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百度百科上說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募集資金,這句話我覺得有問題啊,上市公司才可以啊,下面是百度百科原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是針對特定對象,上市公司是針對不特定對象的。
⑵ 關於公司的募集設立和上市。我一直不明白公開募集設立和上市的關系,還有就是公開募集和定向募集設立區別
公開募集設立是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一種方式,還一種是發起設立。公開募集設立股份公司,需要經證監會核准,設立之後其股票不必然上市,需要上市交易還需要經證券交易所審核。
公開募集就是向社會公開募集。即,向不特定對象募集,或向超過200個特定對象募集,均為公開募集。如前所言,不管你是否上市,只要是公開募集,都需要經證監會核准。定向募集,就是向不超過200個特定對象募集。如果超過200個,則成為公開募集。
公開募集與定向募集的股票並無區別,都需要符合公司法中關於股票的規定。
IPO,意指股份公司第一次公開募集,其並無特別含義。從理論上來說,IPO之後也並不必然上市交易。但是實踐中則是,IPO的目的就是股票上市交易。所以現實中IPO與申請上市交易是同時緊密進行的。
上市交易的條件當然比公開募集的條件嚴苛,所以為准備上市的公開募集,就會依照證券法對上市的要求,安排好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等等。
(2)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募集資金嗎擴展閱讀
我國《公司法》第77條第3款規定:「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所以,募集設立既可以是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設立,也可以是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而設立。這種方式只為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方式。
由於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資本規模較大,涉及眾多投資者的利益,故各國公司法均對其設立程序嚴格限制。如為防止發起人完全憑借他人資本設立公司,損害一般投資者的利益,各國大都規定了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在公司股本總數中應占的比例。我國的規定比例是35%。
《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證券法》第十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未經依法核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低於200人的,屬於非公開發行的募集設立,不包括發起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為。
綜合以上條款,可見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設立公司的,肯定是募集式設立。
⑶ 首次公開發行(IPO)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公開募集設立對吧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一定都會上市么
這個問題問得很專業。
盡管公司法里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募集設立,但證券回法和首發管理辦法答里規定的IPO的條件都是公司已存續三年以上,即早已設立,所以募集設立這個道路實際上被堵上了。但是理論上仍有可能存在,因為規定中留了一個口子: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所以從理論上說,如果國務院批准,那可以通過IPO的形式公開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IPO就是為了上市,首次公開發行也是和上市連在一起說的,證監會在核準的時候也是一塊兒核準的。但實踐中也可能會有IPO以後不能上市的,比如勝景山河,已經發行完畢,因造假被叫停上市,發行募集資金返還給投資者。
⑷ "公開募集股份" 與 「上市」兩個概念的區別
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時,可採取募集設立的方式,即由發起人按相關的要求認購一部分股份,其餘的可向社會公開募集,以完成公司的出資。這個募集的過程即所謂公開募集股份。而上市是股份公司將其公司股票按監管機構要求的程序拿到證券交易所在市場上公開交易。
⑸ 非上市股份公司是否可以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
這是可以的,但是任然需要審批,上市與否只是關繫到貴公司的股票流動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