簡單易用特性的數碼產品將成為消費的主流。綠色技術成為消費類電子產業首要關注的焦點,節能、環保、健康的產品設計理念,成為消費類電子產品的主要發展趨勢。
未來10年,高科技結合人性化、個性化將成為消費類電子產品的技術追求和研發哲學。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催生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的新應用不斷涌現,消費電子產業的邊界將日益模糊,產品門類五花八門。滿足個性化需求的大屏幕、可上網液晶電視、大容量快速存儲技術、高清晰數碼影像產品、高度集成的信息終端等產品將實現結構的不斷創新和彼此無縫連接,在工藝設計領域趨於實現人與信息的充分完美結合。
數字家庭將成為消費類電子產品未來的強勁增長點。信息技術的家庭應用實現了家電產品高度的數字化和聯網化。
數字娛樂產品設計更注重個性和時尚,更強調用戶的情感體驗和用戶界面的設計,追求讓用戶在使用中得到樂趣甚至是驚喜。工業設計由產品設計轉向與商業模式相結合,由硬體設計為主轉向軟硬體設計融合。超薄產品進入普及時代,無數新產品將以更輕、更小的面貌呈現。
健康消費成為消費類電子產品創新的主流之一。消費者對消費類電子產品特別是家電產品的關注點已從價格向產品、技術、品質和使用成本轉移,尤其對節能降耗的關注度普遍提升。
未來10年,「物聯網」這個高科技名詞將由概念逐步走向大規模應用,掀起世界信息產業的第三次浪潮。它通過感應器把新一代IT技術充分運用在各行各業之中,形成普遍連接的互聯網路,實現人類社會與物理系統的神奇整合。藉助「物聯網」,人類能夠以更加精細和動態的方式管理生產和生活,全新的網路新體驗將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8,趨勢之八:糧食長期處於緊平衡
良種推廣、化肥應用和提高機械化水平仍然是糧食增產的有效手段
未來10年,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膳食結構改善,將對我國人均糧食消費量產生一定的影響,但糧食消費增長的主要動力將來自人口總量增加。到2020年,我國人口總數將達到14.1億左右,糧食工業和出口需求在政策調控下有望保持相對穩定,糧食需求的增長將在10%左右,需求剛性較強。
國家扶持糧食生產的政策措施對保障糧食供應至關重要,而科技進步對糧食單產的貢獻有較大提升空間,未來10年我國糧食增產將超過10%。但長遠來看,糧食生產受資源、氣候、技術、市場等因素影響,大幅增產的難度加大,我國糧食中長期仍處於緊平衡狀態。
未來10年應著眼於糧食安全的國際視角,樹立互利合作、多元發展、協同保障的新糧食安全觀;著眼於我國豐富的食物資源,樹立以穀物為中心、糧食為重點的綜合化食物安全觀,最終構建供給穩定,儲備充足,調控有力,運轉高效的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體系。
當前,影響我國糧食生產的關鍵因素是糧食播種面積和糧食單產水平。由於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加快等,我國糧食總播種面積呈下降趨勢,但隨著科技進步、農業投入加大等因素影響,我國糧食作物單產水平卻不斷上升。2008年我國糧食單產提高對總產提高的貢獻率達到81%。預計到2020年糧食單產年均增長1.13%。根據糧食安全戰略目標規劃,到2020年我國糧食播種面積將穩定在15.5至16億畝,糧食產量將達到5.7至5.9億噸。若此期間,糧食單產能保持年均增長1.70%以上的較高水平,到2020年,我國糧食產量將突破六億噸關口,達到6.1至6.3億噸,步入一個新台階。
良種推廣、化肥應用和提高機械化水平仍然是糧食增產的有效手段。良種將是提高糧食單產的首要因素,預計未來10年,小麥、玉米、水稻良種覆蓋率將接近100%,大豆將提高到95%以上,良種因素可使糧食單產提高10%左右;化肥利用率將會不斷提高,預計未來10年,化肥對糧食增產的貢獻率在10%左右;農業機械化可解決勞動力不足問題和提高糧食單產,預計到2020年,我國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將達到70%,實現主要作物關鍵環節生產機械化。
生態農業和轉基因技術對未來10年我國糧食生產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生態農業作為一種可持續和環保的發展模式,是一個長期趨勢,短期內還不會成為農業發展的主導模式;對於轉基因技術的爭議也難以很快得出明確結論,因此主糧大規模轉基因商業化種植仍將受到嚴格限制。
要保障未來10年我國的糧食安全,必須做到「四個確保」:確保糧食總產量持續穩步上升,全國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突破5.5億噸,人均糧食佔有量實現400公斤;確保我國大宗穀物基本自給,大米、小麥和玉米的自給率保持在90%—95%,大豆自給率力爭恢復到55%—60%,豆類、蕎麥、穀子等小雜糧擴大出口;確保國家糧食儲備規模保持在相當於當年糧食消費總量的25%—30%的水平上,小麥和稻穀的儲備量分別保持在50%和25%左右;確保形成建全和完善的現代糧食物流系統。
9,趨勢之九:資本市場趨於國際化
資本市場國際化程度的提高,將提升我國在全球資本市場的份額和地位
未來10年,中國資本市場將進一步向市場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基本完成從「新興加轉軌」向成熟市場的過渡,初步形成完善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格局。
我國資本市場的深度和廣度將大為拓展,股票、債券、商品期貨和金融衍生品市場全面發展,市場層次更為豐富,在全球資本市場的地位和作用不斷發展、提升,成為與中國經濟地位相匹配的、在全球資本市場中佔有舉足輕重地位的國際化的資本市場。
未來10年,上海將躋身於國際上為數不多的幾個市場種類比較完備的金融中心,形成包括股票、債券、貨幣、外匯、商品期貨、OTC衍生品、產權交易等在內的金融市場體系。創業板主戰場在深圳。創業板上市公司將給中國經濟中最具活力的中小企業注入生機。
2020年,滬深市場市值將達到80—100萬億元人民幣,比目前翻兩番,上市公司數量有望從目前的1638家增加到5000家。機構投資者快速發展,其中共同基金、信託基金、企業年金、保險基金和社保資金等機構投資者在證券市場上的份額將佔到90%左右。
屆時債券市場規模將超過股票市場,可能會是股票市場規模的2至4倍,債券融資占國內金融機構部門融資的比重將從目前的10.8%提高到35%以上。
更多的大宗商品期貨品種將陸續推出,能源、金屬、農糧畜牧產品等期貨品種日趨完善。金融衍生品,如股指期貨、利率期貨、債券期貨和外匯期貨也相繼推出。
在我國資本市場廣度和深度擴展的同時,其市場化改革到2020年也將基本完成。
市場各主體分工更加明確。一是市場在產品、交易工具、募集方式以及監管要求上,將具有可供投資者選擇的多個層次。二是監管部門的主要職能將從目前代替市場對發行人和投資者作實質性判斷和審批,轉變為完善各市場的監管規則並監督市場參與者執行。三是投資者可視其需要自主選擇參與哪個金融市場,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由監管部門決定其參與哪個市場以及如何參與。
未來10年,外國企業和投資者將不斷進入中國市場。兩年之內,外國企業很可能有望獲准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預計到2020年,上交所上市的境外公司比率將達15%左右,約為1000家左右,其中世界500強至少有50家;B股市場將有可能與A股合並;同時更多優秀的外國企業可以在債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
隨著資本流動限制的逐漸放鬆和外匯管制的不斷改革,資金雄厚的機構投資者將在全球范圍內尋求投資機會。預計到2020年,境外的機構投資者會成為上海、深圳等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在中國大陸資本市場掌管投資資金將超過2000億美元。
外國投資者將成為國內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中國國債將成為外國央行外匯儲備資產的一部分,我國的企業債也將成為大型金融機構全球資產組合的組成部分。其次,人民幣「外國債券」,即國外政府、企業在中國大陸發行以人民幣為面值的債券,市場規模將越來越大。第三,到2020年在海外還將出現相當規模的人民幣「歐洲債券」市場,我們認為中國香港最有可能成為人民幣「歐洲債券」的主要市場,上海也將為人民幣「歐洲債券」交易提供離岸市場服務。
10,趨勢之十:城鎮化率將接近六成
戶籍制度將逐步開放,中小城市將成為吸納農村人口轉移的主力。
未來10年,我國城鎮人口將達到八億,城鎮化率將接近60%。與發達國家普遍的80%的城鎮化率仍有很大差距。
戶籍制度將逐步開放,尤其在中小城市。中小城市將成為吸納農村人口轉移的主力。
計劃生育政策將長期實行,因此城鎮人口自然增長率很低,城鎮人口增加與過去20多年一樣,將主要來自農村人口的轉移。
按戶籍計算,我國目前城鎮人口不到五億,比常住人口少一億多。這一億多城鎮常住人口屬於「不完全遷移」,其特點是單身、短期流動,人在城市工作,其家庭、消費、權利行使和保障都在農村地區進行。這部分「不完全遷移」人員今後若得不到制度設計的保障,將成為中國社會重大的不穩定因素。
因此,現有戶籍制度的改革以及相關的配套公共服務的完善是大勢所趨。預計未來我國戶籍制度改革進程將加快,進一步清除農村進城務工勞動力在城市落戶的體制和制度障礙。由此,今後10年我國實際城鎮化率將從目前的約37%提高到42%以上。
但現有的戶籍制度不可能完全取消,否則我國將出現其他不少發展中國家出現的城市大規模貧民窟的現象。
由於戶籍制度在大城市放開的阻力較大,而且如果就業環境允許,農民更願意選擇離家較近的城市實現永久性遷移。預計今後更多的資源將向中小城市分配,擴大其就業容納能力,改善其生活環境,加強其公共服務水平,使這些城市的戶籍制度有條件向進城務工人員徹底放開。
城市化進程將推動中國農民人均收入的增長。隨著進城務工農民的加速增加,非農務工收入占農村居民收入的比例目前約為40%,預計未來10年將提高到50%。考慮到相當一部分轉移勞動力已經實現「完全遷移」,其收入增長將劃歸城市部分,因此原有農村居民的收入增長將比統計中的農村居民收入增長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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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貸款的法律分析
一
在我國,中小企業要通過銀行獲得貸款是非常困難的,因此,通過自我積累或者向「關系」企業借款,成了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求生存圖發展的主要方式。
關於後者,即企業之間的相互借貸問題,我國現行法規是予以禁止的。1981年1月29日國務院在《關於切實加強信貸管理嚴格控制貨幣發行的決定》中指出:「一切信貸活動必須由銀行統一辦理,任何地方和單位不許自辦金融機構,不許辦理存款貸款業務,不許自行貸款作基本建設。」1984年3月21日中國工商銀行頒發的《關於國營工商企業流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第8條規定:「各部門、各企業單位管理和使用流動資金,不準企業之間相互借貸、收取利息,違反上述規定要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銀行要實行信貸制裁。」
1995年7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配合《商業銀行法》的施行,1995年7月27日起試行的《貸款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第五十七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不得經營貸款業務。企業之間不得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融資業務。」 1996年8月1日《貸款通則》修改後施行,但仍在第六十一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2004年2月1日修改施行的《商業銀行法》第二條對貸款人的准入條件的規定則一字都沒有發生變化。
雖然有人指出:「在法律規制的三個層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中,只有在部門規章,即《貸款通則》中,企業間借貸被明令禁止。」但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企業間借貸一直是作為《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來理解並判無效的。
完全禁止企業間借貸是我國轉型經濟時期的一種無奈選擇,國家注意到了這種「禁令」帶來的種種弊端,因此中央銀行允許採取一些變通方式,比如說以委託貸款、信託貸款的形式實現企業間資金融通。同時,隨著經濟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市場也出現了一些企業間借貸的「創新」形式,如私募基金等。
二
「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96《貸款通則》)。按照在簽訂委託貸款合同時合同中出現的合同當事方人數進行分類,可分為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和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
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是由兩個合同構成的:一個是提供資金的企業(委託人,簡稱「貸款」企業,為書寫方便以下省略引號)與銀行(受託人)的委託合同,另一個是銀行(貸款人)與借款企業(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兩個合同是一個「背靠背」的合同;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則由一個合同構成:貸款企業(委託人)、銀行(受託人)和借款企業(借款人)。在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中,實體上存在兩個法律關系,一個是貸款企業與銀行的委託關系,另一個是銀行與借款企業的借款關系。借款企業不依借款合同歸還銀行的貸款,從而(銀行)不能返還資金給貸款企業時,按照合同的相對性原則,程序上貸款企業是不能直接起訴借款企業的,因為貸款企業不是借款合同的主體,銀行才是借款合同的主體;貸款企業只能依委託合同起訴銀行,而銀行才能依借款合同起訴借款企業,貸款企業在委託合同中的利益要藉助銀行的(訴訟)努力才能實現,二者具有牽連關系;但是銀行在委託貸款中並不存在風險,完全可能置貸款企業的利益而不顧,這樣讓貸款企業陷入兩難境地。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定委託貸款協議糾紛訴訟主體資格》的批復(法復〔1996〕6號)中指出:「在履行委託貸款協議過程中,由於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而發生糾紛的,貸款人(受託人)可以借款合同糾紛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貸款人堅持不起訴的,委託人可以委託貸款協議的受託人為被告、以借款人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實際中如果銀行履行了委託合同的義務,銀行不承擔委託貸款中借款企業不歸還貸款的風險,銀行當然也沒有必要「堅持不起訴」,但是正因為不承擔風險,訴訟中不存在根本的利益,銀行就是起訴也完全可能不會傾全力,出功不出力或「訴而不作」未常不是一種理性的選擇。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企業處於尷尬的不利處境:銀行真要是「堅持不起訴」還好,貸款企業可依上述司法解釋將借款企業「一網打盡」;要是銀行「學雷鋒」學得不到位,出功不出力,那麼貸款企業才是「打落門牙落肚裡有苦說不出」。
不過根據新的《合同法》,貸款企業的困境似可能得到了緩解。《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規定:「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忽略除外的規定,現在貸款企業應是可以依借款合同直接起訴借款企業。
可能的爭議之點是第一、委託貸款是否能適用《合同法》第二十一章委託合同的規定,第二、如果能,那麼接下的問題是應優先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這個問題的司法解釋的「特別法」還是適用《合同法》這個「新法」?關於第一個問題的回答見本文的第三部分。對第二個問題,我的理解是應優先適用《合同法》,理由是:第一、司法解釋並不是對委託貸款的實體規定,解決的僅僅是程序問題,而《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從實體上回答了這個問題,因此出於「權益之計」的司法解釋應讓位於正式的法律;第二、《合同法》的規定更好地反映了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法律原則,從實體上也從程序上滿足了當事人的權利救濟要求,因為在委託貸款中具有重大經濟利益的真實的貸款人是企業而不是銀行;第三、《合同法》的規定反映了契約自由、意思自治的法律理念,是對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成果的法律肯定;第四、《合同法》的規定是對我國當前經濟現實的客觀反映,並不違背或規避我國《貸款通則》等金融監管制度,因為我們過去強調對企業間借貸加強管理,主要是由於當時國有企業的負債率普遍很高,當時國有企業總體負債率超過90%,企業借貸出去的資金實際是銀行貸款。現在由於資本來源的多元化,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的負債率已經很低,其資金主要為自有資金。「在這種情況下再繼續嚴格禁止企業間借貸,實際是侵犯了企業應有的合法權益。」這是中央銀行部分人士的觀點。
在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中,更應該有理由直接適用《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去處理其中的法律關系,特別是在包括四大國有銀行的委託貸款實務中,普遍採用標准制式的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合同,如《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第十二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其中約定:「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丙方予以協助。協商不成,乙方有權直接提起訴訟。」在這個標准制式合同中甲方就是借款企業,乙方是委託貸款企業,而丙方則是受託貸款銀行。如果我們否定貸款企業對借款企業的訴權,則既同目前的商業實踐背道而馳又與《合同法》的規定和精神不相一致,同時與《貸款通則》制定的背景相左。司法實踐應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順應環境、與時俱進。
三
無論是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還是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法律上講分解成兩個法律關系,即委託關系和借款關系,恐怕是理解上的不二選擇。因為在《貸款通則》的規定仍然有效的情況下,即「企業之間不得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融資業務」,這兩個法律關系是不能還原成一個法律關系的。適用《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條「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的規定,是否意味著將委託關系和借款關系還原成一個委託法律關系,從而實際上委託貸款企業直接取代了銀行的法律地位,逾越了《貸款通則》的蕃蘺,有偷梁換柱的嫌疑。我認為並未如此。在這里這僅僅意味著,第二個法律關系中的合同條款並入了第一個法律關系的合同條款中,如果後一個法律關系中不存在相應的約束條款,則前一個法律關系的合同條款也不能增加相應的約束條款;因此是(部分)權利義務的合並,而不是整個主體身份的置入或替換。當銀行已經(著重號為筆者所加)依法履行了《貸款通則》賦予貸款人的權力後,其它的權利義務按照《貸款通則》的定義由貸款企業承接時,銀行就只剩下純粹代理人的驅殼,作為委託人的貸款企業是權利義務的「本人」,當然能直接對第三人借款企業提起訴訟,而不必須要通過銀行這個代理人。在這里貸款企業並沒有也不能取代或逾越銀行,而銀行履行了貸款人的權力後,就是一個純粹的代理人,必須聽命於委託人,這個意義上就是將上述委託關系和借款關系還原成一個法律關系又未常不可以。
四
雖然如此,但不能根據「真實貸款說」由第一個法律關系的合同條款對第二個法律關系的合同條款越趄代皰。這在建立有效的擔保法律關系時是特別要注意的。
在雙方協議的委託貸款中,擔保合同應該由受託銀行與擔保人之間簽訂而不是由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之間簽訂,這是沒有多少爭議的。在訴訟過程中,擔保合同條款和借款合同條款可以並入委託合同條款進行處理。在三方協議的委託貸款中,如果擔保人在協議中承擔擔保或者擔保人與受託銀行簽訂擔保合同,其擔保合同的效力是毫無疑義的。可能產生爭議的是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簽訂合同或者是三方約定擔保合由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簽訂的效力問題,因為按照合同的相對性原則是受託銀行而不是委託貸款企業才是擔保合同的主體。
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對這兩種情況應該區別處理:在三方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應該由受託銀行與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由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應該無效,當然擔保合同無效並不是就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可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判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在三方約定擔保合同由委託貸款企業與擔保人簽訂並且擔保人知道這種約定的情況下,應該肯定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因為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將擔保合同的條款並入三方協議,事實上實踐中也是這樣做的,如《中國建設銀行人民幣資金委託貸款合同》第十一條商定的其他事項約定:「1、涉及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由甲方與乙方另行約定,與本合同一並有效執行,可以抄送丙方,但與丙方代理業務不發生直接關系。」可見合同的當事各方都是明確其法律含義的。考慮到誠實信用的原則和現代民法對實質正義的追求,我認為司法實踐不能過於機械地嚴守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從而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應該得到肯定的。
五
在許多國家,企業間借貸屬於私法范疇,法律未禁止,即應為合法;但是,我國把它作為金融管制的一部分,由金融監管當局作出規定,並由金融監管當局予以取締。但是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殊為不易,而改革開放後一些企業又積累了部分自由資金,這樣一方是有資金需求飢渴的企業,另一方是渴望獲得高於銀行利率水準的資金充足的企業,企業間借貸的沖動就產生了,這種正常的沖動在我國金融法規如《貸款通則》的「壓抑」下,演變成委託貸款等法律形式。但由於委託貸款中名義貸款人是銀行,真正貸款人是企業,真正貸款人的權利「借給」名義貸款人行使,而名義貸款人幾乎不承擔任何風險,由於法律沒有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委託貸款只能在現有法律框架下以「扭曲」的形式得到保護,這是委託貸款人必須要特別重視的,也是我們寫作這篇文章的目的,錯漏之處還請大家鑒諒。
㈢ 如何能在什麼沒有的情況下吸引資金
估計難聽話,你現在要代理這個客戶大量資金的話,你必須要有一定的呃這個資本,比如說你要開個公司或者是弄個什麼實體的機構。
㈣ 反正基金也是基金經理拿著我的錢去買股票了,那我自己照著基金的持倉情況自己買不是更省事嗎
基金是代客理財的產品,可參考基金的選股思路,但不能照搬。每隻基金的內持倉情況不同,一容般在季報中只會披露前十大重倉股的持倉情況,而且基金經理會根據市場情況去及時調整倉位,並不是一直持有季報披露的持倉股票,中間的這一系列操作普通投資者是無法知悉的,也沒法去模仿。基金經理在選股票的時候,都是經過深入研究篩選的,從眾多投資標的中,選出合適的進行買入操作,像新發行的匯添富3年研究優選這類定開基金,會忽略短期的價格波動,以較長的視角維度去精選一些真正的好公司,並以不錯的價格買入,光「保持耐心」這一點,個人投資者就很難做到。而且從這兩年的投資趨勢來看,已經進入到機構主導時代,也就是說個人投資者要想獲得比較好的收益,會越來越難。認真選擇只優秀的基金產品,比個人投資有更大的勝算。
㈤ 期貨投資在客戶允許的情況下代客理財屬於刑事責任嗎
私下代客理財是違反期貨法律法規的是民事責任不是刑事責任因為沒有違反刑法的規定。
㈥ 證券經紀人的國內現狀
國內採用電子交易系統,客戶不需要證券經紀人,可自行下單買賣證券,受國內法律限制,國內證券經紀人不能代客理財。國內證券經紀人,日常基本工作是開戶。與客戶經理並沒有太大區別。證券經紀人和證券公司屬委託關系,非勞務合同,所以證券經紀人在法律上更接近個體戶。證券公司無須為經紀人買社保。在交稅方面延用十幾年前的個人所得稅,超800征20%個人所得稅。證券經紀人工作內容和作為公司正式員工的客戶經理一樣。提成和正式員工一樣,但是沒有任何保障,不享受最低工資標准,沒有五險一金。
一:建議每天在上班前先看一下,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也可以到相關的證券網站上去查詢一下.
二:到公司後,要看一下國內的每日晨會內容,如中金,申萬,招商,中信,成都建投等多家的每日晨會.
三:關注一下自己股票池裡面是否有相關信息的公布.
四:給客戶做出操作計劃,同時也要介紹一下周邊股市的情況。
五:盤中一直關注股票池的異動情況,尤其是你客戶的股票,好好利用股票簡訊預警這個功能為你的客戶做好預警提示,許多經紀人都不懂用這個,去cntut開通自己的股票簡訊預警,這個功能對我們經紀人是非常實用的.
六:查一下投資策劃與個股研究報告.
七:收盤做功課,總結今日盤面的特點,可多可少內容,找出一些形態較好的個股,然後再查相關的基本面資料.
八:每天強迫自己寫一份投資建議書送給客戶,模仿研究所的正規模式.力求實用,不求表面的格式,盡量要結合基本面與技術面分析。
㈦ 中國有哪些期貨市場以及發展現狀
狹義上的期貨市場主要指的是期貨交易所。目前中國的期貨市場主要構成部回分 分為以下幾類:答
1.中國證監會以及各地派出機構(證監局)、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期貨市場保證金監控中心
2.期貨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期所子公司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
3.期貨公司會員單位以及非期貨公司會員單位
4.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套保企業客戶
截至2020年9月24日,全市場資金總量近8000億元,較2019年年底增長超40%,較2017年年底增長超80%;期貨市場有效客戶數180.80萬個,較2017年年底增長41.6%;期貨市場結構逐步機構化,目前法人權益佔全市場比例超過六成,較2017年年底明顯上升。
溫馨提示:請遠離非法集資、違法配資、代客理財、虛假或誤導性宣傳/誘導交易、非法咨詢/喊單、提供交易軟體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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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中國資本項目開放的現況是怎麼樣的
選自中國知網的(李艾婧)的論文,中國知網需要密碼,網站給不了了,希望下面的夠了。
自從 1996年我國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之後,外匯管理
體制改革的重點就落到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之上。伴隨著對外開
放的深入和金融改革的深化,我國的資本項目的開放受到越來越多
因素的推進,近年來的開放力度正在逐步加大。
一、我國資本項目開放的現狀
我國資本項目的開放一直在謹慎的、漸進地向前推進。截至
2004年底,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劃分的 7大類 43項資本交易項
目,中國已經實現可兌換的有 11項,占 25.6%;較少限制的 11項,
占 25.6%;較多限制的 18項,占 34.9%;嚴格管制的 6項,占
13.9%,實現部分可兌換。 05年我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引入外國投
資者、允許國際金融機構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允許中國保險公
司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等。06年更是我國資本項目開放力度較大的一
年。4月 1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告宣布允許銀行、證券經營機構、
保險公司等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以代客理財或自營方式進行境外投
資。同時,06年初五部委聯合發布的《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
投資管理辦法》表明外資機構獲准進入 A股,並據悉第一家外資戰
略投資者將於 2006年年底獲批。醞釀已久推出的 QDII以及 QFII准
入門檻的降低,表明我國正從 QFII和 QDII兩端「松綁」中國資本
項目管制。另外,為便利境內投資者開展對外直接投資和跨國經營,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調整部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
知》,自 2006年 7月 1日開始取消境外投資購匯額度的限制。可見,
我國資本項目開放正在順利進行,並漸入佳境。外匯管理局的有關
人士指出我國將在較短時間內實現資本項目基本可兌換,即 75%以
上可兌換 (而對於這一比例有專家稱達到 2/3就可以稱為基本可兌
換了)。
二、推進資本項目進一步開放的驅動力量
盡管近年來國際經濟界對發展中國家資本項目開放頗有爭議,
我國在資本項目的開放進程中也是壓力重重,但是伴隨著經濟和金
融全球化的持續發展,以及國內經濟改革的深化和進一步度外開放,
我國的資本賬戶開放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因素的驅動,而且驅動力
量正在不斷加強。之所以我國計劃近期內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下的
基本可兌換,這可能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加入 WTO五年過渡期行將結束,金融服務業即將全面開放
的推動。根據我國入世時所簽署的市場准入協定,五年的過渡期即
將結束,到 2006年末金融服務業將全面對外開放。這意味著中國難
以對外資金融機構直接投資國內金融部門以及外資金融機構因提供
金融服務而引起的各種資本流動進行限制,這些無疑會推動我國資
本流動的自由化。
二是加快國內證券市場改革的推動。我國證券市場存在明顯的
結構性缺陷,連續多年發展緩慢,經過股權分置改革後,一些基礎
性制度或基本的生態環境發生了根本的改變,為了促進證券市場進
一步發展,引入國際投資者為其增加資金、引進先進投資理念和改
善其結構缺陷,不失為時下上乘的辦法。
三是國內金融機構尋求業務創新和自身發展的推動。加入 WT
五年過渡期即將結束,國內的金融機構將面臨來自國外的金融機構更
大的競爭壓力,國內金融機構必須不斷進行業務創新,拓展海外市
場,通過國際化運作來降低經營成本和提高盈利能力。
四是現階段,為平衡內外均衡,鼓勵資本流出的推動。近年來
我國國際收支雙順差居高不下,外匯儲備增長迅速,這種外部不均
衡已經對內部均衡產生了負面影響。造成這種結果既有人民幣匯率
估值預期的問題,也有內地資本項目開放不足而讓大量的資金無法
在正式渠道內外流動問題。因此,中國需要進一步開放資本賬戶
鼓勵國內日漸成熟的機構投資者、手中持有巨額儲蓄存款的居民以
及正待發展壯大的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以創造更多外匯需求
從而減少貿易順差和資本項目盈餘,促進人民幣匯率更加平衡、更
加市場化。
㈨ 炒白銀】被業務員代客理財虧損了2.5萬,目前的現狀是交易所讓我聯系會員單位,會員代位說責任是他們代
做理財嗎.盈虧正常.從你虧得數目上看資金也不大.那你小資金為什麼會交給他們做呢.難道他們跟你說可以保證幫你賺...這明白的是不可能的是.只能怪你自己不夠理智.代客理財是不允許的.另外有些代客理財資金要球是至少20萬起步的....而且你這點資金如果是我絕不會給你做的.沒人能保證穩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