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外匯期權交易的形式有:
1、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現匯交易,是交易雙方約定於成交後的兩個營業日內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2、遠期交易:又稱期匯交易,外匯買賣成交後並不交割,根據合同規定約定時間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3、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的外匯市場,不同的貨幣種類,不同的交割時間以及一些貨幣匯率和和利率上的差異,進行從低價一方買進,高價一方賣出,從中賺取利潤的外匯交易方式;
4、套利交易:利用兩國貨幣市場出現的利率差異,將資金從一個市場轉移到另一個市場,以賺取利潤的交易方式;
5、掉期交易:是指將幣種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的兩筆或者以上的外匯交易結合起來所進行的交易;
6、外匯期貨:所謂外匯期貨,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合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早出現的品種。外匯期權交易可以分為什麼?期權按行使權力的時限可分為兩類:歐式期權是指期權的買方只能在期權到期日前的第二個工作日,方能行使是否按約定的匯率買賣某種貨幣的權力;而美式期權的靈活性較大,因而費用價格也高一些。
Ⅱ 根據外匯交易和期權交易的特點,可以將外匯期權交易分為什麼
可 以 把 外 匯 期 權交易分為現匯期權交易和外匯期貨期權交易。——來源【多米樂外匯】
Ⅲ 外匯風險特徵
http://blog.sina.com.cn/u/1233721385
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我國對外開放領域的不斷拓展,國際經濟交流將更加頻繁。對外貿易、資本的輸入和輸出、國際資金融通等,無論從規模上還是水平上,都必將躍上一個新台階。然而,在浮動匯率制度條件下,匯率波動具有經常性和不確定性,對外經濟活動中難免會遇到匯率變動而產生的風險。如何正確地認識外匯風險和較好地防範和化解外匯風險,是一個亟待探討和解決的問題。本文的重點在於探討防範和化解外匯風險方法。一 外匯風險的定義 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通過《牙買加協定》承認浮動匯率制的合法性。於是各國的貨幣匯率頻繁變動,並且經常大幅進行變動,正是如此,各國在國際經濟交易中就會產生外匯風險。外匯風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外匯風險是指由於匯率的變化以及交易者到期違約和外國政府實行外匯管制等給外匯交易者和外匯持有者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狹義的外匯風險僅指由於匯率的變化以給外匯交易者和外匯持有者帶來經濟損失的可能性。二 外匯風險的表現外匯風險的種類很多,主要表現為交易風險、會計風險、經濟風險和儲備風險。 (一) 交易風險交易風險指在約定以外幣計價成交的交易過程中,由於結算時的匯率與交易發生時即簽訂合同時的匯率不同而引起收益或虧損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 1、以即期或延期付款為支付條件的商品或勞務的進出口,在貨物裝運和勞務提供後,而貨款或勞務費用尚未收付前,外匯匯率變化所發生的風險。 2、以外幣計價的國際信貸活動,在債權債務未清償前所存在的匯率風險。例如:某項目借入是日元,到期歸還的也應是日元。而該項目產生效益後收到的是美元。若美元對日元匯率猛跌,該項目要比原計劃多花許多美元,才能兌成日元歸還本息,結果造成虧損。3.向外籌資中的匯率風險。借入一種外幣而需要換成另一種外幣使用,則籌資人將承受借入貨幣與使用貨幣之間匯率變動的風險。 3、待履行的遠期外匯合同,約定匯率和到期即期匯率變動而產生的風險。 (二) 會計風險會計風險也稱折算風險,是指由於外匯匯率的變動而引起的企業資產負債表中某些外匯資金項目金額變動的可能性。它是一種賬面的損失和收益,並不是實際交割時的實際損益,但它卻會影響企業資產負債的報告結果。例如:某企業進口設備30萬美元,當時匯率為100美元=890元人民幣,換算為267萬人民幣,並記錄這一負債。在會計期末對外幣業務賬戶金額進行換算時,匯率發生了變化為100美元=830元人民幣,這時資產負債表上外匯資金項目的負債為249萬元人民幣。其中18萬元人民幣就成為匯率變化而產生的會計風險。 (三) 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是指由於意料之外的外匯匯率變化而導致企業產品成本、價格等發生變化,從而導致企業未來經營收益增減的不確定性。例如,我國某集團公司在美國有一子公司,利用當地資源和勞動力組織生產,產品以美元計價銷售。突然美元出現了較大幅度的貶值,這就會給子公司的經濟績效帶來潛在的風險。 (四) 儲備風險儲備風險是指外匯作為儲備資產因外匯匯率變動而引起價值下跌或上升的可能性。上述四類風險有一定的聯系,從時間上看,會計風險是對過去會計資料計算時因匯率變動而造成的資產或負債的變異程度,是賬面價值的變化;交易風險和儲備風險是當前交易或結算中因匯率變化而造成的實實在在的經濟損失或經濟收益;而經濟風險是因匯率變化對未來的經營活動和經營收益所產生的潛在的不確定性。三、外匯風險的防範外匯風險屬系統性風險,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是我們在對外活動中只要樹立外匯風險意識,建立外匯風險管理機制,對外匯風險進行科學的預測和分析,設計和選擇防止或減少損失的處理方案,就有可能以最小的成本,達到風險處理的最佳效能。如果操作得當,不但可以化解外匯風險,甚至可以借之牟利。目前國際上常見的防範外匯風險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幾種。(一)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規避外匯風險衍生金融工具在外匯風險管理中的應用外匯風險管理和金融工具創新是密切相關的。一方面,創新金融工具的出現是金融市場(包括外匯市場)發展的結果,外匯市場的發展,使得外匯風險日益加劇,從而對管理手段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創新金融工具的出現,也促進了外匯市場的發展,對外匯風險管理「雪中送炭」,為企業外匯風險管理提供了更為廣闊的運作空間,財務風險管理不再僅僅局限於企業內部,而是延伸到企業外部的外匯市場之中。從目前情況看,外匯風險管理所運用的創新金融工具主要有外匯遠期合同、外匯期貨、外匯期權和互轉等。 1、 匯遠期合同避險遠期合同指企業處於避免外匯風險或投機的目的,與他方簽定合同,規定買賣外匯的數量、匯率(遠期匯率)和交割時間,到規定的交割日,買賣雙方按合同約定,賣方交匯買方付款的外匯交易。遠期合同避險,就是利用遠期外匯市場,通過簽定抵消性質的遠期合同來防範由於匯率變動而可能蒙受的損失,以達到保值的目的,及企業預定在未來一定日期,會收到或支付一筆外幣款項時,先在遠期外匯市場上賣出或買進該種外幣,將未實現的匯率予以固定,而不管契約期間的匯率如何變動,企業都可以確定將來能夠收到或付出一定數額的本國貨幣,遠期合同是不可撤消的,應否採用這種避險工具的關鍵是對未來匯率的預測,若匯率預測失誤,雖鎖定了風險,卻也失去了本應得到的收益。因而,這種避險工具常用於保守型管理策略之中。 2、 匯期貨避險外匯期貨的避險原理與外匯遠期合同是相似的,即為了使實際或預期的外匯頭寸免受匯率的不利影響,進行與現貨頭寸相反方向的外匯期貨交易。也就是買進(賣出)與現貨市場數量相當,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買進)期貨合約而補償因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根據套期保值交易採取的方向,外幣期貨分為買進對沖與賣出對沖。賣出對沖又稱空頭,是指預期未來將在現貨市場售出某種外幣,而先於現貨市場出售與該幣相同或相當的外幣期貨契約,到時,在現貨市場出售該幣的同時,再將原先已售出的期貨契約在期貨市場結清。買入對沖又稱多頭,是指預期未來將在現貨市場購入某外幣,而先於此買入與該外幣相同或相關的外幣期貨合約,到期時在現貨市場上買入該幣的同時,再將原先買入的期貨契約在期貨市場結清。通過對沖,實際上是將未來外幣交易匯率事先固定下來,從而可避免匯率波動的風險。外匯期貨交易的選擇,同樣也取決於匯率預測的可靠程度及信用風險,但期貨有獨特的保證金制度,它是利得與損失的杠桿,它既不限制風險,又不限制收益,即到期不履行時,支付保證金。可見,該避險工具可滿足持「中庸型」或「保守型」風險管理策略的需要。 3、 外匯期權避險外匯期權又稱外幣期權,是一種選擇契約,其持有人及期權買方享有在契約屆期或之前已規定的價格購買,或銷售一定數額某種外幣資產的權利。當形勢有利時,他有權買進或賣出該種外幣資產,如形勢不利時,他也可不行使期權,放棄買賣該種外幣資產。而期權的賣方則有義務在買方要求履約時,賣出或買進期權買方買進或賣出的該種外幣資產。從避免外匯風險的角度看,外匯期權是外匯遠期合同和外匯期貨的延伸,但外匯遠期合同是不可更改的,即使合同到期前,出現匯率朝有利於自己的方向變動,也必須按約定履行,從而不得不坐失本可得到的匯兌收益;外匯期貨契約簽定後,雖可在匯率朝有利方向變動時,與契約到期前以反向交易沖銷原契約,而不坐失匯率有利變動的好處,但期貨契約必須交納保證金,並每日按清算價計算盈虧,必要時尚需追加保證金,否則已進行的期貨契約會被拍賣掉;期權則不同,它有選擇餘地,買方可放棄履約,從而隨市場行情的變化,獲得無限大的利益,他無需每日清算,而只需支付權利金,又稱其權費或保險費,於定約時由買方支付給賣方,以取得履約選擇權的費用)。因此,這種避險工具可適用於持「積極進取型」風險管理策略的需要。 4、 貨幣互換避險互換又稱掉期,指交易雙方依據預先約定的規則,在一段時間內,交換一系列付款的交易。貨幣互換為互換的一種,它的基本做法是,在交易之初,雙方以議定的匯率互換的本金,根據互換的金額,計算利息,互換交易期間,雙方按約定的付息期和金額進行利息互換;在交易到期日,雙方進行本金的再次互換。在貨幣互換交易中,由於匯率是預先確定的,交易者不必承擔匯率變動的風險,因而起到避險的作用。貨幣互換是以目前現匯匯率為基礎,或以事先約定的遠期匯率為准,匯率多少由交易雙方商定,且互換交易的期限往往較長,因而它比運用期貨、遠期合同等方式來避免長期外匯風險要簡潔的多;另外,它在企業籌資中具有籌資成本低,籌資靈活性大等優點,故受到企業廣泛的採用。當然,外匯風險管理所用的創新金融工具還不止這些,隨著國際金融業的競爭的加劇,不斷有更新的金融工具推出。如目前最新的幾種外匯交易方式,有可變式遠期外匯交易、圓筒式期權交易、投標期間買匯期權、防止出口投標風險期權等;另外,為了揚長避短,各種金融工具往往組合使用。但是,正如前面所說,運用各工具避免風險,也僅僅是避免風險而已。(二)貨幣選擇法規避外匯風險
選擇好計價結算貨幣是涉外企業避免外匯風險的一種最普遍最基本的方法。企業計價貨幣選擇的原則是:
1、合理選擇計價貨幣
在國際金融市場上,既有本幣與外幣之分,又有硬幣與軟幣之分。企業在交易過程中,選擇合適的計價貨幣,是防範外匯風險的重要方法。選擇計價貨幣應遵循以下原則:
(1)遵循「收硬付款」的原則。即在出口貿易中,力爭選擇硬貨幣來計價結算;在進口貿易中,力爭選擇軟貨幣計價結算。但是在實際業務中,貨幣選擇並不是一相情願的事,因為交易雙方都希望選擇對自己有利的貨幣,從而將匯率風險轉嫁給對方。因此交易雙方在計價貨幣的選擇上往往產生爭論,甚至出現僵局。為打開僵局,促成交易,使用「收硬付款」原則要靈活多樣。比如,通過調整商品價格,把匯率變動的風險計進商品價格中,同時還可採取軟硬對半策略等等,使買賣雙方互不吃虧,平等互利。
Ⅳ 外匯期權和外匯期貨在原理上的區別
外匯期權(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相對於股票期權、指數期權等其他種類的期權來說,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期權的實例:
當您看中一套當前標價100萬元的房子,想買但擔心房價會下跌,再等等吧,又怕房價繼續漲。如果房產商同意您以付2萬元為條件,無論未來房價如何上漲,在3個月後您有權按100萬元購買這套房,這就是期權。
如果3個月後的房價為120萬元,您可以100萬元的價格買入,120萬元的市價賣出,扣除2萬元的支出,凈賺18萬元;如果3個月後房價跌到95萬元,您可以按95萬元的市價買入,加上2萬元的費用,總支出97萬元,比當初花100萬元買更合算。
所以期權的買方風險有限,僅限於期權費,獲得的收益可能性無限大。
外匯期貨,又稱為貨幣期貨,是一種在最終交易日按照當時的匯率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外一種貨幣的期貨合約。一般來說,兩種貨幣中的一種貨幣為美元,這種情況下,期貨價格將以「x美元每另一貨幣」的形式表現。一些貨幣的期貨價格的表示形式可能與對應的外匯現貨匯率的表示形式不同。
簡單講,外匯期貨是保證金交易,可以買漲買跌雙向交易,風險高,收益也很大,是目前市場是上比較熱的投資品種。
希望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我本身是做貨幣期貨交易的,如果有興趣,可以找我進一步交流或咨詢。
Ⅳ 什麼是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交易有哪些特點
外匯期權(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稱為貨幣期權,指合約購買方在向出售方支專付一定期權費後,所獲得的在屬未來約定日期或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匯率買進或者賣出一定數量外匯資產的選擇權。 外匯期權買賣是一種交易方式,它是原有的幾種外匯保值方式的發展和補充。它既為客戶提供了外匯保值的方法,又為客戶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外匯期權業務的優點在於可鎖定未來匯率,提供外匯保值,客戶有較好的靈活選擇性,在匯率變動向有利方向發展時,也可從中獲得盈利的機會。對於那些合同尚未最後確定的進出口業務具有很好的保值作用。外匯知識都可以在外匯論壇或網站如FxBoost等等找到。
Ⅵ 根據外匯交易和期權交易的特點,可以將外匯期權交易分為什麼和什麼
買進期權與賣出期權:買進期權是指和約持有者有權利以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的
外匯。賣出期權是指和約擁有者有權利以執行價格賣出一定數量的外匯。
履行和約:外匯期權的持有者,有權利決定是否「履行」和約,或聽任合同到期而不執行。 履約價格或執行價格:即期或遠期和約上的價格,都是反映當時的市場價格。外匯期權中,未來結算所履行的價格稱為履約價格或執行價格。履約價格決定於和約簽定的當初,可能完全與及期和遠期的匯率不同。
到期日:外匯期權和約有一個最後的到期日。期權的持有者如果希望履行和約,必須在和約到期前通知另一方。到期日表示為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個時間,如,1999年11月18日,東部標准時間早晨10:00。 中的有關術語
平價:如果期權的履約價格(即合同價格)等於當時的即期匯率,稱為即期-平價。如果履約價格等於當時對應的遠期匯價,稱為遠期-平價。如,3個月期的期權履約價格與3個月期的遠期匯率都是1.7500DEM/USD。
折價:對於期權的持有者來說,當履約價格(如:1.5000的DEM賣出期權)優於即期匯率(如,1.8000DEM/USD)時,即為即期-折價。對於遠期-折價亦然。
溢價:很容易猜出,溢價就是指對於期權的持有者來說,當履約價格(如:1.8000的DEM賣出期權)不如即期匯率(如,1.5000DEM/USD)時,即為即期-溢價。
來源——多米樂外匯
Ⅶ 貨幣期權有什麼特點
貨幣期權是指期抄權購買者以一定的費用(期權費)獲得在一定的時刻或時期內按交易雙方約定的價格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某種貨幣的權利的交易。與遠期外匯交易基本相同。
外匯期權交易的特點:
1、不論是履行外匯交易的合約還是放棄履行外匯交易的合約,外匯期權買方支付的期權交易費都不能收回。
2、外匯期權交易的協定匯率都是以美元為報價貨幣。
3、外匯期權交易一般採用設計化合同。
4、外匯期權交易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等的,即期權的買方擁有選擇的權利,期權的賣方承擔被選擇的權利,不得拒絕接受。
5、外匯期權交易的買賣雙方的收益和風險是不對稱的,對期權的買方而言,其成本是固定的,而收益是無限的;對期權的賣方而言,其最大收益是期權費,損失是無限的。
Ⅷ 外匯期權的優點是什麼
可以鎖定未來匯率,提供外匯保護。由於其更大的靈活性,當匯率變化朝著有利的方向發展時,它也可以獲得有利的機會。但是,購買期權需要手續費。如果期權到期時不執行,將增加企業成本。
Ⅸ 期權的特性
綜述
具有「零和游戲」特性,而個股期權及指數期權皆可組合,進行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
期權主要可分為買方期權(Call Option)和賣方期權(Put Option),前者也稱為看漲期權或認購期權,後者也稱為看空期權或認沽期權。具體分為四種:1.買入買權(long call) 2.賣出買權( short call) 3. 買入賣權(long put) 4.賣出賣權(short put)
期權交易事實上是這種權利的交易。買方有執行的權利也有不執行的權利,完全可以靈活選擇。 期權分場外期權和場內期權。場外期權交易一般由交易雙方共同達成。
標的資產
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s)
每一期權合約都有一標的資產,標的資產可以是眾多的金融產品中的任何一種,如普通股票、股價指數、期貨合約、債券、外匯等等。通常,把標的資產為股票的期權稱為股票期權,如此類推。所以,期權有股票期權、股票指數期權、外匯期權、利率期權、期貨期權等,它們通常在證券交易所、期權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當然,也有場外交易。
期權(Option),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這種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魅力在於,可以使期權的買方將風險鎖定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從其本質上講,期權實質上是在金融領域中將權利和義務分開進行定價,使得權利的受讓人在規定時間內對於是否進行交易,行使其權利,而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的交易時,購買期權的合約方稱作買方,而出售合約的一方則叫做賣方;買方即是權利的受讓人,而賣方則是必須履行買方行使權利的義務人。 具體的定價問題則在金融工程學中有比較全面的探討。
商務印書館《英漢證券投資詞典》解釋亦作:期權合約。期權合約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期權交易為投資行為的輔助手段。當投資者看好後市時會持有認購期權(call),而當他看淡後市時則會持有認沽期權(put)。期權交易充滿了風險,一旦市場朝著合約相反的方向發展,就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實際操作過程中絕大多數合約在到期之前已被平倉(此處指的是美式期權,歐式期權則必須到合約到期日執行)。
期權主要有如下幾個構成因素:①執行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敲定價格〕。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事先規定的標的物買賣價格。②權利金。期權的買方支付的期權價格,即買方為獲得期權而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③履約保證金。期權賣方必須存入交易所用於履約的財力擔保,④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是指在期權合約有效期內按執行價格買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權利;看跌期權,是指賣出標的物的權利。當期權買方預期標的物價格會超出執行價格時,他就會買進看漲期權,相反就會買進看跌期權。
每一期權合約都包括四個特別的項目:標的資產、期權行使價、數量和行使時限。
行使價
期權行使價(Strike Price 或 Exercise Price)
在行使期權時,用以買賣標的資產的價格。在大部分交易的期權中,標的資產價格接近期權的行使價。行使價格在期權合約中都有明確的規定,通常是由交易所按一定標准以減增的形式給出,故同一標的的期權有若干個不同價格。一般來說,在某種期權剛開始交易時,每一種期權合約都會按照一定的間距給出幾個不同的執行價格,然後根據標的資產的變動適時增加。至於每一種期權有多少個執行價格,取決於該標的資產的價格波動情況。投資者在買賣期權時,對執行價格選擇的一般原則是:選擇在標的資產價格附近交易活躍的執行價格。
數量
數量(Quantity)
期權合約明確規定合約持有人有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數量。例如,一張標準的期權合約所買賣股票的數量為100股,但在一些交易所亦有例外,如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合約,其標的股票的數量等於該股票每手的買賣數量。
行使時限
行使時限(到期日)(Expiration date 或 Expiry date)
每一期權合約具有有效的行使期限,如果超過這一期限,期權合約即失效。一般來說,期權的行使時限為一至三、六、九個月不等,單個股票的期權合約的有效期間至多為九個月。場外交易期權的到期日根據買賣雙方的需要量身定製。但在期權交易場所內,任何一隻股票都要歸入一個特定的有效周期,有效周期可分為這樣幾種:①一月、四月、七月、十月;②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③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它們分別稱為一月周期、二月周期和三月周期。
按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內交易中被採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後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行的期權,多為場外交易所採用。
歐式美式之區別
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的區別主要在執行時間的分別上。
(1)美式期權合同在到期日前的任何時候或在到期日都可以執行合同,結算日則是在履約日之後的一天或兩天,大多數的美期期權合同允許持有者在交易日到履約日之間隨時履約,但也有一些合同規定一段比較短的時間可以履約,如「到期日前兩周」。
(2)歐式期權合同要求其持有者只能在到期日履行合同,結算日是履約後的一天或兩天。目前國內的外匯期權交易都是採用的歐式期權合同方式。
通過比較,結論是:歐式期權本少利大,但在獲利的時間上不具靈活性;美式期權雖然靈活,但付費十分昂貴。因此,國際上大部分的期權交易都是歐式期權。
期權與股權的區別
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股東基於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一種所有者權利。簡單地說,拿到股權,說明已經是公司的股東了。
「期權」是一種權利,是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這個權利可能會在公司上市後行使,也可能會在上市前行使。簡單地說,拿到期權,只表明其有可能是公司的股東。
形象來說,股權代表股東,而期權更多的是帶著激勵的使命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