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宅基地本可以向銀行貸款嗎
宅基證不可以辦貸款,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專,宅基證不符合銀行屬辦理貸款的條件,需要收入證明、住址證明、徵信信息等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為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信息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系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核查客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㈡ 農村宅基地住房是否可以貸款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開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會議關於農村宅基地買賣案件問題,形成以下意見:
買賣農村房屋有利於農村經濟發展,只要不侵犯國家、社會及第三人的利益,應當給予法律保護。就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而言,根據民事活動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應當依法認定其效力。關於農村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從合同履行情況、尊重現狀、保護交易秩序等角度來綜合進行認定。
㈢ 農村的宅基地可以貸款嗎
宅基地不可以貸款。
根據《物權法》第183條第2項規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權設定版抵押。」這樣權規定的主要理由在於:首先,此種規定能夠抑制佔用農地建房,從而實現保護耕地這一基本國策;
其次,能夠維護農民的基本生存條件。宅基地使用權是為了保障農民基本生活居住條件而無償或者以非常低廉的價格批給農民用於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權。
因此,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一定的社會保障性質,如果允許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那麼當使用權人無法清償債務時,就會喪失該土地使用權,從而出現農民居無定所,以致出現社會不穩定的嚴重後果。
㈣ 買宅基地房子能貸款嗎
雖然可以拿來抵押,但是一般不會有銀行同意的,因為存在很大風險。
一、《擔保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但《擔保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由於《擔保法》禁止用農村宅基地設定抵押,因此,有人認為,宅基地上的房屋與宅基地不可能分離,當然也不能抵押。這種認識是不對的。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
二、存在很大風險。 按照上述規定,雖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就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築材料作為動產優先受償。將房屋拆除而以建築材料還債,這無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價值,也是一種浪費。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據此,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債權人實現抵押權也存在障礙。另外,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這樣,農村房屋的買賣對象就十分狹窄。基於以上實際情況和規定,金融機構等債權人一般不願意接受借款人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這也無可厚非。
㈤ 農村的宅基地可以貸款嗎
走銀行的話肯定不行,銀行不認可農村宅基地證,但是現在小貸公司或者民間借貸已經慢慢拓展了這一塊業務,有什麼不明白的還可以繼續咨詢我。
㈥ 可以用宅基地貸款嗎
農民對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權,對宅基地享有的是使用權。因此談回論房產和宅基地是答否能抵押,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能否抵押。
由於農民對房屋享有所有權,可以處置自己的房屋,因此房產可以抵押。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轉讓。但是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宅基地只能隨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轉讓。即當房屋所有權因出賣、互易、贈予、繼承而轉移時,該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隨房屋所有權一起轉歸新房主。此時,當事人不僅要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還應當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登記。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禁止宅基地使用人轉讓、出租、抵押空閑宅基地。當事人之間轉讓空閑宅基地的任何協議均無效,宅基地所有人(即集體經濟組織)有權收回非法轉讓的宅基地。
㈦ 購買宅基地能夠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農村的宅基地不可以用於申請公積金貸款,因為銀行規定抵押物為住房的必回須是可以答在市面上自由交易的商品房。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㈧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嗎
不可以辦理的。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2、《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只限制於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經發包方同意,並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林權證書的,才可以設立抵押,並沒有明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則明確規定,除買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農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是不允許抵押的。
拓展資料:
有關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資料介紹: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准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後才能確定,總的程序和步驟就是上面所述的這些。
參考鏈接:網路:農村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