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市委託價高於現價會以哪個價買入
按開盤價成交,例如你委託5.18元買入,但開盤價是4.66元,那麼你的成交價是4.67元
Ⅱ 委託價格高於成交價格是什麼意思
按照規則,買入時就低,就是以委託價或者比委託價低的價格報單。賣出時就高
Ⅲ 如果我委託買入價高於當前價.會以什麼樣的價格成交
會以10元成交,這叫價格優先。如果別人掛10.1元,或者10.2元,10.3元,10.4元都會在你的後面成交。
Ⅳ 成交價比委託價低,為什麼會這樣
如果您的委託價設置得比現價高的話,系統會自動按照現價進行成交,這樣就出現成交價比委託價低的情況。
比如說:你事先委託的價錢是10元,而且,事先的賣1是10.01,買1是10.00你委託是10.00的話,就會等候成交!而當你委託的單送上去後,假如馬上有一張大單委託9.9賣出的話,而且,其的量足夠把9.9上方委託買入的單全部吃掉的話,則這一筆的成交價則是9.9。
當你買入股票時申報委託價錢,實踐成交價錢卻低於你買入時申報價錢,緣由就是,事先賣盤總量大於以後買盤價錢總量,且以後賣盤價錢低於你以後買盤申報價錢。
當你賣出股票時申報委託價錢,實踐成交價錢卻高於你賣出入時申報價錢,緣由就是,事先買盤總量大於以後賣出盤價錢總量,且以後買盤價錢高於你以後賣盤申報價錢。
這些在以後的操作中可以慢慢去領悟,為了提升自身炒股經驗,新手前期可以用個牛股寶模擬炒股去學習一下股票知識、操作技巧,對在今後股市中的贏利有一定的幫助。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祝投資愉快!
Ⅳ 為什麼成交價高於委託買入價
因為成交價加上了傭金和印花稅的價格。
成交的價格是要看當時賣盤第一檔的價格是多少,也就是說不管委託多高,也只能按賣一檔的價格自動買入,這才是成交價格。
連續競價時,在當市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揭示價連續兩個升降單位內,買(賣)方申報價格高(低)於賣方申報價格時。
採用較接近當市最近的一次成交價格或當時揭示價格的價位成交價格。報價當時沒有對應賣價,較市價高,系統自動以市價撮合,並且還要收取手續費。
(5)逐筆委託價格比現價高擴展閱讀:
成交價的影響因素:
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得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
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一般來講,上市公司在財會年度結算以後。
會根據股東的持股數將一部分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股東。根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條例,我國的上市公司必須在財會年度結束的120天內公布年度財務報告。
且在年度報告中要公布利潤分配預案,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紅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進行。
在分配股息紅利時,首先是優先股股東按規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然後普通股股東根據餘下的利潤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則不一定是固定的。
在分取了股息以後,如果上市公司還有利潤可供分配,就可根據情況給普通股股東發放紅利。
Ⅵ 股票實際賣出價格高於委託價格怎麼回事
根據成交規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賣出時低於現價的委託先成交,成交價為現價。
Ⅶ 委託價錢比股票實際價格是不是高一些
可高可低隨你定,不過你得考慮你給的委託價格的成交可能有多大,別賭極端有時那樣會讓你失去利潤
Ⅷ 買股票時成交價為什麼比買入價高
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競價方式。即對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撮合系統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對其餘交易時間的有效委託進行連續競價處理。 集合競價是這樣確定成交價的:1、系統對所有買入有效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出有效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的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統依序逐步將排在前面的買入委託和賣出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即所有買委託的限價均低於賣委託的限價。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 集合競價後新的委託逐筆進入系統,與排隊的委託進行連續競價撮合。 連續競價是這樣確定成交價格的:對新進入的一個買入有效委託,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買委託隊列排隊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託買入限價高於或等於賣委託隊列的最低賣出限價,則與賣隊列順序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賣方叫價。對新進的餓一個賣出有效委託,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賣委託隊列排隊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託賣出限價低於或等於買委託隊列的最高買入限價,則與買委託隊列順序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買方叫價。這樣循環往復,直至收市。
Ⅸ 要是委託買入的價格比股價高,會以現價成交嗎
股票在交易過程中有買入價格、賣出價格和成交價格。
同一種證券的買單和賣單成交時應依次遵循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一、價格優先原則。
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二、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先掛單的優先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交易所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
三、成交的決定原則。
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2項規定外,如買方的申報價格高於賣方的申報價格,或者賣方的申報價格低於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顯然,要是委託買入的價格比股票成交價格高,而且在掛單順序上早於其它同價格的掛單,只要有現價賣出的單子就會以現價成交。
但是當出現賣出價格和買入價格之間有空檔並且你高於現價的掛單還在空檔范圍時,如果沒有人以你報的價格賣出,你的掛單也是不會成交的。這就是我們有時候明明看到掛單買入的價位比成交價低,但仍然沒有成交的理由。所以,有把握的成交是按照對方的掛單賣出價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