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能掌控。
如果以為群里的都是客戶,那就錯了,這種群里除了所謂的老師或者高手,其它90%都是托,業內叫小號,就是和這些老師唱雙簧,吸引關注;
最後讓交會員費或者合作,而有的股民交了一年幾萬的會員費,在操作幾只股票虧損後就不了了之,對方的目的也達到了,記得前段時間有個新聞,一個群里249個都是托,只有一個客戶,結果那個客戶損失了幾十萬,這種收入就是會員費和合作分成。
1,不要相信交割單
只要你看到有貼交割單的人,還收你費用,基本都是騙子居多,現在的股票交割單都可以作假,很多騙子會在當天收盤後然後選擇幾只股票去做交割單,最後在群里發出來,其實都是假的單子,讓股民以為真實的,只要讓對方截成交明細,最好是越長越好,這個是騙不了人的,就算騙子製作成交明細也需要時間,根本不可能在短期,伎倆就拆穿。
2,不要相信收盤後給的股票
這種股票都是有貓膩的,可以是盤後票,次日90%大漲,也可以是根據股票今天表現給出的票,次日也是大漲概率大,需要的是盤中的票,然後觀察幾日,這樣也能知道實力。
⑵ 做股票哪個機構好
當然是跟機構好,但一定要選好機構,有幾點要求,1、有實力,2講誠信,3、能賺錢。千回萬不要跟那些騙答人的機構合作,那樣就是機構拉高出貨叫你接盤,那就慘了。怎麼樣才知道呢,先試吧,看幾支股票,或用很小的投入試炒一下,認為可靠了再進入操作咯。還有一點,不要跟機構操作自已認沒有一點希望或漲幅太高的票。自已也需要有一定的判斷能力。
這個屬於內幕交易,違規的,證監會重點打擊的一項違規
⑷ 1.股票機構戶,怎麼開通到哪裡,有什麼條件和要求 2.股票機構戶和個人開戶 有什麼不同
機構戶是指以法人名義而非自然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 一般機構到證券公司營業部即可辦理,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託等特殊機構開戶需到中央登記結算公司辦理。 機構新開戶 攜帶材料: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我司可提供格式化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
1、個人投資者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以自然人身份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即為個人投資者。個人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發展初期主要的市場參與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從事股票買賣的投資者。相對於機構投資者而言。個人投資者(無論資金的多少)都可以稱為散戶。
在選擇個人投資者時,主承銷商應當優先考慮具備較強研究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其投資資金規模與新股申購業務的特性相適應、且與本單位具有長期合作關系並相互了解的自有客戶。
2、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⑸ 炒股和機構合作怎麼樣
提醒你
最好是了解他們公司在做考慮
因為現在有實力和沒實力的都在炒
特別是那種分成的
和下午收盤才告訴你那隻股票會漲千萬別信
別去買
要不你會套得很深
⑹ 有正規的股票分成機構嗎 正規的股票分成公司
樓上那個你怕是尼瑪個哈批 給客戶盈利了才收費 那叫分成 日你媽一個廣告狗 現在都開內始寫文案了 證監會容認定的全國84家股票投資機構 哪家不是先收費 還是說你已經正規過證監會了? 你這些司馬騙子搞垮多少家庭自己心裡沒點譜?草你媽的 早晚遭報應
⑺ 和機構合作炒股被騙怎麼辦
這個你要保存好交易憑證找到相關人員就可以追回了,我之前被騙也是這樣追回的
⑻ 股市中的游資和機構是指什麼
游資只股抄市中的散戶投襲資者的閑散資金。機構是把這種閑散資金統一管理,能夠抬高和打壓股價的投資機構。
通常股民稱的游資 簡單講就是一種高流動性的流動資本,通常採取快進快出在股市中尋找可以獲力的機會,通常股市中的游資以吃庄為生,主要是利用資金靈活的特點,用資金短期影響股價以期達到破壞莊家原有的操盤計劃 迫使莊家妥協,在相對高位承接籌碼之目的,通常莊家都會默認不予過多的反抗, 否則如果與游資硬拼 一旦失守或者市場出現不利於自己的變化 會對做盤計劃帶了極大影響,所以通常游資狙擊的股票都是主力吸籌接近尾聲的股票 或者 主力沒有控籌的股票 游資的組成 主要是民間非正式的。存在的形式主要是 私下合作。
⑼ 炒股和機構合作可信嗎
不可信,90%以上都是非法薦股。
有可靠的合作機構。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名單可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查詢。
根據《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必須依法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請投資者選擇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獲取相關投資咨詢服務,對各類「薦股」活動保持高度警惕,遠離「非法薦股」活動,以免遭受財產損失。
(9)股票合作機構擴展閱讀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1997年12月25日國務院、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是為了加強對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活動的管理,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辦法。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申請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品行良好、正直誠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與證券、期貨業務有關的嚴重行政處罰;
(五)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六)證券投資咨詢人員具有從事證券業務兩年以上的經歷,期貨投資咨詢人員具有從事期貨業務兩年以上的經歷;
(七)通過中國證監會統一組織的證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八)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申請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按照下列程序審批:
(一)申請人向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提出申請(所在地地方證管辦(證監會)未經中國證監會授權的,申請人向中國證監會直接提出申請,下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經審核同意後,提出初審意見;
(二)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將審核同意的申請文件報送中國證監會,經中國證監會審批後,向申請人頒發資格證書,並將批准文件抄送地方證管辦(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