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叫不允許民間持有外匯是不可以用外匯去市場上買東西么
我國有一項政策,普通公民只能持有五萬美元每年銀行有外幣兌換的限額系統;不光美元,兌換其他貨幣也是等值五萬美元的限制。
這是舊時代的政策了,是指老百姓手中的外匯都必須強制換成人民幣。因為以前中國外匯儲備太少,國家必須集中民間的外匯,好去國際市場采購急需的產品、技術跟設備。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截至2015年,中國位居世界各國政府外匯儲備排名第一。但美國、日本、德國等國有大量民間外匯儲備,國家整體外匯儲備遠高於中國。
㈡ 現在國內外匯交易是不是不允許
國內外匯交易,你指的是炒外匯嗎,這個只能在外匯交易平台上玩。這也是一種投資理財,為什麼不允許!
㈢ 國內到底允許不允許做外匯
外匯目前在國內屬於灰色地帶,並沒有法律禁止,也沒有法律支持,屬於法律空白
㈣ 國內到底允許 不允許做外匯啊
你好。這個問題你不是第一個,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個。說明很多人想炒。
說到底還是要關注下國家的態度。
國家的態度是不支持,不反對。
因為國家是知道銀行也在做外匯業務呢,國家希望大家錢都別匯到國外去了,在國內炒可以增加GDP,不過銀行做的是實盤的,投資的資金非常大,是沒有杠桿的。點差高,所以有一點點經驗的匯友都不願意銀行白白的以服務費點差的形式拿走30-40%的盈利,所以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國外平台的保證金交易.
說句中肯的話,和買衣服一樣,國際主流品牌自然是有保障一些。
新手投資前請注意以下幾點,也許可以給你一點點幫助,可以少走一些彎路。
1.建議選擇知名些的品牌的平台,然後最好去找中國的一級代理商。而且如果是歐美的平台一定要選擇受NFA的外匯交易商,它們會很規范很正規,對你的資金會更有保證,更安全.
2.如果您碰到牛吹到天上的,一定是黑平台黑公司,建議不要被惑,現在他們條件非常具有誘惑性,但是基本上都是很多新匯友,被框後,都是出不來一分錢.這些都是血汗錢。 選擇口碑好些的一級代理商,資金安全些。
以上兩個條件是十分重要的,這兩方面可以決定你在外匯投資是否成功和投資的風險
對了。如果你是新手,可以先注冊外匯模擬賬戶,先免費注冊個玩玩。看看模擬炒外匯是這么炒的,慢慢你就懂了
㈤ 外匯為什麼不能用於國內建設
把外匯給企業或老百姓是有缺陷的,因為發下去的外匯最終還是要回到商業銀行手裡。這是因為外匯是不能在中國花的。比如說商業銀行給A基金2000萬美元,但由於外幣在中國不是流通貨幣,因此A基金必須還要到商業銀行將此外幣換成1.36億人民幣{假定1:6.8匯率},因此A基金最終得到的是1.36億人民幣而不是2000萬美元。而商業銀行發下去的2000萬美元又回到自己手裡。但商業銀行為回籠這2000萬美元,就必須要多拿出1.36億人民幣給A基金{若銀行短缺則要印新的}。因此,給A基金發外匯就等於給A基金發等值人民幣或新印等值人民幣給對方。因此這就是為什麼不能用外匯儲備支援中國貧困地區或支援國家建設等問題的解答。拿外匯儲備資金解決一系列問題就如同拿人民幣一樣解決問題,要麼用現款,要麼新印人民幣。而且還饒了一個大彎。
對任何企業或個人發外匯道理也是一樣的。
正確的方法是,企業或個人如果需要外幣對外從事貿易等{即不是用在國內市場},需要出國用或匯給國外發貨商人購買商品等,則需要用人民幣到銀行換取美元才行,然後用於對外經濟活動。 另外央行也不能直接用外匯儲備的資金對國際市場的商品進行購買。因為中國的外匯儲備不是央行的財政資金而是央行的負債。通俗點說這些外匯資金是央行通過發行基礎人民幣買來的,對方也完全有可能再買回去。因此,這些外匯儲備不是央行想花就可以花的。而是通過中國的企業等實體產業擁有者及代表,或個人用人民幣通過商業銀行經央行買回外匯儲備中的外匯,然後對外行使購買國外資源,礦山,油田等實體資產。 一種方式是國家可以通過成立投資企業這樣的中轉實體,通過該實體發行人民幣債劵,待該實體籌得人民幣資金再通過商業銀行向央行購買外匯,以達到對外用外匯儲備中的資金從事經濟活動的目的。
但是央行用外匯儲備去買外美國債劵為什麼就可以呢?這可以被視為央行的一種保值所需的經濟活動,嚴格說來是有風險的,也就是不應該的。但如果央行有過多外匯儲備,如果都放在央行必定會隨時間的推移而貶值,就如同一個人50年前把1萬美元放在箱子里不用,50年後這筆錢就會貶值一樣。因此央行用大部分或一部分買國外債劵就是出於保值考慮。因為國外債劵是有利息的。總比存央行隨時間流逝而貶值強的多。這是一個特例,也被認為唯一的一個央行自己行使權利對外投資{如果可以被認為是投資的話}。一般也是有巨量自存外匯資金做後盾才可以。 如果認為對外買國外實體,資源更合適。在外匯儲備過多時,那就通過人民幣升值,使企業人民幣資產增值,從而可以用比以前更少的人民幣購買更多的外匯增加對外實體資產等的購買力。達到不買或少買外國債劵,而把外匯資金大部分通過企業購買外國實體資產,資源等。
有些經濟學人也易在這方面犯錯誤,比如他們一方面主張用更多的外匯資金去買國外資源,國外實體。又反對人民幣升值使企業在低匯率下無法用有限的人民幣資金獲得更多的外匯對外從事經濟擴張,購買國外的實體資產,資源等。因此這是矛盾的。就如果人民幣升值20%,就可用同樣多的人民幣在銀行換得比升值前多20%的外匯。用來購買國外的所許商品,實體經濟,資源等等。
㈥ 國內可以炒股票為什麼不可以炒外匯
在1992年-1993年期貨市場盲目發展的過程中,多家香港外匯經紀商未經批准即到大陸開展外匯期貨交易業務,並吸引了大量國內企業、個人的參與。由於國內絕大多數參與者並不了解外匯市場和外匯交易,盲目的參與導致了大面積和大量的虧損,其中包括大量國有企業。1
994年8月,中國證監會等四部委聯合發文,全面取締外匯期貨交易(保證金)。此後,管理部門對境內外匯保證金交易一直持否定和嚴厲打擊態度。1993年底,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允許國內銀行開展面向個人的實盤外匯買賣業務。至1999年,隨著股票市場的規范,買賣股票的盈利空間大幅縮小,部分投資者開始進入外匯市場,國內外匯實盤買賣逐漸成為一種新興的投資方式,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據中央電視台報道,外匯買賣已經成為除股票之外最大的投資市場。
與國內股票市場相比,外匯市場要規范和成熟得多,外匯市場每天的交易量大約是國內股票市場交易量的1000倍,所以盡管在交易規則上不完全符合國際慣例,國內銀行開辦的個人實盤外匯買賣業務還是吸引了越來越多的參與者。
總體來看,國內絕大多數的外匯投資者參與的是國內銀行的實盤交易,而保證金交易,由於國內尚未開放,以及國家的外匯管制政策,國內投資者尚需待以時日。
㈦ 為什麼企業一般不允許持有外匯,必須結匯
這是07年8月13日以前的規定拉,從去年8月13日起,企業可以持有外匯,不一定要結匯的。內
這之前,的確是必容須結匯,叫強制結售匯制度。
強制結售匯制度是指,除國家規定的外匯賬戶可以保留外,企業和個人必須將多餘的外匯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外匯指定銀行必須把高於國家外匯管理頭寸的外匯在銀行間市場賣出。在這套制度里,央行是銀行間市場最大的接盤者,從而形成國家的外匯儲備。
創設這套制度的初衷是解決改革開放之初中國外匯短缺問題。強制結售匯制度實行13年,中國的外匯儲備從1993年底的211.99億美元,增至07年6月末的13326億美元。充足的外匯資金為國內建設和對外投資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㈧ 外國人不能直接購匯,是因為中國實行外匯管制制度嗎
是的,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
(1)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2)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
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註: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幣後,一律以鈔戶性質的外幣存入)
(3)外籍人員工資、獎金、津貼等人民幣收入的兌付需審核材料包括:
①書面申請
②本人有效護照或身份證明
③僱傭證明
④人民幣收入清單
⑤稅務憑證。
(8)外匯不允許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制度基本方式
一: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匯管制中,最嚴格的規定是出口商必須把全部外匯收入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出口商在申請出口許可證時,要填明出口商品的價格、數量、結算貨幣、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並交驗信用證。
二:對進口外匯的管制
對進口外匯的管制通常表現為進口商只有得到管匯當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銀行購買一定數量的外匯。管匯當局根據進口許可證決定是否批准進口商的買匯申請。有些國家將進口批匯手續與進口許可證的頒發同時辦理。
㈨ 人民幣為什麼不能自由兌換外幣,為什麼要進行外匯管制
中國不是不想人民幣自由兌換,而是還不敢,或者說不具備實力。
因為中國政府既追求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又想控制對國際貨幣美元匯率的穩定。那麼,根據蒙代爾不可能定理,資本勢必無法完全自由流動,也就出現了外匯管制,俗稱人民幣不能自由兌換
蒙代爾不可能三角:國內貨幣政策自主獨立性、匯率穩定性、資本自由流動,三者不可共存,又稱「三元悖論」
內貨幣政策:必須自主,尤其是核動力印鈔機不能停。另外,加息/降息(基準利率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升降(貨幣乘數)、信貸政策松緊度等等,GOV都不忍心不牢牢把控,並隨心所欲、隨機應變的朝令夕改
匯率穩定性:美聯儲是世界人民的央行,而外匯儲備是中國人民的錢袋子,是購買中國不足物資和技術的保障,同時可以抑制國內同類型物資(尤其食品)的價格上漲。所以,外匯儲備必須保,匯率也必須保,若匯率崩,則意味著輸入性通脹,石油和食品價格上漲,威脅到工業生產和民生領域,是不可承受之重
三元保二棄一。即只能選擇限制「資本自由流動」,亦即如題「暫時幾年外匯管制」,「不能自由兌換外匯以防攜款潛逃勢態擴散」 。而 退一步理解這個邏輯,也可以認為是「中聯儲」(央行)的一片良苦用心吧
㈩ 中國法律有沒有規定不允許在外國平台進行外匯交易
炒外匯是合法的。《刑法》明確炒外匯的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現行法律,我國並沒有限制公民的個人的此種投資行為,就像近期在國內被禁止的虛擬代幣發行融資,不禁止公民私人間進行點對點代幣交易,也不禁止公民,投資海外的虛擬貨幣項目,
也不禁止公民在海外虛擬代幣平台進行交易,同理,對於外匯,其也只是一種投資標的,國家並沒有出台法律禁止公民個人的海外投資行為,但是由於國內國內還沒有完全開放外匯保證金業務,國內並沒有公司或機構自己組織公民進行外匯交易。
國內開設外匯投資平台,為海外外匯交易平台提供代理服務收取傭金,則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以提供海外外匯平台代理服務為例,
在司法實務中,司法機關往往會認定該類平台未依法取得行業監管部門的批准或者備案同意,擅自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 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屬於典型的非法經營行為。
法律依據: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三)項的規定定罪處罰。
一、境內個人、境內機構可以保留外匯收入
取消了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入強制結匯的規定,也就是說,境內個人和境內機構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入可以保留,積攢,這是合法外匯的重要來源。
二、交易平台的合法性
其次,交易平台的選擇必須合法。一般來說,比較普遍的合法做法是,利用國外母行的網路在線平台進行交易。這種交易平台都是全球性適用的,一般,國外母行有些會由境內分行向銀監會申請電子銀行業務經營許可證,同時在國內放置伺服器鏈接到國外平台,這是可以操作的。
三、區分外匯交易和人民幣結售匯
外匯交易是外匯與外匯之間的交易,不會影響人民幣收支平衡,不同於外匯與人民幣之間的結售匯業務。我國沒有任何法律法規限制外匯與外匯的交易,只要有「外匯兌換業務」的經營范圍的銀行都可以做。
四、關於單行刑法
首先,所有外匯犯罪是行政管理性的犯罪,違反行政管理法律是犯罪的前提,我國沒有行政管理法律禁止外匯交易,因此不可能構成犯罪。其次,縱觀該法,主要關注於騙匯等欺詐性外匯交易行為,誠實守信的外匯交易受到法律保護。
但是,必須注意,外匯交易應當在由外匯兌換業務資質的銀行辦理,外國銀行的分行沒有關系,母行也可以在中國辦理。
五、外匯交易的實際需求
外匯交易除了投機套利外,有很多對沖匯率波動風險的功能,是無法剔除的重要金融交易工具,否定它的合法性沒有任何意義,再說了,我拿美元換成歐元,關別人什麼事,別拿人民幣倒騰來倒騰去就行。
(10)外匯不允許擴展閱讀
根據外匯交易規定:
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客戶
1 ) 手頭有一定數量外幣資產的:例如手頭有 10 萬美元的外幣存款,如果美元 / 歐元貶值 20% ,則您的資產相對於歐元也貶值了 20% 。
2 )手頭有大量人民幣資產的:由於人民幣和美元掛鉤,美元貶值相當於人民幣也在貶值,,所以用一年存款利息來對手中的貨幣資產進行保值是很有必要的。
3 )有經常性對外業務的:用少量的錢預先購出所需的外幣,從而避免匯率波動造成的被動面。
4 )有投資理財需求的:外匯保證金交易作為全球最佳的投資理財品種值得引起您極大的關注。
5 )做股票、期貨虧損嚴重的:在外匯市場,幾個月內從幾千變幾萬的機會有的是,而在股票和期貨市場翻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依據外匯保證金交易的特點,可獲得最高100倍的融資,這就給了大家用小資金獲取高額利潤回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