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匯市場是由哪些構成的呢
1、中央銀行
2、外匯銀行
3、外匯經紀人
4、顧客
B. 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有哪些
主要參與者
1.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2.外匯銀行(specialized foreign exchange bank)
3.外匯經紀人(broker)
4.貼現商號(discount company)
5.外匯交易商(foreign exchange trader)
6.跨國公司(multinational company)
7.外匯投機者(speculator on foreign exchange)
8.進出口商和其他外匯供求者
以上八類外匯市場交易的參與者,歸納起來就是中央銀行、外匯銀行、外匯經紀人和外匯市場的客戶四大部分。這四大部分對市場的參與,構成了外匯市場全部交易的五大形式或關系:
(1)外匯銀行與外匯經紀人或客戶之間的外匯交易;
(2)同一外匯市場的各外匯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
(3)不同外匯市場的各外匯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
(4)中央銀行與各外匯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
(5)各中央銀行之間的外匯交易。
(2)外匯的發行主體擴展閱讀:
作用
1.國際清算:因為外匯就是作為國際間經濟往來的支付手段和清算手段的,所以清算是外匯市場的最基本作用。
2.兌換功能:在外匯市場買賣貨幣,把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實現了不同貨幣在購買力方面的有效轉換。
3.授信、由於銀行經營外匯業務,它就有可能利用外匯收支的時間差為進出口商提供貸款。
4.套期保值:即保值性的期貨買賣。這與投機性期貨買賣的目的不同,它不是為了從價格變動中牟利,而是為了使外匯收入不會因日後匯率的變動而遭受損失,這對進出口商來說非常重要。
5.投機:即預期價格變動而買賣外匯。在外匯期貨市場上,投機者可以利用匯價的變動牟利,產生"多頭"和「空頭」,對未來市場行情下賭注。
C. 金融市場的主體主要指
1、金融市場主體是指包括金融企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等)、非金融企業(工商企業等)、政府財政及個人或家庭在內的金融市場資金或金融工具的供應者與需求者。
2、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管者等。
4、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
一般包括企業、政府、金融機構、機構投資者和家庭五個部門。
(3)外匯的發行主體擴展閱讀
金融交易主體的分類
金融市場參加者是金融交易的主體,包括居民、企事業單位、政府、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五類。
1、居民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首先體現為資金的供應方,即通過參加銀行儲蓄存款,購買債券股票等,將消費剩餘資金提供給資金的需求方;居民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也體現為資金的需求方,
在金融市場中獲得購房消費貸款、教育消費貸款會提高居民的短期消費能力和最佳消費效果。從居民在金融市場中的作用上看,居民仍然是資金凈剩餘的金融交易主體。
2、企事業單位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首先體現為資金的需求方,企業為了彌補其資金不足,除了從銀行借款之外,還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籌集資金。與此同時,企事業單位的閑置資金又成為金融市場的資金供應源。
3、政府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主要體現在執行財政的職能,這種財政職能使政府具有資金需求者和資金提供者的雙重身份。當財政收支出現赤字時,政府往往通過在金融市場上發行長短期國家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
與此同時,財政作為公共部門和特定領域的資金提供者,其資金的投放雖然不經過金融市場,但卻可以改變金融市場的供求關系。
4、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的專業參加昔,在金融市場上,金融機構向資金需求方提供資金,同時又廣泛吸收存款,並發行有價證券進行籌資。
5、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是金融市場資金的最終提供者,同時又是金融市場的直接管理者。中央銀行代表政府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出台適當的政策措施,以指導,規范、監督金融市場的運行
D. 金融市場的主體是指
資金的需求者和供應者。
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內雙方通容過信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廣而言之,是實現貨幣借貸和資金融通、辦理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交易活動的市場。比較完善的金融市場定義是:金融市場是交易金融資產並確定金融資產價格的一種機制 。
和其他市場相比,金融市場具有自己獨特的特徵:
第一,金融市場是以資金為交易對象的市場。
第二,金融市場交易之間不是單純的買賣關系,更主要的是借貸關系,體現了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
第三,金融市場可以是有形市場,也可以是無形市場。
E. 外匯的歷史,起源。
外匯市場作為全球最大、最公平的投資市場,以前只面對銀行和金融公司的投資領域開放,而隨著外匯市場的發展,現在向全球的個人投資者開放,使個人得到與銀行和大金融集團平等的獲利機會。
1980年3月
隨著計算機及相關技術的問世,跨國資本流動加速,將亞、歐、美等洲時區連成一片,外匯交易量從80年代中期的每天約700億美元飆升至亞洲第一的外匯市場。
1990年5月
日本的外匯保證金交易更是在1990年股市泡沫破滅後迅速成長,並很快超越股票投資成為本國最大的金融投資產品,日本並晉升為全球第二,亞洲第一的外匯市場
2005年7月
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居民年度購匯額達2萬美金
2006年10月
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建行、中國工商銀行陸續推行外匯保證金業務,隨著中國加入WTO,金融行業全面對外開放,外資銀行可經營人民幣業務居民年度購匯額由2萬美金提高到5萬美金
2007年9月
中國正式成立國務院直屬外匯投資管理工商,對中國的外匯儲備進行全球投資
2008年8月
國務院發布了修訂版《中國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央行調整政策取向,推行「藏匯於民」,逐步放寬企業和個人持有外匯的自由度,鼓勵境內主體對境外證券投資和衍生產品交易
2009年5月
據不完全統計,外匯日交易額達到3.2萬億美元,英國、美國、日本、新加坡、香港已經是全球外匯交易的主要交易市場,中國大陸的外匯市場也在崛起壯大,已經成為亞洲市場乃至全球市場的耀眼明星,成為全球外匯市場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F. 人民幣(一種貨幣)最初是怎麼發行的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於1948年12月1日,當日發行人民幣。至1951年,除了台灣、香港、澳門、和西藏外,人民幣成了全國統一的、獨立自主的穩定的貨幣。
我國現行的貨幣制度是一種「一國多幣」的特殊貨幣制度,即在大陸實行人民幣制度,而在香港、澳門、台灣實行不同的貨幣制度。表現為不同地區各有自己的法定貨幣,各種貨幣各限於本地區流通,各種貨幣之間可以兌換,人民幣與港元、澳門元之間按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決定的匯價進行兌換,澳門元與港元直接掛鉤,新台幣主要與美元掛鉤。
人民幣是我國大陸的法定貨幣,人民幣主幣「元」是我國貨幣單位,具有無限法償能力;人民幣輔幣與主幣一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人民幣由國家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與管理。人民幣是不兌現的信用貨幣,並以現金和存款貨幣兩種形式存在,現金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存款貨幣由銀行體系通過業務活動進入流通。
人民幣匯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並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匯率並軌以後,實施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前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形成的價格,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等主要貨幣的匯率,各銀行以此為依據,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自行掛牌。
人民幣的發行主體是中國人民銀行,流通領域在全國范圍內(邊貿地區和口岸),發行准備為商品物資(無法定發行准備金的要求),正向自由兌換過度
港幣的發行主體為匯豐銀行、中國銀行、標准渣打銀行,流通領域為全世界,發行准備為100%美元准備金(硬幣除外),可自由兌換
澳門元的發行主體為大西洋海洋匯麗銀行、中國銀行,流通領域為澳門、香港、葡萄牙,發行准備為100%外幣准備金,正向自由兌換過渡
新台幣的發行主體是中央銀行或其委託公營銀行代理發行,流通領域為台灣地區、金門、馬島,它的發行准備也為100%的外幣准備金,正向自由兌換過渡。
匯率嘛,在不停的變動。最好上網直接找比較好,比如中國銀行的網站http貨幣名稱
現匯買入價
現鈔買入價
賣出價
基準價
中行折算價
發布日期
發布時間
因此人民幣是一種信用貨幣!
G. 外匯市場的主體是什麼
外匯市場由主體和抄客體構成。外匯市場的主體是指從事外匯交易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外匯銀行、中央銀行、外匯經紀人、客戶。外匯市場的客體是指外匯市場的交易對象,是指各種可自由交換的外國貨幣、外幣有價證券及支付憑證等。
H. 外匯屬於人民還是屬於外匯局
你可以參考這個: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宏觀調控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包括: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按照規定審批、監督管理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的業務的命令和規章;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經理國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依法從事有關的金融業務活動;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由外匯管理局的第九個職能和人行的最後一個職能可知: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I. 誰是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
外匯市場的主要參與者:
(一) 中央銀行
(二)商業銀行
(三) 外匯交易所的回參與者
(四)投資基答金
(五)經紀公司
(六) 從事外貿業務的公司(七)個人按對價格的影響力標准對市場參與者的分類
●造市者(來自英語 marketmarker——「市場運營者」)提供買賣外匯價格、並在第二方同意其條件的情況下准備完成交易的組織。市場運營者實際上確定著市場價格。
●市場的普通參與者(來自英語 market user ——「市場的使用者」)同意接受市場運營者提出條件的組織或者個人。相對於市場運營者而言,他是被動的參與者。
按照市場的工作目標的分類
●交易人是指由本人承擔風險而做出有關買進還是賣出外匯決策的人。個人交易者可以通過交易中心來完成交易業務。
●經紀人是指協助交易人實施其所計劃交易而得到傭金的個人或者組織。在電子技術時代,經紀人向交易員提供各種服務,包括向其提供價格數據、保證專用通訊工具的不間斷工作和准確及時的執行交易員的指令。
J. 外匯市場的交易主體有哪些
外匯市場的主體是指從事外匯交易的當事人,主要包括外匯銀行、中央銀行、外匯經紀人、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