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資產初始確認金額是第一期期初攤余成本嗎
我認為你這樣理解也可以。攤余成本重點是要強調有尚未攤銷的成本,如購買的時候支付的稅費及其他,或溢價、或折價購買,最終都需要計算現值,在購買的一刻價值相等,隨著持有時間的延長,越臨近到期日,待攤的成本越低。
我認為之所以叫「攤余」,是想與老會計准側進行區分。
Ⅱ 金融資產初始入賬成本和取得時的入賬價值的區別
初始確認成本就是入賬價值,賬面價值好理解噻,剛開始的時候就是入賬價值,後面會版發生變動的權東東。
提問2:請問「初始確認成本」「入賬價值」的概念是只在金融資產里才提到嗎?
不是哈,應該說發生資產購置時都可以運用,比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取得或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取得。
Ⅲ 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它的初始入賬金額、初始計量金額和成本各自是什麼
會計分錄是正確的,只不過你將債權投資的一級科目的金額給理解成了二級科目「成本」的金額了
問的是債券的初始計量金額,分錄借方的債權投資這個一級科目的金額合計就是債券的初始計量金額,
Ⅳ 企業所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成本中應包括哪些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成本為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取得時的費用計入投資收益,支付金額包含已宣告未領取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這部分費用應單獨計入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成本價是入賬價值嗎
初始成本=買價+交易費-股利或利息
Ⅵ 新准則的持有至到期金融資產的初始投資成本計價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徵求意見稿)的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發放債券利息的,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不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在隨後收到這部分利息時,直接沖減初始確認金額。
因此,題中:
1、取得投資時:
初始確認金額 = 1 300元
投資成本 = 1 000 + 200 = 1 200元
溢價 = 1 300 - 1 200 = 100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 1 200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溢價 100元
貸:銀行存款 1 300元
2、收到投資支付價款中包含已宣告的利息時:
收取利息後的投資成本 = 1 200 - 200 = 1 000元
借:銀行存款 200元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 200元
另外,《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正式稿如與徵求意見稿規定有所不同的,應當以正式稿的規定為准。
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怎樣確認初始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確認初始成本=買價+手續費(傭金)-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但如果是債券,則按面值確認。
Ⅷ 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是指什麼
初始確認金額的意思是:固定資產、金融資產等資產,取得時的入賬金額成交價格,還包括支付手續費和相關運雜費,即購買時所花費成本和相關費用合計數。
企業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資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單獨作為應收項目,不構成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確認金額。
企業初始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於其他類的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及其他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
企業取得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進行處理。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借: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借: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借: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Ⅸ 金融資產的初始成本價是入賬價值嗎
具體看 成本計量方法(歷史成本還是公允價值)
小企業會計准則 歷史成本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