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境外個人將自己在中國境內的工資夠匯匯到境外,金額在五萬美元以上,
稅務法規規定: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1、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的以下情形:(1)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遊、通信、建築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2)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2. 公司用我的身份證給公司辦理外匯業務。以個人工資結算從國外打過來五萬美金。請問這個合法嗎
這是你們公司在鑽外匯管理政策的漏洞。如果公司的交易存在問題被外匯局查處的話,你可能也會受到牽連。所以要盡量避免這樣的做法。
3. 個人匯款到國外需要什麼流程
(一)一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銀行辦理;一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內含)以上,1萬美元以下的,需經北容京市外匯管理局審核;一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含)以上的,需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
(二)因為以下五種原因而發生的現鈔賬戶存款匯出境外,金額有所放寬。一次性匯出等值2000美元以上,1萬美元(含)以下的,由銀行審核客戶提供的書面證明材料(見"個人境外外匯匯款需提供審核的書面證明材料")後直接按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匯出等值1萬美元以上,20萬美元以下的,需經北京市外匯管理局審核;一次性匯出等值20萬美元(含)以上的,需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
1、個人自費出國學習;
2、境外就醫;
3、居民個人繳納國際學術團體組織的會員費;
4、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少量葯品和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
5、居民個人在境外直系親屬發生重病、死亡和意外災難等特殊情況的用匯。
4. 外籍員工工資可否直接匯出境外或購匯匯出境外
關於外籍員工工資問題,應按照以下幾點進行操作:
一是外商投資企業內外籍員工工資、獎金、容津貼等稅後人民幣收入可以購匯,購匯後不允許提取現鈔,但可以直接匯出或轉入本人外匯存款賬戶。
二是外籍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等不得直接發放外幣現鈔,但可從企業外匯賬戶直接匯出或轉入本人外匯存款賬戶。
三是由境外母公司統一支付外籍員工工資、獎金、津貼的,只能由企業直接匯至境外母公司境外指定賬戶,不得提取外幣現鈔。
5. 國內公司可以付外匯到外國的私人賬戶上嗎
是來不可以的,目前中國資源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
公司不能直接對外匯美元(或外匯),所有進出的外匯都要上報外匯管理局批准。如果是你們公司賬戶匯給國外私人賬戶的話會被外管局認為是洗錢,只能從私人賬戶上匯過去。
如果是用於支付進出口貨物的代理傭金,那麼是可以的,即到到銀行付款時需要提交進出口合同和代理傭金寫,或者進出口合同中的貿易術語中CFR C3或CIF C5等描述,則可以作為支付傭金的依據。
6. 若境內機構或個人向境外支付外匯資金,在什麼情形下需要到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回關問題的公告》(國答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
(一)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遊、通信、建築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二)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三)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應按照本規定進行稅務備案。
......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7. 個人在境內任職,但工資由境外支付,如何扣繳個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對境外企業支付其雇員的工資薪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241號)第一條規定,個人在中國境內外商投資企業中任職、受雇應取得的工資、薪金,應由該外商投資企業支付。凡由於該外商投資企業與境外企業存在關聯關系,上述本應由外商投資企業支付的工資、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關聯企業支付的,對該部分由境外關聯企業支付的工資、薪金,境內外商投資企業仍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據實匯集申報有關資料,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8. 在中國工作1年尚未滿5年,工資由境外支付到個人境外賬戶,是否需要交納中國的個人所得稅
這個不僅需要看工資是由境內還是境外發放的,還要看發放工資的月份在境內、境外的天數,適用下列公式。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而不超過五年的個人。應適用下述公式:
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當月境外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當月境外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例:某外籍個人2010年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未滿五年,其中10月份臨時離境10天,當月從中國境內企業取得工資34000元人民幣,境外僱主支付工資摺合20000元人民幣(假設境外支付的全屬臨時離境期間境外工作的報酬),則該外籍個人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如下:
第一步:全月境內、境外工資的應納稅額=(34000+20000-4800)×30%-3375=11385元
第二步:境內所得的應納稅額=11385×(1-20000/54000×10/30)=9979.44元。
9. 境外匯款,個人如何結匯
結匯指企業或個人按照匯率將買進外匯和賣出外匯進行結清的行為。進出口專業公司,根據進口業務需要,以本國的貨幣按照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向外匯專業銀行購買外幣匯往國外,或將出口所得外幣,按照牌價售與外匯銀行而摺合成本國貨幣,在對外貿易中,均稱為結匯。
我國外匯牌價,規定由中國銀行逐日公布,外匯管理,亦由中國銀行進行。牌價有買價和賣價。賣價要高於買價,其間的差額為銀行兌換的手續費,或稱兌換收益。
(9)付境外個人工資外匯局擴展閱讀:
結匯方式是出口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通過銀行收結之外匯的方式。結匯方式代碼分為匯付, 托收,信用證和其他。
1、匯付包括:
(1)信匯:買方將貨款交給進口地銀行,由銀行開具付款委託書,郵寄出口地銀行,委託其向賣方付款。
(2)電匯:進口地銀行應買方申請,直接用電報發出付款委託書,委託出口地銀行向賣方付款。
(3)票匯:買方向進口地銀行購買銀行匯票逕寄賣方,由賣方或其指定的人持票向出口地有關銀行取款。
2、托收包括:
(1)付款交單(D/P):指賣方托收時指示托收行,只有在買方付清貨款時才交出單據。
(2)承兌交單(D/A):指買方承兌匯票後即可取得單據,提取貨物,待匯票到期時才付貨款。
3、信用證(L/C):信用證是銀行在買賣雙方之間保證付款的憑證.銀行根據買方的申請書,向 賣方開出保證付款的信用證,即只要賣方提交符合信用證要求的單據,銀行就保證付款。
10. 向境外外國人支付工資,公司是否可以代繳稅
可以,應發發放額=3w/(1-稅率),然後扣除稅款,剩下就是實發3w了。按照國外稅法規定,不管是不是你替他繳納的稅款,納稅證明都要交給他。而且大多數外國人的納稅意識都很高,因為國外處罰很嚴厲的。所以你按3w扣除稅金余額給對方,只要有納稅證明,對方都可以接受的。我個人建議你們企業不需要如此奴顏婢膝的多給對方錢,照實際支付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