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廈門外匯局
你應該很清楚吧,
廈門沒有這個局。
你想說:「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吧、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whjjs/whjjs_detail2.jsp?fid=38&ID=160400000000000000&id=1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
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
(二)負責轄區內經常項目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資本項目管理工作;
(四)依法檢查轄區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五)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分析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政決性的建議和依據;
(六)規范轄區內外匯賬戶的管理工作;
(七)承辦國家外匯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際收支處(綜合業務處)
電話:0592-5890966
經常項目管理處
電話:0592-5890935(進口貿易外匯管理科)
電話:0592-5857020(出口貿易外匯管理科)
電話:0592-5890932(非貿易外匯管理科)
電話:0592-5890970(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管理科)
資本項目管理處
電話:0592-5890945(投資管理科)
電話:0592-5890947(外債管理科)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分局(簡稱廈門分局)於1981年4月正式成立。初期廈門分局和廈門中行對外兩塊牌子,內部一套人馬,1984年12月24日從廈門中行正式分設出來,廈門分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分行合署辦公。1988年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通知,各省、市人民銀行正副行長均擔任外管局正副局長。1988年7月設立外匯管理處、外匯綜合管理處,1989年2月設立外匯調劑中心。1995年3月設立外匯業務處、外匯檢查處、外匯交易分中心。
地址:
http://map..com/?newmap=1&s=inf%26uid%3D549853ee93fd1da9c62ba17a%26c%3D194%26all%3D0&fr=alas0
地址: 湖濱南路220
電話: (0592)5857069
僅供參考。
⑵ 外匯管理局主要負責哪些
基本職能
(一)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內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容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二)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三)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五)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⑶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副局長是什麼級別司長是什麼級別
國家外匯管來理局的副局長是自正廳局級,司長是副廳局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和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序列。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3)廈門外匯管理局局長擴展閱讀:
實行職位分類制度,使對公務員的考試錄用可以根據不同職位的特點和要求,有針對性地進行,從而達到因事擇人、人事結合的目標。
職位分類為考核工作提供了客觀的標准,職位分類有利於貫徹專業化原則,可以避免學非所用、用非所長的現象,有利於合理地使用人才。
⑷ 廈門市外匯管理局為什麼這樣逼企業
2010-08-27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的通知(匯發[2010]43號)規定回,出口單位領答取出口收匯核銷單,憑下述材料:1、中國電子口岸操作員IC卡;2、出口合同及復印件(僅初次領單時提供);3、證明經辦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證、單位授權證明或介紹信等證明材料;4、企業通過《口岸電子執法系統》發送的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需求。外匯局辦理期限為*當場辦理*。因此,只要你公司領單資料齊全,外匯局不發單的話,可以直接向福建省分局投訴了。
⑸ 外匯管理局廈門分局在什麼位置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 : 主要職責 (一)負責轄區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 (二)負責轄區內經常項目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資本項目管理工作; (四)依法檢查轄區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 (五)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分析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政決性的建議和依據; (六)規范轄區內外匯賬戶的管理工作; (七)承辦國家外匯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際收支處(綜合業務處) 電話:0592-5890966 經常項目管理處 電話:0592-5890935(進口貿易外匯管理科) 電話:0592-5857020(出口貿易外匯管理科) 電話:0592-5890932(非貿易外匯管理科) 電話:0592-5890970(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管理科) 資本項目管理處 電話:0592-5890945(投資管理科) 電話:0592-5890947(外債管理科) 舉報電話:0592-5890909
⑹ 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幾個副局長.
3位
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鄧先宏2017年5月3日逝世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方上浦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楊國中[9]
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鄭薇[10]
⑺ 請問1994年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是誰
殷介炎
1990.12-1994.01
朱小華
1994.01-1995.09
⑻ 外匯管理局和人民銀行是什麼關系
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設計、推行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擬定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採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的可兌換。(三)擬定外匯市場的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四)制訂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的匯兌行為;規范境內外外匯帳戶管理。(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兌付。(六)按規定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 (七)起草外匯行政管理規章,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八)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的宏觀調控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包括: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按照規定審批、監督管理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的業務的命令和規章;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經理國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依法從事有關的金融業務活動;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國務院規定,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由外匯管理局的第九個職能和人行的最後一個職能可知: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下的一個分支機構。
⑼ 外匯管理局是什麼級別
國家外匯復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制,內設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科技司、監察室等9個職能司(室)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管理》雜志社等4個事業單位 。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⑽ 外匯管理局負責人是誰
他屬人民銀行的子系統,負責人一般是人行的行長